法庭论辩中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应变技巧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7:00:17 59 人看过

出现意外情况时的应变技巧

在庭审中,有时证人证言会发生变化,有时会发现新的事实,有时论辩时间比自己事先估计的时间要短。一旦出现这些情况,如果仍按自己原来准备的思路和方法进行论辩,那就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为此,必须采取应变措施,摆脱困境。一般说来,常用的应变措施有:

1.紧追不舍,迫其吐真

在庭审中,律师常常请求合议庭允许他事先调查过的有利于自己的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种种原因,证人有时会改变自己已向律师提供的真实证言,或含糊期辞,或作虚假陈述。如果证人的证词很关键,无疑将会关系到案件的判决。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必须引用先行采集的调查笔录,追问证人,迫使其客观作证。例如,在一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调查中,由于几位重要证人均系原先派至联营企业的干部,所以,他们在作证时,有的含糊期辞,有的则作虚假陈述,将亏损及停产的责任全推到被告身上。十分明显,他们在庭上所作的证词,与事前向被告方律师提供的证词不尽相同,甚至完全不同。他们所作的虚假证词,不但影响案件的处理。为此,律师在征得判长同意后,立即向证人发问道:“你是糖厂的生产车间主任吗?”答:“是的。”问:“你们车间在生产管理理上正常吗?”答:“正常。”问:“既然是正常的,那么你在3月10号参我们说,原料质量粗劣,而全任意加减原来配方,这算不算正常呢?”答:“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以前讲的情况也是有的。”由于被告律师采用这种追问法,几位证人都承认了原告在管理联营企业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因而也就间接地证明了证人庭上证言虚假性和庭前证方的真实性,从而为自己辩论阶段的论辩观点奠定的坚实的事实基础。

由此可见,在证人证方不稳的情况下,利用证人首次作出的客观证言,刨根问底,无疑是可以奏效的。当然,提问要得当,同时要避免审问式的发问。

2.提示矛盾,争取主动

在同一案件中,证据与证据间可能会存在矛盾,这些矛盾只要认真细致地研究案卷材料,是完全可以发现的。但有时由于粗心疏忽,往往等到法庭上出示有关证据时才发现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又可以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

此时,律师应针对出现的新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提示矛盾,争取案件处理的主动权。例如,在一抢劫杀人案件中,被告人供述,他为图财,夜间将某工商所值班员杀死,抢走财物若干;后又为劫财,先后杀死二人。法庭调查时,被告人交代,他在工商所内一刀将被害人捅倒,包取钱物随即逃走。法庭出示现场勘查照片。辩护人猛然想到阅卷时该照片清晰可见死者脖颈上有数个刀痕,显然与被告人仅捅一刀的供述矛盾。于是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道:“你捅了他几刀?”“就一刀。”“真的是一刀吗?”“当然是一刀。”“刚才法庭出示的照片死者脖劲处有三个刀痕,怎么可能只捅一刀呢?”被告人眼见无法解释,只得承信工商所案是三个作案,他在外放风,另两人行劫,事先并未商量要杀人。被捕后想到自己已欠了三条命,终是一死,不如替他们受过,所以就没有抖出他们。矛盾提示揭示出来后,辩护人及进提出,鉴于本案可能遗漏罪犯,建议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结果,抓获了漏犯。合议庭考虑,被告人提供了特大犯罪线索,有特大立功表现,因而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显然,辩护人的“急中生智”凶取了主动权,最后不仅维护了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的严肃性,使被告人得到适当的处罚,而且帮助司法机关查清了部案情。

由此可见,在庭审调查过程中,如果辩护人或公诉人发现案件中的矛盾,不妨揭露矛盾,同时在此基础上向合议庭提出合理化建议,这样一定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3.调整思路,集中出击

如何根据庭审情况,把握好论辩中一轮、二轮或三轮的时间和内容,也是论辩技巧问题。一般说来,可在一轮论辩时把论辩观点处理得原则些,简练些,在以后几轮论辩中再进行阐述、发挥。但也有需要灵活处理的例外情况。例如,在一经济纠纷案件中,由于案情复杂,出庭证人众多(司法会计鉴定人和技术鉴定人也到庭陈述),故法庭辩论开始,原告方律师虽持有大量有利证据,但在发表代理词时仅提出原则意见,被告方两位律师预计合议庭会在当日结束庭审,二、三轮辩论时间将会很短,甚至没有,因而必须调整原定思路,将火力集中在一轮辩论中。于是,两位被告代理人轮番上场,用较长时间充分论证了原告对于纠纷的发生也负有一阗责任这一观点,给合议庭和旁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发言结束后,审判长稍加评议本案,即宣布终止法庭辩论,在片得双方同意后,指挥庭审转入调解。此时,原告双方律师已无机会答辩,由于刚才讲得原则,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没有多少道理可讲;被告方律师由于及时调整思路,采取集中火力出击了一张好的底牌,案件终以有利被告的调解协议结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是怎样的
    1、搞好庭前准备,预测辩论焦点出庭公诉能否取得成功,首要的是要吃透案情,做好出庭前的准备工作。既不能漫无边际,又不能过于狭窄,而是要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全面准备。一是要进一步熟悉案情,做到全案心中有数;二是要认真准备公诉词,全面、充分地论证犯罪;三是要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找出薄弱环节,预测辩论焦点,对辩护人在辩论可能提出的问题,拟写答辩提纲;四是对证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五是对案件中涉及的所有法律要预先熟悉,在犯罪构成理论上,要胸有成竹;六是在庭上要及时应变,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和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质证中表现出的辩护意向,及时修改、调整庭前准备的答辩内容,做好辩论的心理准备。2、掌握重点,当庭讯问,为法庭调查奠定基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第1款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可见,公
    2023-03-24
    454人看过
  • 在律师法庭上进行出色辩论的技巧是什么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有罪与无罪之间的区别,以及本罪与该罪之间的争议;证据的效力存在差异,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差异,也有程序上的争议。。。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受益于雄辩。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有事实和法律,律师辩论也不可能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口才和策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时,双方要么针锋相对,要么回避真相,要么大吃一惊,要么出其不意,要么迂回前进。此时,如果一方律师不注重“战术”和辩论技巧,就很难冷静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词,更不可能巧妙地应对辩论中的新情况,以满足运营战略的要求。事实上,虽然有一个很好的辩论计划,辩论失败的例子有很多,因为我们不能抓住机会,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因此未能发挥我们所掌握的“确凿证据”的作用。可以看出,辩论艺术在律师职业生涯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活动。它不仅是律师专业人才和智慧的集中体现,也是衡量律师办案质量
    2023-05-07
    49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庭上辩论技巧与应对策略
    劳动仲裁开庭答辩技巧: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录音是视听资料,经过核实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2、单位领导说的不是保密事件,录音没有过错。这种录音受法律保护。3、关键是说你“私下传播,造成严重的、恶劣的影响”你自己可以考虑是否有这些行为。严重到什么程度。单位应给出具“你私下传播,造成严重的、恶劣的影响”,的证据。4、其余问题都好解决。你是申请人,不是被申请人,你不能使用“答辩”一词。5、要把录音做成VCD,交给仲裁庭。离婚开庭女方答辩技巧开庭时应当注意紧紧围绕着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应当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沉着应对对方提出的请求与答辩,不宜过度情绪化,导致庭审混乱,影响法官判决。如作为原告方要尽可能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进行阐述,客观讲述不需要夹杂过多的情绪。《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
    2023-07-18
    322人看过
  • 刑事辩护律师庭审辩论技巧攻略
    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一)文字表达技巧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字斟句酌,用词准确;调配语句,合理布局;篇章衔接,环环相扣;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二)语言表达技巧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
    2023-04-22
    491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方面的辩论技巧有哪些
    共同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就是等分。当然,在处理具体案情时,还要考虑到财产的来源、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等因素。这些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在实践中却可能是极为复杂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要解决二个问题,或者说,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焦点中有二个关键点:其一,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也就是说,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共同财产,可能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比如说,原告可能会说被告隐匿了共同存款;再比如,对于房产是不是否于共同财产或是不是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可能存在分歧;再比如,对于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夫妻意见相左等等,都是共同财产范围不能明确确定的表现。其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也就是说,在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也可能会是原被告的一个争议焦点。举个例子来说,离婚分割财产就像分蛋糕,首先要解决要分的蛋糕有多大,是十二
    2023-04-21
    425人看过
  • 多次盗窃中辩护意见有哪些技巧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律师凭什么为被告辩护?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适用。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就会造成辩护可听不可取;善辩而不敢辩,人们听来会感觉辩护观点圆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辩而不明辩,其辩护结果则让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若把敢辩、善辩、明辩结合在一起,则会让人感知你的辩护既有独立见解,又言词得体,
    2023-02-26
    300人看过
  • 刑事法庭辩论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的一个重要环节。公诉人在法庭上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可能因为对起诉书所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性质有了新的认识,提出追加、减少或变更起诉罪名以及其他情节,对此,应当从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出发慎重对待:1、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变化,仅改变起诉罪名的,一般可以准许,若辩方提出需要作抗辩准备的,可以延期审理。2、因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而要求减少罪名的,可以准许。3、因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而要求追加罪名的,不能允许。可以要求公诉人书面补充起诉,并给辩方准备答辩的时间。但被告人表示同意追加罪名的除外。4、因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发生变化而要求将重罪名变更为轻罪名的,可以准许;将轻罪名变更为重罪名的,不能允许。5、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有自首、立功等
    2023-06-11
    469人看过
  • 民事诉讼辩论意见有什么技巧?
    一、法庭辩护的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
    2023-06-27
    253人看过
  • 辩护词激情强奸的辩护技巧有哪些
    一、辩护词激情强奸的辩护技巧有哪些?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敢辩与善辩、明辩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敢辩而不善辩,就会造成辩护可听不可取;善辩而不敢辩,人们听来会感觉辩护观点圆滑有余,份量不足;善辩而不明辩,其辩护结果则让人不知所言何意,所指何物。若把敢辩、善辩、明辩结合在一起,则会让人感知你的辩护既有独立见
    2023-06-03
    310人看过
  • 辩护人应如何进行辩护,无罪辩护中有哪些技巧
    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点和疑点,然后摘抄或复印,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其次,认真查阅相关法律依据,找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看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备《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情形,“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正当防卫不
    2023-06-01
    88人看过
  •  法庭前的辩论策略有哪些?
    在庭院前进行辩护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确保与被告人的会见工作做好,认真阅卷分析案情,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并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这些要点是刑事辩护的基础,能够提高辩护人在庭审中的表现。在庭院前进行辩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确保与被告人的会见工作做好,这是刑事辩护的基础。在会见中,应特别关注相关问题的几个方面。其次,要认真阅卷,全面分析案情,找出关键问题。此外,还要精心制作庭审辩护提纲,以便在庭审中更好地表现自己的观点。最后,为了提高刑事辩护人在庭审时的应变能力,还要搞好庭前预测,增强庭上抗辩能力。 庭 前 辩 护 需 要 注 意 哪 些 方 面 ?庭前辩护是指在法庭审理前,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申请缓刑等法律帮助的工作。在进行庭前辩护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了解案情:律师需要仔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被告人的情况和证据,以便为当事人
    2023-09-07
    367人看过
  •  法庭上的自我辩护技巧
    在法庭上进行自我辩护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对,不存在固定的准则或规范适用。可以从多个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包括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在法庭上进行自我辩护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对,并且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准则或规范来适用。在法庭自我辩护时,可以从是否构成犯罪、实施行为时的主观想法、是否属于从犯、是否属于自者、是否主动认罪、有无悔罪表现、产生损害结果的轻重、有无被害人谅解、能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法 庭 自 我 辩 护 策 略 :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灵 活 应 对法庭自我辩护策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在法庭上,被告人需要通过自我辩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自我辩护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被告人灵活应对实际情况。首先,被告人需要了解案情,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和
    2023-09-05
    481人看过
  • 离婚诉讼技巧之离婚开庭如何辩论
    离婚开庭如何辩论离婚案件开庭时,一定要将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答辩状、证据原件等一定要带齐,另外要准备一份诉讼提纲,沉着冷静,积极应诉,不要开庭时手忙脚乱,找什么材料都找不到。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案情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并配有相关例证。作为被告,应尽量围绕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为中心,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强调对方某一点的陈述不符合事实,而要把握整个大的方向,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陷入诉讼中的被动。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不中听的言辞气晕了头脑。对方说的不对的要点,要拿笔记录,然后继续向下听。在反驳时,要有条理地围绕自己的主张反驳。很多当事人在答辩时,往往按对方说错的地方,一条一条纠正,作为辩论提纲,其实这是不妥的,
    2023-04-23
    357人看过
  • 法庭辩论的运用方法有哪些
    (二)避实就虚法。庭审辩论中,对方的弱点往往是对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对方会采用偷换论题、偷换概念、答非所问的方式,企图达到转移己方视线,扰乱视听的目的。因此,运用此法首先应善于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直到把问题辩论清楚为止。(三)设问否定法。又称舌战偷渡法,使用该法,关键是律师在设问时要把辩论的目的深藏不露,绝不能让对方察觉设问的真正意图。尤其是第一问,一定要让对方在尚未了解发问意图的情况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下个问题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对方自觉难以自圆其说时,后悔也来不及了。这种使对方处处被动、自打嘴巴的战术,不失为一种极有效的辩论手段。其结果只能是让对方在不自觉中接受律师(或设问方)的观点,出其不意而辩胜。(四)间接否定法。是指在辩论中不直接把矛头指向对方,而是若无其事地将辩论对手的错误观点搁在一旁“置之不理”,郑重地从正面提出自己的独特见
    2023-04-29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法庭上辩论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30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 如果是律师在法庭辩论的技巧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是在对法庭调查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所进行的说理论辩活动。辩论发言有以下技巧需要掌握: (1)根据法庭调查的情况采取不同的论辩方法。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案件性质确定,只需表明态度,不做无理辩论;如果案件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证据有疑点、案件性质不确定,要根据法律,坚持原则,据理力争。 (2)辩论内容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进行。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 公诉人的法庭辩论技巧有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07
      法庭辩论是指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公诉人利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的证据和认定的事实,向法庭全面阐述主张成立的理由,驳斥辩护方不恰当的辩护理由,以使法庭准确地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法庭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公诉人综合素质的全面体现,直接决定出庭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 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在法庭辩论时应注意的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法庭辩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法庭辩论依法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接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然后双方互相辩论,依法交替进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辩论应不少于三轮。在辩论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辩论的语
    • 交通事故开庭辩论技巧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作为交通事故诉讼案件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时候需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来确定,通常情况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事故双方责任比例; 第二,事故车辆是否投保保险,险种是什么,是否在保险期间内; 第三,如果投保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就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