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受贿罪拟取消具体数额限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8:15:09 21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称草案),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罪的打击力度,规定行贿人即使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也应受到处罚。除非犯罪较轻且检举揭发行为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免除处罚。

审议时,与会人员普遍赞成对行贿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为织密惩治行贿犯罪法网,草案拟增加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其近亲属等关系密切人员行贿的犯罪。这意味着,向退休X员或者X太太、X家公子行贿,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行贿罪的惩罚方式,草案拟增加罚金和没收财产。

曲新久解释说,现行刑法是按贪污受贿的数额来定罪,分四个档次判罚。数额规定过死,有时难以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做到罪刑相适应。实践中,贪污受贿犯罪情节差异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案的社会危害性。比如,贪污的是什么财产,是重大救灾物资,还是公共财产,其危害程度大不一样。

最显著的变化是,贪污罪和受贿罪均拟取消原来的具体数额限制,以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和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代替。莫委员说,这是对司法实践经验的有益总结和提升,为统一量刑奠定了基础。但是,取消了贪污贿赂犯罪量刑的具体数额规定,无论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解释,还是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重新作出具体数额规定,都要对变更现行数额标准慎重考虑。

草案还完善了预防措施,对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相关职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贪污受贿罪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受贿罪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一、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受贿罪的量刑
    2023-03-26
    63人看过
  • 贪污受贿如何量刑,贪污受贿怎样定罪,贪污受贿量刑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要看是否包括财产和其他利益成分。这样的利润可以很快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犯罪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物质利益,以客观形态存在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此外,对于受贿者来说,追求的利益可以是财产的价值,也可以是财产的使用价值。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根据1993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表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立案调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个人受贿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金额不
    2023-08-07
    266人看过
  • 怎样计算共同贪污受贿犯罪数额
    如何计算共同贪污受贿犯罪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2023-06-12
    134人看过
  • 怎么认定贪污罪数额,如何对贪污罪数额进行认定?
    一、贪污罪数额认定标准(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的,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2023-03-23
    165人看过
  • 如何界定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界限?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受
    2023-07-05
    388人看过
  • 贪污受贿罪中受贿金额的退还问题
    犯罪行为人贪污受贿,虽然将犯罪金额退回,积极退赃,仍然构成贪污受贿罪,但在具体量刑时可以考虑此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受贿罪能判死刑吗个人贪污受贿罪有死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
    2023-07-19
    290人看过
  • 贪污贿赂金额多少为定罪
    10万元以上。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是违法的行为,造成后果严重的,就会构成受贿罪。一般情况下,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贪污贿赂案件律师如何收费贪污贿赂案件律师应当是根据案件不同的阶段来收费。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可以根据政府指导价和律师进行协商确定具体的数额。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是按照办案阶段进行收费的,具体可以参照以下规定: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到1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5000到10000元;一审阶段,每件收费10000到30000元。其次,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
    2023-08-04
    259人看过
  • 贪污受贿数额较大多少起算
    《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过去单纯的计赃论罚修改为数额与情节并重,也就是说认定贪污、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判什么刑,既要看数额,也要看情节。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但具有一定较重要情节的,也要定罪,并按相应的量刑档处罚。我国对贪污、受贿起刑点的设置经历了从两千元到五千元再到《刑法修正案(九)》数额较大的概括规定。这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巨大,人均GDP自1997年至2014年增长了约6.25倍,将五千元的起刑点进行适度的提升是适合的。五千到三万,似乎存在较大幅度提高。但从1997年到2016年近二十年间,五千元的定罪数额确已不适应社会发展。从司法实践看,这种定罪数额的调整对于贪污受贿罪的实际惩治其实不会发生太大的影响,也不会让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圈骤然缩小。链接:司法解释法条规定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
    2023-06-11
    64人看过
  • 贪污受贿多少钱判刑,贪污受贿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贪污受贿多少钱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受贿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
    2023-06-14
    62人看过
  • 受贿罪与贪污罪如何界定
    受贿罪与贪污罪在形式上有许多共同点,如这两个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都具有贪利的动机,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两个罪侵犯的客体也是相同的。但受贿罪与贪污罪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两者主要区别是:1、犯罪的目的不同,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经营、经手的国家或集体的财产;受贿罪是为了非法取得他人或者单位贿赂的财物。2、犯罪方法和取得财物的来源不同。贪污罪是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方法,非法收受他人所贿赂的财物,或是利用职权向他人索取财物。3、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的财物。
    2023-05-01
    272人看过
  • 贪污的数额怎么计算,如何认定贪污罪
    一、贪污的数额怎么计算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4-30
    62人看过
  •  能否取保候审贪污受贿罪?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暂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以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存在,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如果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存在,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就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素 材 中 的 影 响 : 取 保 候 审 对 个 人 和 社 会 的 影 响 有 哪 些 ?取保候审是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对个人和社会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取保候审制度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获得人身自由,在等待
    2023-09-04
    274人看过
  • 受贿贪污罪终被判刑
    全椒县妇联原副主席王某某等4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在铁路建设征地过程中共同贪污;其中,被告人王某某还单独收受他人贿赂。11月20日,全椒县法院对上述4名被告人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并作出一审判决。王某某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其他3名被告也分别获刑。2006年1月至12月,时任全椒县六镇镇副镇长的王某某在负责宁西铁路建设征地工作中,与该镇平塘村原支部书记等,分别将8.436万元单独或用虚报冒领的方法侵吞。被告人王某某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9万元,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贪污公款,已构成贪污罪。
    2023-06-12
    469人看过
  • 行贿罪的行贿数额具体怎么界定
    贿赂罪的金额定义有三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上不足三万元。根据《处理贪污行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第7条,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向国家职员行贿,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应根据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贿赂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根据《刑法》第390条的规定,以贿赂罪追究刑事责任:(1)贿赂3人以上的;(2)贿赂非法所得用于贿赂;(3)通过贿赂寻求职务提拔和调整;(4)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贿赂和非法活动;(5)贿赂司法人员,影响司法公正;(6)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的;行贿罪的处罚标准具体是什么1、行贿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
    2023-08-05
    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取消对贪污受贿量刑具体数额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1
      分成受贿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三档量刑。在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的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颜开对这一划分表示疑惑:取消对贪污受贿量刑具体数额的规定,对“巨大”、“特别巨大”这些用词,将来各级法院该怎么掌握尺度?是否有相关的具体规定或者司法解释?“具体数额由两高解释便于及时调整”现行刑法中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按照“10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5000元以上不满5万
    • 共同受贿犯罪的数额如何认定?贪污数额如何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6
      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贪污罪以“个人犯罪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在单独犯罪的情况下,以个人贪污数额作为处罚的标准,是不存在太多问题的。但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刑罚的适用与单独犯罪相比要复杂得多。实践中,有的同行从字面含义出发,将刑法第383条第1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理解“个人所得数额”,即“个人分赃数额”,似乎可能造成刑罚适用上的偏差。
    • 贪污受贿如何量刑,贪污受贿怎样定罪,贪污受贿量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是,不要狭窄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的东西,要看是否包括财产和其他利益成分。这样的利润可以很快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犯罪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物质利益,以客观形态存在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此外,对于受贿者来说,追求的
    • 贪污贪贿受贿数罪并罚的有什么新罪名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7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贪污罪、受贿罪、贪污罪、贪污受贿罪的主体构成要件中的方面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三罪”主体的区别。“三罪”中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是相同的,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刑法第382条第2款还规定,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其他两个罪。这些人员虽然既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也不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但法律特别规定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员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