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3 18:40:27 207 人看过

若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有该权力的,则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自行执行。

一、拆迁补偿款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拆迁补偿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安置协议书是行政诉讼吗

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多久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力;则在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就可以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力,则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该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0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哪个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呢
    一、哪个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1、只有检察机关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的即时性和强制性,决定了它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影响更大,所以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的规定更加严格,只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2、行政机关中,只有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强制措施权的才能实施,未经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实施主体。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有哪些?(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
    2023-06-11
    228人看过
  • 受害方可以申请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吗?
    受害方是可以向行政面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申请非诉强制执行期限怎么算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二、行政诉讼中的执行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2023-06-26
    88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又包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哪些方式?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行政强制执行又包括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以下的强制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多久可以开庭大概6个月。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二、强制执行法律有什么规定强制执行主要规定在《行政强制法》中,规定了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强制执行的方
    2023-06-19
    319人看过
  • 诉讼期间能否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一、诉讼期间能否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诉讼期间可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般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等。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1.调查与审查。若发现原行政行为有违法或者不当之处,不得实施强制执行;若还有其他更为缓和的手段同样可以达到义务履行的目的,则应采用更为缓和的手段,而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执行。2.通知与告诫。在正式实施强制执行前,为给义务人再一次主动履行义务的机会,应该发出通知和告诫,限定适当的义务履行期限。3.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在接到告诫书后所作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认真听取,做好笔录,给予答复;必要时,行政机关可以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4.制作执行决
    2023-07-06
    195人看过
  •  行政机关能否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院审结的案件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而对于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院审结的案件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而对于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 操 作 指 南 】 如 何 进 行
    2023-09-08
    238人看过
  • 行政机关申请的强制执行能否撤销
    行政机关申请的强制执行,是能撤销的。如果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并且终结执行的裁定在送达给当事人后,就立即产生法律效力。一、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去强制执行1、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2、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3、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应当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4、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的
    2023-02-22
    100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是否属于黑名单范畴?
    强执执行上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但并非以时间计算,而是考量的情形。民间借贷案件审结之后,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那么就可以申请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的是否加入黑名单。行政机关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的规定有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民诉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2023-07-18
    85人看过
  • 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可以委托是否正确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可以委托是正确的。《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一、行政强制措施是谁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授权行政强制措施不能授权。行政强制措施会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
    2023-03-20
    10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一、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是否可以撤回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可以撤回的,是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或上级机关撤销,该局有权自行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只要做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就可以了,撤销后该局可以对同一违法行为再次下达新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二、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审批流程如下:1.申请。行政机关的申请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和第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只有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后,才开始决定是否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必须提交的材料。在申请执行书中,应说明要求强制执行的法律根据和事实根据、执行对象和执行标的等,以便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2.审查。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书及其他必备材料后,应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前者如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已经产生执行
    2023-12-29
    42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不缴纳,行政机关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行政处罚不缴纳,行政机关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被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其交纳罚款的义务时,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政府部门便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强制执行。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第15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制定银行支付罚款。《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况有哪些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如下: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
    2024-07-23
    242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机关是否需要强制扣押
    行政机关的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对当事人财物所实施的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其中就有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一、强制断电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强制断电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强制断电:(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的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三、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哪
    2023-03-24
    366人看过
  • 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
    由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一、行政处罚书不服可以拒绝执行么行政处罚不服不可以拒绝执行。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一般来说国有土地强拆合法吗国土资源局无权直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但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时会联合执法,国土、公安、城管、城建、房管等部门一起执法。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后,作出决定的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履行情况记入《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执行笔录》。第
    2023-04-10
    116人看过
  • 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谁?
    一、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谁?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是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
    2024-01-30
    242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制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条至第41条规定了管制的期限及执行相关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2023-07-04
    23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可否委托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强制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4
      除以下情形外,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委托: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 行政机关可以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才能在诉讼期间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强制执行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期间不能执行行政强制措施。
    • 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25
      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 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 三、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
    •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分为几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1
      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 行政强制执行权能否由行政机关行使?
      宁夏在线咨询 2024-12-01
      在我国,行政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当事人未在执行期内办理相关事宜,可以通过催收程序进行催促。相关的执行人应积极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此事。为了维护我国社会治安,行政机关会对这类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因此,若您遇到类似问题,请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以便快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