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
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或被宣告无效,被依法撤销、解除、转让的行为属无效行为,转让人应对善意的受让人所遭受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该协议应该是平等协商的,而且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否则,该转让行为属无效行为或可撤销行为。
(3)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合同转让人应征得对方同意并尽通知义务。对于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转让合同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2、以下情形合同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如果是规定特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或者是特定主体的合同,则合同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不得转让,则该约定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果该合同成立是由国家机关批准成立的,则该合同的转让也必须经原合同批准机关批准,如果批准机关不予批准,该合同不能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定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二、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承包商与建设方协商不成的,工人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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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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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完工程的工程合同有诉讼时效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07未完成工程类合同存在诉讼时效,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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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签完转让合同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0《民法典》签完转让合同是不可以违约的,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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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有签过转让合同,转让费都已经交完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61.您跟房东签订了书面合同,你们之间的合同当初建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合法有效,受到法律的调整。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如果合同到期,那么合同关系终止,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后续相关问题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3.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履行退还转让费,那么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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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确认无效后,此前已完成的合同约定仍然有效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合同无效,相当于该合同没有存在过,其中的约定不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对于已经完成的工程,是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应予支持。 2、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法院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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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已经做完了工程款按合同来结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4这种状况下工程款按合同来结是没错的,如果拖欠工程款,则有权要求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目前1年期年利率6%。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