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从什么时候起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6 00:54:37 308 人看过

一、撤销权从什么时候起算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从何时起算,关键在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

1.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并非无限期,而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2.这一规定确保了撤销权的行使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避免了因长时间不行使权利而导致的不稳定状态,同时也有利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撤销权进行正确的判断。

二、撤销权的定义和性质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其定义在于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的行为危害到债权的实现时,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撤销权作为实体法上的权利,其性质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双重特征。撤销权的权利人并非民事行为当事人,而是与此行为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即作为债务人的债权人。

三、撤销权行使期间和其影响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对当事人及合同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这一规定明确了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同时也为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2.在此期间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合同。然而,一旦超过此期限,撤销权人将失去撤销合同的权利,该合同将产生绝对的效力。

3.撤销权的行使期间还受到一些特定情况的影响。例如,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将消灭。

4.在破产程序中,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不仅存在于整个破产程序的进行过程中,而且延续至破产程序终结后的2年内。

5.过长的破产撤销权行使期间也可能对交易秩序和破产程序的效率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之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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