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出了事故谁是主要责任承担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7:10:17 151 人看过

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负责。但是如果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一、施工总承包分包方式

1、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2、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3、独立承包,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5、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二、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

(1)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总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3)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而不能将全部工程都分包出去。

(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得再行分包。但是属于金属容器的气密性试验、压力试验、工艺设备安装的调试工作、吊装工程的焊缝探伤检查、打桩和高级装修等特殊专业技术作业除外。

(5)为保证工程质量,切实保护发包人的利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工作成果对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再发包吗?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分包相关文章
  • 开车出了事故,车主是否应该为责任承担负责?
    没有,开车的不是车主本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主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抵押车出了事故跟车主有关系吗法律总是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
    2023-07-11
    289人看过
  • 工程承包给别人出了工伤是谁的责任
    私人承包的工程,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承包工程招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一、工伤包工头担多大责任如果是民事责任关系,首先是包工头赔偿,发包人、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工伤陪偿,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在工伤赔偿争议案中,包工头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工伤赔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包工头往往因没有用工主体资质无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二、工程受伤了找谁负责工程受伤了找谁负责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解决,具体如下:1、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主张赔偿。依据人力
    2023-06-22
    87人看过
  •  造成工程事故的主要负责人是谁?
    根据给出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负有确保施工安全的责任。但是,如果工程实行总承包,则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各分包单位则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分包单位则需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负有确保施工安全的责任。但若工程实行总承包,则由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各分包单位则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果不服从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分 包 单 位 应 如 何 服 从 总 包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
    2023-10-01
    472人看过
  • 冒名签劳动合同,出了工伤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近日,17岁的小郑上班途中被一三无摩的当场撞死。小郑的亲属找工厂索赔时,该厂才发现,小郑冒用他人身份证在一年前与工厂签劳动合同。工厂以劳动合同上的签约人并没出事为由拒付抚恤金,小郑的亲属找厦门市劳动部门要求处理。有人说,隐姓埋名签订合同,属员工个人欺骗行为,工厂自然不承担责任;又有人说,虽然劳动合同无效,但小郑与工厂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责任应由工厂承担。头一遭遇上如此案件,厦门市集美区人劳局劳保科表示,此案比较麻烦,目前,该案因所提交的材料不齐全,劳保科还没有接手处理。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主任关庆勇表示,此事只能根据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否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进行仲裁,耗时较长,手续较麻烦,经过采证后,才能有结论。据厦门市劳动监察支队透露,像这般隐姓埋名打工的,他们已经碰上很多次了。最近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工伤保险与康复科,就接到一起未满16岁的男孩冒用成年人身份证到工
    2023-06-05
    464人看过
  • 工人在操作机械时出现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一、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发生了要怎么赔偿1、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2、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3、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
    2023-02-23
    436人看过
  • 工程出现事故项目经理要承担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等责任。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是承揽关系,承包方雇佣人员出问题,由雇主承担责任,也就是承包方承担责任。但是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一)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二)发生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三)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四)存在其他需追究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工程中违约直接损失如何举证1、工程违约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提
    2023-06-27
    443人看过
  •  别人借车出了事故,责任承担问题
    在车祸发生时,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但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事故发生时,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在这种情况下,车主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车 借 给 别 人 出 了 事 , 谁 来 负 责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
    2023-09-10
    372人看过
  • 开私车办公事出了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从私车公用的运行利益上讲,运行利益归属于用人单位。从运行支配上讲,处于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过程中的、驾驶私车的职工是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支配的,车不能自行。一、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等等。二、出租车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1、自主经营,应由出租车公司为赔偿义务人。2、承包经营,承包人和出租车
    2023-04-10
    310人看过
  • 谁承担无证驾驶出事故的责任
    一、谁承担无证驾驶出事故的责任1、无证驾驶人承担无证驾驶出事故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再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确认相应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
    2023-04-17
    190人看过
  • 工程转包中谁是工伤事故责任主体?
    一、工程转包中谁是工伤事故责任主体?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或者转包单位提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转包后造成工伤事故的,承包人是经过合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由承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承包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转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
    2023-06-11
    132人看过
  • 家狗咬人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法律规定家狗咬人是应当是由管理者和饲养者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之下,责任的主体应该是动物的饲养人或者是管理人,当然了前提必须是受到伤害的人,不存在挑逗狗等相关过错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在大多数场合,动物饲养人、管理人与所有人是重合的,但恰恰在寄养的情况下,其饲养人、管理人与其所有人相互分离。因此,虽是朋友寄养的宠物,但作为饲养人、管理人仍然要对此构成的损害承担过错责任。另外,如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或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不必承担民事责任。遗弃物就是无主物。不过,管理人遗弃宠物,本质上是不履行饲养、管理义务,而宠物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如果遗弃时没有正确处理,造成宠物伤人事件,那么遗弃的管理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遭到被遗弃的宠物咬伤的,可以直接找其原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实际中,被遗弃的宠物咬伤,可能会很
    2023-02-07
    419人看过
  • 工程承包责任:谁应该承担工伤责任?
    私人承包的工程,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承包工程招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有责任吗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没有责任。车主在借车时是无过错的,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过错是指知道对方有驾驶资格、无酒醉驾驶情况、车辆有故障、其他情形,如果驾驶员无过错,一般是是由保险公司赔偿的,交通事故责任主体是直接责任人,车主在相应情况下承担补充责任,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如
    2023-07-07
    54人看过
  • 工伤事故雇主要承担什么赔偿责任
    1、如果公司应该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而没有按规定缴纳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公司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的。劳动者可以按雇佣关系,主张雇佣自己的公司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构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三资企业以及私人雇工,凡使用劳动力,均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即使是国营企业,也都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因而,无论是职工与企业之间,还是职工与雇主之间,凡是用工,一律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固定其劳动法律关系。在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存在劳动合同,是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必要要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能构成工伤事故的可能,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论受何伤害,都不属工伤事故,不构成工伤事故的保险责任或者赔偿责
    2023-08-02
    387人看过
  • 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工伤谁承担主要责任
    对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是无责任补偿原则,也就是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无论本人有没有责任,都应当依法得到补偿。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一、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2023-02-26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发包后,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而是与承包人就承包人完成的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更多>

    #工程分包
    相关咨询
    • 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谁承担责任?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谁承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建筑过程中出现事故责任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承担。 《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按照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生产安全事故分为自然灾害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两大类。自然灾害事故是由于人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然灾害不能预见、不能抗御和不能克服而发生的事故。人为责任事故是
    • 包做工程出了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工地事故一般是连带责任,发包方、承包法、现场负责人,施工人员都有责任,按事故责任划分。发生工地意外事故,应当首先采取救助措施,抢救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同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向119求救。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
    • 需要谁承担责任,单位、司机还是事故主要责任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1、属于上班途中交通工伤,公司要继续支付你工资,你不干了也要支付你20个月左右的工资。前提是你去做伤残等级评定。要不然你会损失很大的利益。2、责任事故人要赔偿你,怎么赔就要看交通事故的等级了。
    • 一般工程事故刑事责任是不是工程项目负责人去主要承担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
      责任认定主要有三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牵扯承包方的还有连带责任。 适究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要看事故的原因,事故的性质,事故的程度,不见得一出事就抓人的,罚款的跑不了的,如果项目经理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工程安全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的救援工作。
    • 建筑责任事故承担主体是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