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不同如何赔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22:39 84 人看过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最终还要体现多少比例才能确定各自承担赔偿的数额。在公安部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也只提到事故责任的类型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这五种,并未提及哪种类型要承担多少比例。

在个别省份的地方法规中,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时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赔偿范围。如《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八条等等.....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同的责任,赔偿的比例究竟是多少?

认定事故责任后,赔偿比例是多少呢?确定赔偿比例时,要区别这两种类型,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二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第一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事故责任认定书发布后,保险如何进行赔付?
    这段文字描述了在交通事故中,承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分别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如果仍有不足,侵权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被侵权人或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而言之,这段文字讲述了在交通事故中不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分配以及精神损害的赔偿问题。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需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法律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方式有以下几种:1. 直接赔偿:保险公司直接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被保险人可以向第三方追偿。2. 代位赔偿:保险
    2023-08-30
    299人看过
  • 违约责任认定及赔偿如何界定
    违约责任的认定,由当事人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所以对于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处理。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
    2023-02-27
    82人看过
  • 违约责任认定:如何确定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的违约责任包括:1、单方面违约和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分别违反合同义务;2、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对方订约目的无法实现为标准,可以对违约行为进行分类;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延迟履行;4、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行纪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
    2023-07-07
    433人看过
  • 拆迁赔偿如何认定责任纠纷
    一、支付拆迁赔偿如何认定责任纠纷按照房屋的实际情况,拆迁的具体问题,赔偿款的支付情况能够确认拆迁赔偿的责任纠纷,遇到这类纠纷,可以采用民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想通过司法途径的,还可以请调解委员会介入,对争议进行调解,签订调解协议。确认拆迁赔偿责任纠纷之前,要考虑拆迁的具体情况,赔偿款的支付方式,若是当事人对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裁决不满意,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但是行政诉讼有一个前置的条件,行政裁决后对其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还不满意的,可以依法进行行政诉讼。二、怎么支付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具体分为货币补偿方式,产权置换补偿方式和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部分组成的补偿金额。2、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
    2023-06-17
    347人看过
  •  责任方不认同赔偿标准规定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受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后可能会判决赔偿。然而,即使法院做出判决,责任方仍然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责任方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同时,受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旦法院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查封责任方的财产,并将其拍卖以用于赔偿受害方。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受害方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在审理后可能会判决赔偿。然而,即使法院做出判决,责任方仍然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责任方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同时,受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一旦法院批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查封责任方的财产,并将其拍卖以用于赔偿受害方。 受害方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害方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具体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证据,并对强制执行的必要性进行说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受害方应依法向人
    2023-08-22
    363人看过
  • 认缴的出资不实责任如何认定
    具体的责任认定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4-14
    213人看过
  • 如何认定停车场的赔偿责任
    住宅区停车场、写字楼与住宅区共用停车场与车主或车辆使用人未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关系,但停车场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为其提供停放服务,或者单方声明为车位有偿使用关系的,认定双方构成车辆停放管理关系,停放期间,因其管理不善等过错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管理不善:1、不按规定发放、查验停放凭证的;2、停车场设施不完善的;3、发现他人损坏或者盗窃车辆,未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和报警的;4、未按公示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5、其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有证据证明已按规定查验相关凭证放行的,或者采取了适当措施制止他人盗窃、抢劫、损坏车辆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或者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或者车辆使用人对车辆丢失或者损坏均有过错的,按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2023-06-05
    227人看过
  • 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
    一、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理机构责任与监护人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而是按份责任;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3、第三人没有清偿能力或清偿能力不足,教育管理机构有过错的,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此种情况下,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和教育管理结构的补充赔偿责任之间不是连带责任,至于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直接侵权人追偿,法律未有明文规定,但参照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的法理,以可向第三人追偿为宜。二、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1、特定时间在时间方面,应当以教育机构
    2023-06-04
    4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赔付情况如何证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交通事故全责如何赔付交通事故负全责的,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赔付。汽车发生事故车辆严重损伤,全责方先用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维修费用,当维修费用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如果维修费用超出所购买的保额后,需由全责方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08-18
    232人看过
  • 非机动车拒赔同等责任赔付如何处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没有“互碰自赔”的。正常程序,你的交强险赔对方损失,你的车损险赔你一半车损。对方赔你一半车损。事故认定书上写同等责任如没有明确各自承担损失比例,一般默认为双方承担全部损失的一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是安全法的总体框架,但每个省份也会有相应
    2023-06-15
    193人看过
  • 如何进行合同违约责任认定
    一、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2023-06-22
    77人看过
  • 旅游社违约责任如何赔付
    旅行性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但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违约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九十条【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
    2023-03-23
    317人看过
  • 当责任认定为全责,拒绝赔付会怎样
    一、当责任认定为全责,拒绝赔付会怎样对方拒绝赔偿,就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其限额是医疗费1万元,伤残等损失1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该限额除非对方无责任,保险公司都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主次承担
    2023-04-21
    410人看过
  • 起火原因不明责任如何认定
    一、起火原因不明责任如何认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平原则的规定,起火原因不明责任可以分担。火灾事故是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事故,火灾事故现场有时会破坏严重,消防部门无法认定起火原因,只能做出起火原因不明的认定。人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以后,遇到火灾事故侵权时,会选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法律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条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二、火灾事故责任如何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如下:1、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公安消防机构在查明火灾原因的基础上,认定责任人的责任;2、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法、民法或刑法的法律后果;3、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4、情节较轻的,主体的特殊性
    2023-08-08
    41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举证责任不同,如何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07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只有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在刑事诉讼中,公诉人负有提供被告热有罪的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但可以提供自己罪轻或无罪的材料为自己辩护。
    • 无能力支付和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0
      1、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事故责任、事故后果来确定,而不是根据有无经济赔偿能力来确定;2、有无能力赔偿,属于交通肇事罪中从轻判处的量刑情节。
    • 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保险赔付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7
      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保险也会理赔,理赔与对方签不签字没有关系,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如果对方不签字,可以由事故处理机关依法向交通事故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如果保险公司拒不理赔,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赔偿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7-04
      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当中,事故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客观上造成的后果来判断,由当事人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违反程度,和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对造成事故所起的作用的大小,发生
    • 侵权责任赔偿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权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5
      名誉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 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