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能侦查公安机关的非法拘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8:58:09 110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非法拘禁不够24小时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未超过24小时的,不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但实践中持续时间多长才构成犯罪,因无明确的立案标准。单纯从刑法第238条规定的字面理解,只要非法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即构成非法拘禁罪。

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被认定为犯罪肯定是不合理的。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24小时这个时间要素,最初规定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9月9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3条第1款第1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而2006年7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但司法实践中,对非法拘禁犯罪是否需要24小时,仍有不同的看法和处理。最高院发布的判例显示如果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不受24小时约束。

但其实按刑法“出罪时举重以明轻,入罪时举轻以明重”的解释原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模范遵守法律,其利用职权非法拘禁的入罪标准都需要持续24小时,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他人未满24小时的当然不应被认为是犯罪。

所以我们认为非法拘禁罪作为一个法定刑量刑较轻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并不十分严重,入刑的时间标准不应过低,而24小时比较符合公众的一般心理预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申请人。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受理的时候,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如何决定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报案、审查材料、作出决定、执行逮捕等步骤。首先,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或者控告后,对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犯罪证据是否确凿等。审查通过后,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立案,并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开始侦查活动。整个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
    2023-11-15
    371人看过
  •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则有哪些
    侦查工作的原则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系列的基本行为准则,侦查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必须予以遵守。(一)迅速及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二)客观全面原则。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
    2023-06-14
    352人看过
  • 公安局侦查完检察院还会查吗
    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一、什么是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有两种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在法
    2023-04-10
    324人看过
  • 检察院的侦查与公安局的侦查的差别
    一、侦查案件的范围不同。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范围,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等。而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范围,是除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负责侦查的刑事案件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二、所侦查案件的特点不同。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侵害的大多是国家、社会的利益,除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外,一般没有具体的被害自然人;这类犯罪行为与权力相结合,手段隐蔽,因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一般不会自行暴露。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一般有具体的被害人,会留下较明显的犯罪现场和痕迹,犯罪较容易被发现。三、侦查的程式往往不同。由上述犯罪特点决定,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一般开始就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嫌疑人去侦查犯罪事实,即“由
    2023-03-06
    136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是否退回公安机关直接侦查
    检察院批捕后退回公安继续侦查分为两种情况:1、批捕阶段,检察院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继续侦查;2、不批准逮捕,把案子退回公安局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退回公安局撤销案件。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不一定,不批准逮捕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是检察机关认为你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予逮捕。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没事了。第二种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时候没办法证明你构成犯罪,所以不逮捕你。这种情况不好说,说不定侦查机关在后续中找到了关键证据,依然会起诉审判你。第三种情况是检察机关认为你构成犯罪,但是觉得没有逮捕的必要,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用关押看守所,但是侦查机关仍然继续侦查,到时候案子还会到检察院,检察院还是会按程序审查,其结果可能就是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所以,说到底,其实批捕程序和审查起诉是两个不同的程序。不被批准逮捕,不必然代表你没事,不会被判刑了。二、等审查起诉等审查批捕有区别吗
    2023-03-05
    157人看过
  • 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普通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吗?
    一、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普通侦查的次数有限制吗?有次数限制,以两次为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二、《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
    2024-01-29
    186人看过
  •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能否批准取保候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审查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如果当事人符合起诉条件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取保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检察院会核实案情,如果有犯罪事实,并且有证据证明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会将案子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其二、如果不构成犯罪,检察院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取保候审期间检查院还能批捕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也知道。不过,依据取保候审的条件来说,能够取保候审一般都是罪行较轻的,判决也不会太重。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
    2023-07-16
    387人看过
  • 公安、检察机关侦查阶段聘请律师
    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阶段,是刑事程序的开始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由于嫌疑人不懂法律、不知道刑事侦查阶段的法律规定,在第一次受到侦查机关强制之后,由于不知道受拘传、拘留的真正原因,受惊害怕,加之急于解脱的心理,使其极易受到诱供、逼供。实践中有许多被拘传、拘留的涉嫌人受引诱或强迫承认本不是自己所为的犯罪行为,导致长期被羁押,有的甚至被起诉、判刑。这也是导致冤、错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当你的家人、亲友涉嫌刑事方面的嫌疑,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传讯、拘传、拘留,而你一时不能与其取得联系,又无法了解具体情况时,你可以聘请律师提供帮助,律师在娣人被限制自由人接受第一次讯问后(法律规定24小时之内必须讯问当事人),可以为刑事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这一阶段律师的服务内容主要为:1、会见被拘传、拘留的嫌疑人,向其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与帮助,避免失误;2、了解被拘传、拘留的的原因、涉嫌的罪名。代理被拘传、拘
    2023-06-11
    180人看过
  • 公安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还会进行侦查吗?
    一般不会,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的,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如果可以,建议你直接委托律师代理进行处理,以便更好的保障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分为立案侦察、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刑罚执行四个阶段。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公安取保候审多久移交检察院1、最长12个月。2、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12个月。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进展同羁押人身的期限不同,在法律规定的12个月内移交给检察院。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
    2023-07-09
    403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能够受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达到批捕的条件的,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移送案件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
    2023-08-04
    137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吗?
    玩忽职守案件有检察院负责侦查,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范围主要是: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主要见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规定了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暴力取证案、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的规定,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范围为以下案件: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
    2023-06-28
    425人看过
  • 检察机关侦查权的特点
    侦查权是指国家侦查机关以及侦查人员为实现侦查目的,依法定程序,运用特定侦查手段开展侦查活动的权力。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享有的案件侦查权与公安、安全机关的侦查权相比有其自身特点:1、直接立案侦查对象的特定性。检察机关案件侦查权不是对任何公民都可以使用的。它侦查的对象由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它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和有犯罪事实但未被公安机关查清的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侦查对象的身份是特定的。2、侦查权行使目的的特殊性。检察机关行使案件侦查权所要追求的目的,不权包括普通刑事侦查活动所要实现的追诉犯罪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在于通过自己的侦查活动引导促进和保证行政、司法活动不脱离法制轨道,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3、从属性。检察机关不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侦查活动区别于其他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特征之一是检察机关的侦查具有从属性,检察机关的案件侦查权是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中派生出来,直接从
    2023-04-22
    467人看过
  • 公安机关是否能够继续侦查,即使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一)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三)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四)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
    2023-07-20
    289人看过
  •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法律依据
    检察院、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拘留程序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
    2023-06-12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非法拘禁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3
      1、非法拘禁,并不是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
    • 检察院移送公安机关多久侦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4
      1、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的时间。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和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负责。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
    •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不移送检察院可以立案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4-21
      《民法通则意见》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17条第1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
    • 侦查是由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管辖?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这个非检察院自侦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
    • 职务侵占罪是由公安机关侦查还是检察院侦查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9
      1、这个非检察院自侦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 2、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