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08:22:49 456 人看过

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计提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收入。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一、《民法典》对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
    一、租赁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租赁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可以参照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具体如下:1.如果租赁合同中有对赔偿金的数额进行约定的,则有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金支付即可。2.如果有一方认为赔偿金的金额太高或者太低的,可以提出变更。赔偿金的金额超过实际发生损失的30%就可认定为过高。4.对于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赔偿金的,就应当按照违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5.对于赔偿金的金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租赁合同出租人有以下几项义务: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
    2023-04-11
    253人看过
  • 出租人的租赁管理
    有下列义务: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不得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经营条件。2.按规定如实填写《私房出租登记簿》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村)委暂(寄)住人口登记站送交查验等等。房屋出租人的义务(一)出租人收取租金时,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除公有住房外,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租赁保证金;(二)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三)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四)出租人的附随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
    2023-07-08
    182人看过
  • 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应付账款的会计处理
    1。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初借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成本]未确认融资成本贷款:长期应付款[按最低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按初始成本]企业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用时,应以利率作为折现率,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利率的,不能取得的,应当以租赁合同约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企业无法从出租人处取得租赁所含利率,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的每个期间分摊。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融资费用。(2)具有融资性质的资产延期支付。递延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递延购买价款的现值确定所购资产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现值之间的差额,在信用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借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2023-05-08
    110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
    一、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损失如何计算?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从租赁双方的目的上看,承租方是为了使用特定的房屋,出租方是为了出租获利。所以,也可以从合同的目的入手避免双方的违约责任。比如可以做类似如下的约定:如果承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以不低于原租赁合同的条件,为出租人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承租人不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如果出租人想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该承担3个月的租金为违约金,但是,如果出租人在解除合同时能在出租房屋所在的小区为承租人另外寻找到与原租赁房屋、租金标准相同的房
    2023-06-01
    249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共同经营如何处理租赁合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经营事项的,其所得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抚养子女、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离婚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夫妻离婚妻子起诉离婚,妻子在准备好相关证据时,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男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建议男方积极应诉。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就要积极寻找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3-06-30
    375人看过
  • 如何处理个人营运车租赁开发票
    如果企业租赁的车辆是人带车的情况,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个人必须具备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才能代开;如果企业只是单纯租车,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另外,对于税款的征收,《发票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于实行代开发票的,按次超过500元的话税务机关需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出租方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需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应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对于企业租赁个人(或员工)的车辆,应当按个人出租有形动产办理相关完税和代开发票手续。上述手续的办理以及税款的征收都是由出租方去办理和缴纳的。如果
    2023-06-12
    145人看过
  •  租户在租赁合同中如何应对出租人变更
    问题无法提供,因为答案需要提供出租方变动的原因和问题本身。关键是出租人变更了什么或者出租人变更?如果是后者,问题本身没有描述清楚,无法提供答案。如果出租人变更了条件,未与租户达成共识并重新签订合同,变更条件将无效。如果出租人必须执行,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无法提供。出租方变动的原因是什么?遇到什么问题??问题本身没有描述清楚。关键是出租人变更了什么??或者出租人变更?如果是后者,不会影响你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现在的出租人不能侵犯你的用益物权,必须执行你与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不需要与现在的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出租人变更条件,未与你达成共识并重新签订合同的,变更条件无效。出租人必须执行的,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解决问题。出租方变动原因及解决方法按标题:出租方变动原因及解决方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行业也日益繁荣。然而,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租方变动原因及解决方法成为了一
    2023-11-10
    61人看过
  • 企业租赁给他人经营应如何纳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所以你单位租赁给个人经营的加油站的应缴增值税由承租人缴纳。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租赁经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8号)的规定:“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其他企业、单位承租经营,但未改变被承租企业的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并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论被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成果,均以被承租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就其全部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合同。租赁存在的主要源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
    2023-05-04
    287人看过
  • 林地租赁经营
    土地承包
    林地承包需要和村委或农民签订合同。承包林地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林地间作的法律限制退耕还林地区有条件的林粮间作,应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限。退耕还林地按照土地规划属于林地,就要植树种草、保持水土。所以,退耕还林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是以不改变林地用途为重要前提的,而林地用途改变与否,不仅需要考虑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还应当综合考虑树木的有无、密度和长势等来综合加以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二)依法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
    2023-07-02
    206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中对租赁项目经营风险的防范。
    出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应对租赁项目进行科学、细致的调查研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对项目的收益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进行判断,准确评价承租人的资信、财务状况、经营能力、支付能力、领导能力等;还要对供货商、保证人等相关当事人或抵押物进行审查,择优选择租赁项目。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如需要向供货商预付订金,买方(一般为出租人)应要求供货商出具不可撤销保函。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约束条件和责任条件。为避免或减少损失可采用以下主要办法:(1)收取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后向承租人一次性收取占租赁物/融资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可用保证金冲抵部分租金。(2)收取手续费。可按照租赁物/融资额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在手续费收入中可以按一定比例拿出一部分作为风险基金(坏账准备金),以消化呆坏账。(3)租赁项目总费用的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租赁项目总费用包括租赁资产、租赁
    2023-03-02
    191人看过
  • 出租人买卖租赁物会影响租赁合同吗,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出租人买卖租赁物不会影响租赁合同,因为买卖不破租赁,但是出租人未告知租客的情况下买卖房屋,租客可以向法院起诉。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就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一、出租人买卖租赁物会影响租赁合同吗出租人买卖租赁物不会影响租赁合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租赁合同在前的,房屋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方式是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
    2023-06-04
    285人看过
  • 未明确租赁期限,出租人收回房屋如何处理?
    原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需要收回房屋的如何处理?原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需要收回房屋的如何处理?实践中有的租赁合同由于历史原因未约定租赁期限,如果出租人确因住房困难要求收回出租房屋自住的,原则上也应当准许。但出租人应给予承租人另找住房搬家的准备时间。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迁而不腾房,则应限期搬迁。如出租人不需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亦可责成承租人紧缩住房,腾出部分房屋,由出租人收回自住,变更原租赁合同或者另订新的租赁合同。本文关键词:原租赁合同,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需要收回房屋,如何处理
    2023-06-10
    24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属于经营性租赁么
    房屋出租是不是经营性行为,要依据出租的主体而定,如果公司出租房屋的,属于经营性行为。个人出租房屋一般不认定为经营性行为。一、房东有权注销执照吗营业执照是经营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凭证,房东无权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承租人的营业执照,而为了防止出现前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不变更或者注销影响后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侵害房屋出租人利益的问题,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可以约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到期不再租赁房屋的,在房屋租赁到期之日起几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承担违约责任。二、商业租房税费怎么计算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12%的
    2023-06-29
    56人看过
  • 租赁合同对经营事项的约定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0、违约责任。一、标准版租房合同样板能直接签吗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选择在大城市租房工作。承租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可以直接签房东准备好的标准版的出租屋合同样板的。因为即使是样板,合同里也已经包含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住房具体情况和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的装修情况、租房时长、修缮责任、住房状况变更、转租的约定、违约责任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等。合同一旦签订,都会产生同样的法律效力。二、公租房是否可以出租给别人公租房不可以出租给别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
    2023-03-10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承租人如何选择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租赁方式的选择取决于承租人的需求。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将会选择经营租赁:1)、使用时间不长,或者断续、偶尔使用,即使单位时间的租金较高,承租人也愿意采用经营租赁。2)、承租人希望在同一时间,用同样的资金量使用更多的租赁物。3)、承租人处于流动状态,希望轻装搬家。4)、其他财务上的原因。在下列情况下,承租人愿意采用融资租赁:1)、使用的设备,最终要购买形成固定资产。2)、承租人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很
    • 如何区分租赁是承包经营还是租赁经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什么是租赁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二、如何区分承包经营与租赁经营承包与租赁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虽然两者在两权分离等方面具有共同点和兼容性,但它们在某些方面仍有所区别:(一)对象不
    • 如何进行租赁经营管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8
      租赁的出租人除提供租赁物外,还负责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等服务。特点是: 1.租赁物由出租人采购; 2.租期较短 3.出租人不但提供融资便利,还提供维修、保养等技术性服务; 4.经营性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
    • 融资租赁出租人破产后出租标的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2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破产,所出租的标的属于债务人财产,需纳入到破产企业进行处置。 2、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破产的,租赁物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来确定:若租赁双方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后归承租人所有的,则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若租赁双方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定的权属变更事由的,则租赁物的所有权仍归出租人,该租赁物属于出租人破产财产。 风险提示:融资租赁纠纷的注意事
    • 租赁房屋后,出租人对装饰装修事宜未经出租人同意,应当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承租人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同意”分为明示和默示,明示有书面、口头、电话等表现形式,对此由承租人负举证责任;如果出租人虽未对装饰装修事宜明示同意,但其行为已经表明其已同意装饰装修的,则可直接认定出租人对装饰装修已经默示同意。对于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可在不损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