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如何判定赠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05:50:23 450 人看过

恋爱期间双方互送礼物是很常见的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赠送财物的行为都视为赠与了,如果是价值较小,向购买衣物等如常生活必需品这种一般就认定为一般的赠与,但以结婚为目的的而赠送的贵重财物,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

如何认定恋爱期间双方所购房屋的权属

1、恋爱期间双方所购房屋的权属:

(1)登记于双方名下无特别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双方各占50%;

(2)登记于双方名下且约定份额的视为按份共有,根据出资份额确认权属比例;

(3)登记于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个人独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前财产相关文章
  • 恋爱期间大额转账怎么判定赠与?
    一、恋爱期间大额转账怎么判定赠与?1、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判定是否属于赠与的方式包括,双方是否签署了赠与合同等。如果该笔转账是一方在恋爱期间自愿无偿给予另一方的,则该笔转账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如果转账行为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行为,则该笔转账不属于赠予。2、婚前赠与和彩礼的区别(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注意,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既不属于婚前赠与,也不属于彩礼。3、婚前给付不一定是婚前赠与。婚前给付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况:一是基于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钱款或物品作为订婚的标志,通常称为彩礼;二是一方赠与对方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如住房、汽车、金银首饰等,在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接爱双方以嫁妆的形式融入家庭财产中,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称为婚前赠与财产;三是
    2023-04-20
    68人看过
  • 恋爱期间赠与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恋爱中赠送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不予支持。若为赠与车,房屋等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可要求取回赠与财产,但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想要返还则难。如果一方说自己的钱是借给另一方的,那就是债权债务关系,应该出具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拒不还钱的,可以起诉法院追偿债务。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子归谁恋爱期间共同购婚房,双方分手后引发纠纷。近日,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共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男方虽只占婚房1%的权证份额,但根据公平原则及双方对房屋的实际出资额等情况,确定房屋归男方王先生所有,房贷由其负责归还;由孙小姐、张女士协助将房屋权证办理在王先生名下;由王先生支付孙小姐房屋及装修补偿款15万元、归还张女士借款2万元。王先生与孙小姐原系恋爱关系,张女士系孙小姐之母亲。2006年11月,王先生与孙小姐共同购买房屋一套,房价为55万元。支付的房款中:5万
    2023-07-07
    75人看过
  • 恋爱期间转账是赠与吗
    恋爱期间转账如果符合赠与的一般构成要件的,可以认定为赠与。双方在交往过程中的赠与属于一般的赠与,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购房合同可以赠与吗购房合同不可以赠与,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二、赠与合同如何才能撤销赠与合同能撤销的情形: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三、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三、遗产继承权是否可以赠与他人继承权不能赠与他人。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
    2023-02-06
    210人看过
  • 恋爱期间的借款和赠与如何区别及认定
    1、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赠送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可以推定为双方表达爱意培养感情的赠与财产,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2、对于男女双方之间贵重物品如:房产、汽车或较大金额的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等赠与,由于所涉金额较大,一般是基于结婚目的的赠与,可推定为借款,应承担返还责任。3、对于一些没有明显意图金额不大的转账行为,也没有显示该转账行为系借款或附条件的赠与,法院会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形来认定,如对方抗辩称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共同消费,法院一般不予认定该部分费用,不支持返还;因恋爱关系终止或同居关系解除,对当事人以曾同居为由提出以“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害赔偿费”来抵消的抗辩,不予支持。在司法实践中,有的财产赠与需要依据赠与人的财产状况、双方赠与的以往惯例等情况,再具体分析认定。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
    2023-03-01
    159人看过
  • 恋爱期间的赠与与返还法律规定
    一、恋爱期间的赠与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如下:1、出于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物或具有彩礼性质的财物可以要求返还;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并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而要转移所有权,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当一方出于结婚目的作出的财物赠与不能实现该目的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不再存在,此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2、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非出于结婚目的而赠与的财物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的。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同,此时赠与的财物不应要求其予以返还。二、恋爱期间赠予的财物分为以下几种,对于不同的财物,法律上的规定也有所区别: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
    2023-08-01
    391人看过
  • 恋爱期间的赠与与返还法律规定
    一、恋爱期间的赠与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如下:1、出于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物或具有彩礼性质的财物可以要求返还;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属于特殊的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并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而要转移所有权,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这与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是有区别的。恋爱中的男女达成结婚的合意后,当一方出于结婚目的作出的财物赠与不能实现该目的时,受赠一方占有财物的合法依据不再存在,此时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2、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非出于结婚目的而赠与的财物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的。双方在平时交往中出于礼节而赠送礼品的赠与行为与附生效条件的赠与行为不同,此时赠与的财物不应要求其予以返还。二、恋爱期间赠予的财物分为以下几种,对于不同的财物,法律上的规定也有所区别:1、对于男女双方在恋爱或婚约期间互送的围巾、手
    2023-08-01
    471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 更多>

    #婚前财产
    相关咨询
    • 恋爱期间如何样判定赠与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4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包含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对其人身关系不予保护,但对基于此基础形成的财产关系予以保护。因为恋爱期间,特别是婚约期间的财物送往,看上去是赠与,其实与民法上的赠与有一定的区别,往往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 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价值很小,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购买等情况下,应认定为
    • 恋爱期间的赠与如何认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
      1、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包含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对其人身关系不予保护,但对基于此基础形成的财产关系予以保护。2、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价值很小,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购买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而对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而赠送的贵重财物,应当认定为不当得利,需要返还。
    • 恋爱时,如何判定“赠与”?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对于赠与行为,只要当事人自愿赠与,赠与后赠与的物品属于受赠人。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
    • 恋爱期间怎样判定赠与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5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形成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包含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法律对其人身关系不予保护,但对基于此基础形成的财产关系予以保护。因为恋爱期间,特别是婚约期间的财物送往,看上去是赠与,其实与民法上的赠与有一定的区别,往往不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心,其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 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购买衣物、食品等必需品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价值很小,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购买等情况下,应认定为
    • 恋爱期间怎么判定赠与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6
      对于赠与行为,只要当事人自愿赠与的,其赠与之后,赠与的物品就属于受赠人所有。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