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怎么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14:43:30 315 人看过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方是该第三人。如果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是不是在商场受伤都可以索要赔偿

在商场内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向商场索赔。

1、如果是由于商场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导致顾客受伤的,顾客可以与商场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怎么赔偿。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经营者,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经营者的这种安全保障义务并非是无限的,即在“合理限度”内。另外,若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和经营者一定要认真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2、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原因导致受伤的,则不能要求商场赔偿。

3、如果是由于第三人行为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在超市摔倒受伤责任划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超市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三、如何追讨商场受伤赔偿问题

商场受伤的索赔,在商场受伤的可以请求其管理者或者经营者承担责任。商店有尽到履行安全保障责任的义务除外。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三人侵权的,商场可以先行赔付之后再进行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承揽人造成第三人损失谁负责
    若承揽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一般应当由发包方对第三人的损失负责,若承揽人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发包方可以向其追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揽人将工作交给别人后定作物有瑕疵由谁负责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定作人要求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对工作的完成承担全部的责任,即使承揽人根据本条规定将辅助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也要对整个的工作负责。第三人完成的工作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的工作不符合主要表现为未及时完成承揽人交给的辅助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或者合同的约定。第三人未及时完成工作致使工作成果迟延交付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第三人完成的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承揽人应当负
    2023-08-13
    458人看过
  •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怎么办
    应由甲最终承担致伤丙的民事承担。丙被狗咬伤是由于甲追打乙所饲养的狗而造成的,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过错的一般规则应当免除(免责)、减轻名义侵权人的赔偿责任。1、名义侵权人作为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媒介,名义侵权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只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1)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属于事实问题:是指从纯粹事实角度观察加害人的行为和受害人的行为之间的客观联系;(2)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在被告人的行为与加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被告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2、免除责任条件
    2023-07-24
    217人看过
  • 第三人造成雇员损伤,雇主有无责任?
    网友问题:2010年9月9曰,我请来的工人,在工地上起模板上的铁钉,我们老坂雇用的挖土机司机因操作不当,导致我请的一个工人受伤,经医院沴断为,右侧内骨骨折,伴通气胸,头部软组挫伤,住院20天。医疗费用是我们老板给支付的。现我们老板对受伤工人受到的其他损矢拒绝陪偿。现受伤的那名工人把我和我老板一起告上法院。我对这方面不太清楚,我有责任吗?律师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赔偿问题,有不同的方式:雇员在同一案件中同时起诉第三人和雇主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告知其选择一个法律
    2023-06-17
    368人看过
  • 避险行为造成他人损失,责任在谁?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怎么赔偿紧急避险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由引起紧急避险情况的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但是如果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人也没有采取不当的避险措施,那么对于紧急避险所产生的侵权情况,避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2023-07-03
    352人看过
  • 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怎么确定?
    一、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怎么确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必须对他人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所负有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保护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二、什么是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公共场所管理人责任纠纷是三级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下的四级案由,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时,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此处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特定情况下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所负有的以积极行为的方式尽力保障具有一定关系的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按照危险发生的不同阶段,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为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危险预防义务
    2023-05-03
    264人看过
  • 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应怎么赔偿?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地面施工、公共场所挖坑等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有明确规定,路侧或通道、维修、安装地下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公司作为社区内施工场地的临时管理方,对施工场地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2023-05-06
    297人看过
  • 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回顾】2005年的九月份我在路边正常的行走,被一个快速骑车的快递员猛的撞倒,顿时我口中血流不止,门牙也给撞掉了。事情发生后,快递员和门部经理一起把我送到了医院,并答应给我支付医药费,经医生诊断,伤口需要恢复一段时间才能按假牙,约要三个月的时间来恢复伤口。当时经理也同意按医生诊断的情况负责给付医疗费。三个月过去了我要求快递公司为我支付按假牙医药费时,却遭到了门部经理的拒绝,并说快递员撞我的那一天是星期天,不是职务行为,而且快递员现已辞职,愿上哪里告就上哪里告去吧,经理不负责此事。这事我该怎么办呢?经理能推卸责任吗?【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操作标准上的规定。解释中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
    2023-06-08
    179人看过
  • 他人驾车造成人身损害,应该如何承担责任?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为扣分、警告等,而民事责任为一方需要赔偿另一方,交通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赔偿金额的依据。如果开车撞人发生了重大事故,一般处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别人出交通事故,车主负什么责任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别人出交通事故的,车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04
    291人看过
  • 在公共场所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生命健康受损害的责任承担
    在公共场所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生命健康受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虽然设置了标志和采取了措施,但由于其设置的标志不明显、采取的措施尚未达到足以保障他人安全的程度,因此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施工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是否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应以事故发生时的状态为准。如果施工人在施工开始时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其后这些标志和措施失灵或被破坏,因此造成损损害的,施工人仍应承担民事责任;施工人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损坏标志和措施的第三人追偿。
    2023-06-05
    393人看过
  • 工人在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雇主应承担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对于个人劳务关系中的提供劳务一方,即雇员来说,首先,如果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造成了其他人损害的,应该由雇主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雇主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雇员追责。如雇员因提供劳务行为自身受到损害的,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分担相应责任。这意味着雇员应该对自身行为负起更多的责任。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吗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
    2023-03-22
    463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第三人过错吗
    第三人过错是指除受害人和加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受害人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的主观过错。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属于第三人过错还需要看该工作人员是否是第三人过错主体,并且要看它与当事人没有过错联系,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应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因职工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向实际侵权职工追偿。替代责任制度的设计主要是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出发,保障受害人能够的到及时救济,所以法律才把使用人责任规定无过错责任。按照民法的原理,用人单位或雇主是受益者,使用员工为你效劳创造的利益归属单位,那么员工为单位创造效益的风险也应归属单位,即报偿理论,获得利益者承担其伴随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2-21
    59人看过
  • 堆放物倒塌损害他人,责任划分应当如何?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堆放物致人损害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怎么划分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根据引起危险的原因的不同以及所侵害的主体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如果危险由他人引起,紧急避险造成引发危险的人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由引起危险的人自身承担损失;如果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或紧急避险人自身损害的,由引起危险的人承担侵权责任。(2)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为了他人的利益采取避险措施造成自身损害,如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则紧急避险人对被管理人有无因管理之债的请求权;如果造成第三人损害,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受益人应给予受害人适当补
    2023-07-06
    477人看过
  • 委托监护时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分担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委托监护的情形下,首先是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只有在受托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受托人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一、监护人如何确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
    2023-02-26
    237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要怎么进行处理
    一、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要怎么进行处理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损害原则上由第三人赔偿。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存在例外,比如: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
    2023-06-04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由第三人造成公共场所损害赔偿怎么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8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该第三人对伤者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在公共场所进行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他们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仅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 在公共场所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2
      1、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施工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行为人和公共道路管理人。 施工人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窨井等地下设施的管理人,是指负责对该地下设施进行管理、维护的单位或者个人。城市地下设施复杂,有输水、输油、输气、输电设施等不同的地下设施。不同的地下设施可能属于
    • 在公共场所、道旁挖坑等造成他人损害,或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公共场所、道旁挖坑等造成他人损害,或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如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雇佣工人在雇佣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划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5
      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使用场所负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在公共场所或者经营场所遭受来自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例如,在银行取钱时遭遇抢劫被犯罪分子袭击身亡,在饭店吃饭时与其他顾客发生争吵而被打伤,或者犯罪分子为报复社会在车站肆意持刀砍杀旅客或路人。这些情况下,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是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