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不存在的状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10:30:11 130 人看过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贷款,债权人则享有在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优先受偿的权利。然而,抵押权可能会因为以下几种原因而失效:抵押权人自身的权利被消灭、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且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于抵押财产。

抵押权可能会因为以下几种原因而失效:抵押权人自身的权利被消灭、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且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于抵押财产。

抵 押 权 实 现 后 的 影 响

抵押权实现后的影响:

抵押权实现后,对于抵押权人和抵押权人以外的第三人,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抵押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其可以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通过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来获取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其次,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在抵押权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来偿还债务,而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然而,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时,第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变卖所得优先受偿,这意味着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于抵押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权利。因此,抵押权实现后,抵押权人和抵押权人以外的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依法处理,以维护各方权益。

抵押权实现后,抵押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抵押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的约定,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来获取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同时,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于抵押物,但需要注意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抵押权人和抵押权人以外的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依法处理,以维护各方权益。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房产存在预抵押是正常状态吗
    房产预抵押登记制度,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一、银行购房按揭贷款需要抵押吗房产证是户主自己保管。办理按揭贷款的时候,应该先到所属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妥他项权利证明,银行凭他项权利证明才能发放贷款。他项权利证明上记载着户主向银行借款的金额、抵押人、抵押权人、房产地址、抵押期限等信息,而且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的电脑系统内都有记载,因此即使房产证放在户主这里,户主也不能随便买卖,必须先将银行贷款还清后才能转卖。按揭贷款办理程序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一)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二)办理
    2023-04-12
    263人看过
  • 抵押权能够存在多久?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主债权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受人民法院保护,抵押贷款本身并没有被取消。如果是抵押人自己想要履行其担保的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主张期限有多久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一般来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时候起算3年;或者还存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也就是债务人可能会胁迫或者是威胁债权人,致使债权人无法去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人可以在胁迫或者是威胁终了之日申请行使自己的抵押权。抵押权的主张和行使也是有区别的,抵押权可以主张但是不一定主张就一定会优先受偿,一个抵押物可能会存在多种状态,所以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考虑,同时行政机关的强制要求等,也不一定会消灭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
    2023-07-06
    92人看过
  • 不在存续期间行使抵押权的后果
    一、不在存续期间行使抵押权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关于抵押权的存续期间1、法律上规定当事人是不能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的,如果当事人对此作出约定的话,约定是无效的,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对此我们也可以认为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跟主债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2、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不能允许抵押权一直存在,如果抵押权一直存在的话,抵押物的流通就会受到影响,没有人愿意购买被设定抵押权的抵押物,所以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抵押权必须具有一定的存续期间。三、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1、抵押权行使期间,是与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挂钩,这个期间即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主债权自受到侵害之日起,债权人一直没有行使权利,我国民法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2023-06-15
    231人看过
  • 抵押物流拍后是否还存在抵押权
    一、抵押物流拍后是否还存在抵押权经过司法网拍三拍流拍的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愿以物抵债且变卖不成的,执行法院可以在60日内启动第下轮司法网拍,是需要解除对抵押物的抵押。第二轮司法网拍的一拍保留价为前一轮司法网拍的流拍价,二拍、三拍保留价按第7条规定确定。具体而言司法拍卖包括法院强制拍卖,和法院委托清算管理人再进行程序上的破产企业拍卖两种。法院强制拍卖指的是法院根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并将债务人的财产通过拍卖变现后将价款交付债权人。而破产企业拍卖是企业资不抵债或其他经营方式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企业撤销、倒闭的,由法院制定清算管理人成立专门的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或其他机构拍卖该标的的。二、《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变价处理的规定》五、流拍的情形:动产两次流拍,可以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
    2023-06-08
    438人看过
  • 如何处理同一债权存在多个抵押权人的情况
    一、如何处理同一债权存在多个抵押权人的情况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人去分配的方法是: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份额清偿,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其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二、抵押期限抵押权人的行使期限有多长抵押权的行使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抵押权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内行使,若超过诉讼时效的,该抵押权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4-01-19
    356人看过
  • 抵押权的存在条件有哪些
    (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权的设立须以标的物不移转占有为条件抵押的成立与存续,不以债权人(抵押人)占有标的物为要件,所以无须将标的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换言之,即债务人或第三人虽以其动产提供担保,但仍可保留其对抵押物的使用和收益权。这样,动产抵押就与动产质押区别开来,因为动产质押的设立,因转移占有才生效力,故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最主要
    2023-08-12
    334人看过
  • 动产上存在多个担保权的状况
    依据法律规定,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首先应分析各个保证的性质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然后再分析各保证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按份共同保证还是属于连带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是指各个保证人分别或共同与债务人约定,每个保证人只对一定份额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是指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对整个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经过分析,多个保证的性质和关系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都属于一般保证,各保证间关系是按份共同保证。此时,债权人应按照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顺序和要求行使担保权
    2023-07-03
    105人看过
  • 财产的抵押权和质权同时存在
    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同一财产上设有多个抵押权,次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且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财产上可以设定多个抵押担保物权。债权人应根据抵押权设定登记光后确定抵押担保受偿次序,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到期先后不改变抵押权的次序。次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行到期,债权人可依据主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对抵押人主张抵押担保权利。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事实,判决抵押人承担相应的抵押担保责任。该抵押物上存在设定在先的抵押权,不影响法院就次序在后的抵押权作出相关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
    2023-07-04
    108人看过
  • 债权转移抵押权是否存在
    一、债权转移抵押权是否存在债权转移抵押权就不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为法律所禁止,基于抵押权的从属性,所以只能与主债权一并转让。二、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抵押物主张实现抵押
    2023-05-06
    415人看过
  • 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存在的效力问题
    抵押权与质押权并存时,在都没有通过登记而公示的情况下,都无优先的效力。但已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权清偿的效力。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有什么法律效力哪个优先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
    2023-07-06
    464人看过
  • 主债权不存在依附抵押权是否不成立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抵押权
    2023-06-24
    499人看过
  • 抵押权可以独立存在吗
    一.抵押权可以独立存在吗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这里所讲的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是指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以价值120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债务的履行,乙不能仅将该房屋的抵押权转让给丙而不转让债权,由于抵押权就其担保的债权而言所具有的附随性,没有债权,丙得到的抵押权是空的,是没有价值的。二.抵押权可以单独转让吗由于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抵押权应当随被担保
    2023-04-30
    95人看过
  • 哪些房产可能存在不允许抵押贷款的情况
    以下房产不能抵押贷款:1、公益用途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2、小产权房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小产权房产的房产证,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没有此套房产的所有权证书,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手续,更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无法再度进行抵押申请贷款的。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如果资金需求金额较大,可以先确定自己的还款余额,确定了还款余额后,看自己是否能够还清贷款。应当先还清贷款才可以解除抵押。在还清贷款后,最好还是先去涂销抵押登记。办理此项手续无需交费,也无时间限制。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
    2023-03-17
    274人看过
  • 抵押物不存在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力
    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一、转让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二、主合同没生效可不可以全额抵押其抵押权主合同未生效抵押权是不成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履行,当事人可以设立担保合同,担
    2023-06-21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产证状态存在预抵押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4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预抵押登记制度: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可能能办贷款
    •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还存在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2
      关于抵押物灭失、毁损的情况下,抵押权是否存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分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其抵押物的价值转化为其他形态时,因抵押权设定在抵押物上,其他形态的价值应当为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代位物行使抵押权。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
    • 抵押权期限存在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这要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2年,没有约定的半年,已主债权履行届满起算。
    • 抵押权人不存在合同有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0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六条,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中对抵押财产约定不明确,如果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法确定抵押物,抵押不成立。并且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否则合同不生效。
    • 既存在留置权又存在抵押权的划分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5
      同一物上既存在抵押权,又存在留置权的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因为留置权作为法定担保物权比其他担保物权优先受偿。 也就是说这个同时存在抵押权和留置权的物先用来清偿留置权人的债务,再用来清偿抵押权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