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包括赠品和回扣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02:31 427 人看过

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或相关协议确定合同金额或合同标的时,不得采取赠品、回扣等方式。

征求意见稿规定,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不得将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标的、价款酬金、数量、质量、履约时间和地点、争议处理的方式等。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适用优先或强制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采购项目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政府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合同可以转让或转包吗?
    政府采购合同如果经对方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转包。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依法转让或转包的,政府采购合同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一、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人如何处理一、债权人拒绝受领如何处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不仅意味着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而且也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接受、领取该债务的标的物。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就难以履行债务。因此,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在我国,目前的提存部门为公证机关。二、债务人的义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
    2023-06-20
    422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
    一、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是否有效1、签订政府采购项目分包合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具有法律效力:(1)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2)是真实意思表示;(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二、政府采购的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此种情况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比如委托加工特定的半成品、特种型号或规格的元器件。2、采取补救措施。指履行债务的标的物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
    2023-06-17
    494人看过
  • 政府回购房可以赠与他人吗,政府回购房如何赠与他人
    政府回购房可以赠与他人吗?政府回购房赠与首先要确认政府回购房的产权状况,政府回购房使用证上登记的只有一个产权人的信息,所以要通过审批表确认当时建房时的立基人信息。政府回购房向来都是属于限制的条件要求有:1、政府回购房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政府回购房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政府回购房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2、所赠政府回购房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政府回购房;3、所赠政府回购房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土地产权的;4、所赠农政府回购房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5、所赠政府回购房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6、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政府回购房如何赠与他人?1、政府回购房赠与实际上就是指
    2023-08-17
    103人看过
  • 政府采购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它与其他合同的最大区别在于:政府采购采购合同的拟定不仅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而且还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拟定必须要以招标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采购文件等)为蓝本,不能脱离招标文件的基本原则与范围;政府采购合同属于行政合同,它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它的一方为政府相关部门,其目的是政府各级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所进行的采购;政府采购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即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之间存在对待给付义务,且当事人一方取得权利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这个代价一般是指支付报酬或酬金,报酬或酬金属于财政性资金。
    2024-08-12
    284人看过
  • 能否解除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随意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合同无效的后果都有哪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二、租赁合同解除后怎么赔偿(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二)、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三)、若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导致租赁合
    2023-06-21
    417人看过
  • 政府采购可以分包吗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一、招标质疑流程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二、招标两次流标如何处理招标两次流标的,招标人可在经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人需在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
    2023-03-24
    418人看过
  • 政府采购允许转包吗
    法律综合知识
    政府采购不允许转包。财政部门在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中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2024-04-10
    298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中标人可以采取分包履行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标方是可以采取分包的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但提前条件是需要采购人的同意,中标人对分包履行合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民法典》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
    2023-11-28
    115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
    一、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2.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物资,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纸张、笔墨等办公材料,以及基建物资、生活物资等各种原材料、设备、能源、工具等。3.政府采购法还强调了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竞争性,通过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确保公共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源的有效配置。二、政府采购内容简析政府采购的内容广泛,涉及政府机构所需的各种物资和服务。1.与企业采购相似,政府采购也属于集团采购,但其特性在于其持续性、均衡性、规律性、严格性和科学性上可能没有企业采购那么强。2.政府采购最显著的特点是公款购买,所有采购活动均由政府拨款进行。3.在采购过程中,政府采购法要求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
    2024-03-23
    403人看过
  • 努力打造政府采购精品
    ---新区小学电脑采购回顾为加快实现新区小学电脑知识普及教学,根据计划安排,近期,采购中心对新区范围各小学电脑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这是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货物类采购项目批量最大的一次。为了更好地做好此次招标工作,采购中心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体人员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的程序进行操作,收到良好的效果,为今后大型项目的政府采购积累了经验。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新区小学电脑的采购数量达3120台,采购量大,时间紧,任务急,为确保该项目采购的顺利实施,中心领导非常重视,在接到采购计划通知书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细致、高效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准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在《浦东政府采购网站》和《解放日报》上刊登了招标公告,同时要求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开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二、严格资质预审,确保投标质量为确
    2023-06-07
    102人看过
  • 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
    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有:集中采购的主体是集采机构,分散采购的主体不固定;集中采购有目录规定,分散采购是目录以外和经过政府批准的项目;集中采购的目的是发挥政府的优势和政策作用,分散采购的目的是提高单位的采购效率。政府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区别的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三章 政府采购方式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n(一)公开招标;\n(二)邀请招标;\n(三)竞争性谈判;\n(四)单一来源采购;\n(五)询价;\n(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n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2022-07-15
    451人看过
  •  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合规产品吗?
    该段文字讨论了供应商在参与工程项目时可能面临的不公平情况。如果没有进行报备,供应商将无法获得厂家授权和质保函,这可能会导致他们无法参与竞标。即使供应商成功获得了授权和质保函,厂家可能会对他们的高价销售。如果报备的单位不去投标,他们可能会被建设单位选择,这可能导致不公。因此,该段文字呼吁所有供应商在参与工程项目时一定要进行报备,以确保公平竞争。这种情况肯定是违法的,因为如果供应商在报备时设置了一系列苛刻的条件,例如要求提供厂家授权,并规定了5年的质保期,那么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没有报备的供应商拿不到授权或质保函,设置门槛让人看了就退却不去投标。其二,即使拿到授权或质保函了,厂家给没有报备的供应商高价,差价贴给报备没有中标的供应商。其三,即使没有报备的供应商硬着头皮中标了,但提供不了苛刻的条件,报备的单位去建设单位顶,很可能建设单位不和你签合同。如果没有报备的单位看了苛刻条件不去投标。报备的单
    2023-09-02
    402人看过
  • 政府采购法律责任的主要内容包括
    《政府采购法》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立法的首要目的,旨在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该法强调政府采购各类主体的平等关系,各类主体在采购过程中需遵守法定的基本原则、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以确保政府采购的效果,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此外,《政府采购法》还规定了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评审标准,对政府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监管,防止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健康发展。总之,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透明、公正和公平,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七章 监 督 检 查 第六十二条 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符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对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教育和培训;对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进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2024-01-05
    479人看过
  • 省级政府采购询价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编号:JSZC-X2004???甲方:?乙方:?见证方: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_____受_____(甲方)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见证方)就“甲方”所需的_____在定点范围内进行了询价,甲乙双方根据_____询价采购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货物购销合同:一、货物及其数量:?????????????????二、合同金额:人民币????????????????三、质保期:????????????????????四、交货时间:???????????????????五、交货地点:???????????????????六、联系人:??????????七、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
    2023-04-23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政府采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政府采购合同是招标采购单位与采购单位及投标单位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既有民事合同的属性,又具有行政合同的属性,它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 更多>

    #政府采购合同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1、二者主体不同。2、二者服务范围不同。(1)“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2)“政府采购服务”的范围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和“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两部分。
    • 政府采购中对采购人的处罚包括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一)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二)未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四)未按规定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
    • 要开公司准备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不得将注册资本怎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8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 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政府采购合同说明书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0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采购人不签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会如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
      以下为法律依据,具体参考适用。 《招投标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招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