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因而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
(一)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二)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三)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2、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五)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六)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七)胎儿
胎儿的父亲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八)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九)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
1、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2、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
继承人可否参与被继承财产拍卖
286人看过
-
放弃遗嘱继承,还能参与法定继承吗
121人看过
-
遗嘱是否可以指定谁不得参与继承
18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继承有哪些人可以继承
393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
155人看过
-
法定继承人能否起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394人看过
法定继承是指,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按照一定的顺序开展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必须遵循法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规则等原则。... 更多>
-
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 继承人为数个以上的, 继承人可以分为哪些种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5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继承可分为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继承。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为共同继承人。在共同继承中,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时,须对遗产进行分割,故共同继承又称为分割继承。现代法上规定的继承一般为共同继承。共同继承根据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又可分为均等份额继承和不均等份额继承。均等份额继承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
-
-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可不可以再参与继承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81、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遗产。因为在遗产处理前,还没将遗产进行分配,所以这个时候要求恢复继承遗产还是来得及的,但是毕竟是继承人自己的做法不当,所以将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据弃权一方提出恢复继承的理由,进行判断,从而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参与遗产分割。所以,能不能恢复继承,不是绝对的。 2、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根据上述的规定,在遗产被处理之后,遗产
-
继承人是否可以参与订立遗嘱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4法律对订立遗嘱的时候继承人能不能在场参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继承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相关延伸】 问:订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答:订立遗嘱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必须是立遗
-
债权是否可以参加继承,有哪些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27债权是可以参加继承的。债权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的。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