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是结果犯。
1、如果行为人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涉嫌侵占的财产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具体证据都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侦、控、审三部门搜集、采信的证据除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条件特征,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
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犯罪嫌疑人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犯罪嫌疑人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犯罪嫌疑人,应问清: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有共同犯罪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定罪处罚。
-
职务侵占是哪些犯罪类型
5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犯罪类型
127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犯罪类型
403人看过
-
针对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类型
10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具体有哪些?
144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是哪种犯罪类型?
72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类型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21、职务便利类犯罪: (1)该类犯罪是企业高管职务犯罪中危险性最高,也是数量最高发的犯罪,其客观上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自我交易、侵犯公司的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 (2)为个人、朋友或其他第三方获取非法的利益。此类犯罪是为个人利益而使用职权,而职权的本来使命是为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服务,因此,其违背职务的行为必然要表现为对职权的“利用”。 2、滥用职权类犯罪: (1)滥用职权型犯罪是以积极的越权
-
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类型?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十二个罪名,具体如下: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 5、行贿罪; 6、对单位行贿罪; 7、介绍贿赂罪; 8、单位行贿罪; 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0、隐瞒境外存款罪; 11、私分国有资产罪; 12、私分罚没财物罪。
-
职务犯罪的具体类型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职务犯罪的类型主要可分为以下三种: 1、职务便利类犯罪: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滥用职权类犯罪: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3、疏于职务类犯罪:如玩忽职守罪。
-
民警职务犯罪具体有哪些类型?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15民警职务犯罪根据《刑法》第四章、第八章、第九章的规定,常见的公安民警职务犯罪类型主要表现为以下五类: 1.刑讯逼供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 2.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 3.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罪。 4.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5.违反枪支使用管理规定,持枪暴力犯罪。
-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类型主要是哪些的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7侵犯财产犯罪主体有是一般主体,可能是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多数犯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所谓“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明知是公共的或者他人的财物而意图把它非法转归已有或者归第三者占有。而这里的“第三者”,既包括公民个人,也包括集体。这里的“占有”在不同性质的犯罪中有不同的含义,可以是完全排斥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对财物的控制而永久地占有,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等;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