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纠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8:21:31 454 人看过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法院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受理流程是什么?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

1、医方的主体资格

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生是否申领临时行医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

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

3、损害后果;

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

5、诉讼时效。

(二)、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

1、律师费收取方式

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大,工作量大,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律师尽量按小时收费或协商收费。患方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一般分为协商、一审、二审及执行。

2、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合同》

当事人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

3、风险告知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量大、难度大;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三)、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生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对当事人提出指导意见和患者及其亲属是否存在不配合诊断、治疗、护理行为

(四)、律师办案途径

1、双方协商

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大型医疗机构,协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2、行政处理

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民事纠纷。其中包括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程序、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医疗行政诉讼程序、医疗刑事诉讼程序。

3、诉讼

在案情许可的情况下,尽量以人身损害的其他各种案由立案。这关系到案件的法律适用和当事人的最大利益。

(五)、处理医患纠纷案件有关程序

其中包括实物封存与检验程序、病史资料复印和封存程序、尸体解剖程序、医患双方协商程序、行为能力鉴定程序、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程序、伤残等级鉴定程序、营养期限鉴定程序、护理期限鉴定程序和医疗依赖鉴定程序等等。

(六)、进入程序后

进入诉讼程序后,按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程序操作。根据本类案件的性质,还应注重以下程序:

1、法院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患纠纷案件,法院一般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首次鉴定书不服的,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首次、再次鉴定意见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对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鉴定意见进行补充鉴定。与诉前当事人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比,法院委托鉴定能够及时发现检材上的问题。

2、诉讼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程序

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律师应当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和调取申请。

3、诉讼阶段查阅并复制证物程序

提起诉讼后,对诉前无法查阅或复制的医疗机构主观病史资料及证据保全后由法院调取的证物进行查阅、复制,以便质证和书写补充诉状及初步推定是否适合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的检材。

4、司法文检鉴定程序

病史资料或其他证据有伪造、涂改、添加或其它违反《病史书写规则》的,律师应协助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检鉴定申请。文检鉴定项目一般包括:签名笔迹鉴定、是否连续书写笔迹鉴定、添加、篡、涂改笔迹鉴定、书写时间鉴定等。

5、诉讼证据交换与质证程序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医疗事故可以是民事案件也可以是刑事案件,因为医疗事故纠纷本身具有的特殊性,进行该纠纷时所进行的程序也会比民事诉讼程序多一些,要注意特殊的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手术同意书相关文章
  • 法院受理哪些医疗纠纷呢
    1、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3、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民事诉讼)。4、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5、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行政诉讼)。以上司法解释仍然没有
    2023-03-02
    47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患者以在诊疗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请求医疗机构,医疗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案件,适用本解释。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的规定第十三条鉴定意见应当经当事人质证。当事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鉴定人通过书面说明、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可以准许。鉴定人因健康原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
    2023-04-13
    464人看过
  • 民法典对医院报销医疗事故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所有医院?
    不是医疗事故医院不用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中医疗事故如何处置《民法典》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经鉴定是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药品、
    2023-07-06
    364人看过
  • 房改房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一、房改房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如果当事人争议的核心和焦点是房改房的买卖问题,则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之争,处理时涉及房改政策的,如追索购房定金、购房款、办理过户手续及产权证等,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当事人争议的核心和焦点为是否适用房改政策以及如何适用房改政策,如职工是否应参加房改,如何计算优惠条件等,不属于民事纠纷,法院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起诉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行为,可能引起诉讼程序的发生和诉讼活动的进行。因此,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是有诉讼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既可以成为原告,也可以成为被告。但要成为一个具体案件的原告,还必须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认为侵犯了自己权益或与自己发生争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023-04-12
    4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但没有医疗纠纷是否合法?
    一、医疗事故但没有医疗纠纷是否合法?医疗事故但没有医疗纠纷是合法的,医疗事故不等同于医疗纠纷,二者是有区别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由此定义可知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具备四个条件:首先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中医疗机构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理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其次,主体行为的违法性,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第三,主观上存在过失,且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主观上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其诊疗行为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结果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第四,医疗机构及其
    2024-02-08
    42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是否允许患者转院处理
    一、医疗事故纠纷是否允许患者转院处理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都有转院的权利。所以发生医疗纠纷后,是否转院,由患者自行决定。如果患者病情严重,医疗机构限于技术设备不能治疗的,应当及时转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医疗事故纠纷民事诉讼时效是几年三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
    2023-10-30
    354人看过
  • 医疗过错纠纷与医疗事故纠纷是否一样?
    一、医疗过错纠纷与医疗事故纠纷是否一样?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
    2023-05-27
    256人看过
  • 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流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二、一般医疗纠纷申诉书怎么写一般医疗纠纷申诉书写法为载明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姓名等。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多久医疗纠纷司法鉴定30个工作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
    2023-04-28
    443人看过
  •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被告的主体是医务人员吗
    医疗事故纠纷被告的主体不是医务人员,应该是医院。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一、医疗事故的处置是怎么规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
    2023-02-24
    45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是否必须受理
    自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新的民诉法解释,随后立案登记制的实施,使得大家对民事诉讼法的讨论越来越多。那么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是否必须受理?我国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但对于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比如调动工作、颁发奖金、分配住房等纠纷应向有关的主管部门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行
    2023-06-14
    416人看过
  • 人民医院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院承担责任的具体范围有:(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医院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是违约原则、责任倒置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等。(一)违约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
    2023-03-06
    154人看过
  • 去医院医治,但是出了一场医疗纠纷,对于此类医疗上的纠纷,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模式是什么?
    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模式可以为:1、与医方协商解决。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医疗纠纷怎样办,医疗纠纷如何处理医疗纠纷事故在当前社会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当前人们的生活节奏
    2023-08-09
    2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引起纠纷到法院按什么纠纷处理
    医疗事故引起纠纷到法院按民事纠纷处理,造成的纠纷可以协商进行处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所谓“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是指病员或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病员死亡、残废等不良后果,在认识上不一致,即在定性上有不同认识,以及双方在认定性质上无分歧,即都认为属于医疗事故,但在处理上却各持不同意见。即使如此,当医疗事故或事件发生后,也首先要通过医疗单位和病员或其家属自行协商的方式予以确认和解决,而不应跨越这一步骤直接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经医疗单位和病员及其家属通过自行协商,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即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
    2023-02-28
    19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办理医疗事故纠纷
    (一)依法处理医疗纠纷1、区分是否为医疗事故。2、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处理。3、按法律程序处理。4、关于医疗纠纷的经济赔偿。原则: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病历为证据。依据:专家会诊结论,即:有错则赔偿,无措则劝导。标准:参照法律标准,专家集体决定,采取攻心策略,达到少赔目的。谈判方式:法律标准、坚持原则、感情投入、模糊协商、利我价位、适度赔偿。谈判技巧:心平气和,坚持原则。处理程序:专家会诊-专家反馈-双方协商-鉴定-诉讼合法途径:协商-调节-鉴定-民事诉讼(二)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方法1、把握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性,不躲避接待,不回避矛盾,组织相关部门接待处理。遵循“小、慎、快”的原则:“小”:就是努力将事态程度控制在最小,将知晓范围控制在最小,将伤害程度控制在最小。“慎”:就是处理纠纷要谨慎,说话要谨慎,表态要谨慎,留有余地,不许愿,不承诺。“快”:就是要果断、及时,尽快与患方接触,在
    2023-03-03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手术同意书是指患者在接受手术前,医生向患者或其代理人说明手术的风险、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并经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件。手术同意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充分了解手术的风险和后果,并同意接受手术。手术同意书是医疗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 更多>

    #手术同意书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医疗赔偿纠纷案件的必经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不是。过去我国司法实践中,只有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事故纠纷法院才会受理。如果没有鉴定结果,则一般不能直接起诉。这样,对医疗事故出具的鉴定结论就成为当事人无法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时必须向法院提供的书面材料。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就诉讼而言,属于专家证言,即鉴定结果是民事诉讼证据之一。因而,它属于案件的事实部分,而非法律必经之路。法官有权对鉴定结论的真实性、正确性进行
    • 法院对医疗事故的受理情况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3-21
      (1)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民事诉讼)。 (3)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 医疗纠纷医院能受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医疗纠纷医院能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 医疗纠纷人民法院可否调解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6
      涉及到民事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如果在医疗事故中出现病人死亡或者二级以上的事故的,那么医院所在地的卫生部门在收到病人家属方或者医院方的申请调解的申请书后应该在受理申请书的七天之内将此医疗事故的相关事项转移到上一级的卫生部门进行处理。在卫生部门调解就赔偿金额成功,双发
    • 法院依法受理哪些医疗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2
      1、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 3、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