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员工工资的支付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6:10:14 63 人看过

一、深圳市员工工资的支付条例

1、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发放。

2、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应当制作工资支付表,其中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且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3、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二、加班费怎么补偿

1、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如果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3、加班费是法律规定必须在安排加班时,给予劳动者的合理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不给加班费是不可以的。

三、深圳市员工工资的相关法律法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4: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条例
    一般情况下,单位有交生育保险的,那么在产假期间,单位不用向员工支付工资,而是单位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如果单位为员工交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那么女职工领的生育津贴就会低于其正常工资,单位就要补足差额。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津贴怎么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产假期间是有工资的,在这一点上不需要怀疑。究竟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是怎样的,这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问题,下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产假工资的标准是在2014年新颁布的规定中明确标注的,但是实际得到的工资多少,与你所在公司的基本工资和在社保处所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下面是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
    2023-07-02
    426人看过
  • 《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工资支付条例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1.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3.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4.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5.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6.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
    2023-04-28
    285人看过
  • 深圳临时工条例有哪些?
    一、深圳临时工条例有哪些?临时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临时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用人单位和临时工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不需要给付临时工补助。(一)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三)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四)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工是我国企业的基本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作为补充用
    2023-06-19
    367人看过
  • 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失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保障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深圳经济特区内各种类型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并领取薪金的职员、固定工、合同制工、劳务工(以下简称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它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也适用本条例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调整的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第四条本条例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市、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最低工资的确定与公布第五条最低工资由基本工资、奖金及以工资形式支付的津贴、补贴构成。但是,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
    2023-04-22
    226人看过
  • 深圳市抚养费支付方式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程度不同,对于不同的地方,其法律规定的抚养标准是不一样的,针对深圳小孩抚养的标准,其具体也有很多具体的要求,首先看是否由固定收入或者说是否有特殊情况等等各种因素都会进行考虑的。在深圳若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若无固定收入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对于特殊情况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小孩抚养费标准一个月多少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023-06-30
    263人看过
  • 新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2021
    为了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苦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国家制定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并于2021年1月7日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遵义市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遵义市劳动、建设部门联合向遵义市建筑施工企业“头头”打招呼:从今年4月1日起,凡在遵义市范围内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建筑业企业,必须按建筑工程造价总额1%~3%提缴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如不缴纳该保障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和不办结该项目的相关手续。农民工讨薪问题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遵义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实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
    2023-07-01
    241人看过
  • 违反工资支付条例的赔偿方法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老板不按时发工资违法吗老板不按时发工资违法是否违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故意拖欠员工工资的,属于是违法的;2、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有正当的理由的,则需要跟员工说明理由,员工同意的不算是违法。恶意拖欠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
    2023-07-03
    481人看过
  • 《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有哪些?
    一、《保障支付农民工工资条例》有哪些?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第五条,保障农
    2023-04-28
    432人看过
  •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有哪些?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有哪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为确保付出劳动的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8月13日发布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期为2019年8月13日-9月12日。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12月30日,国务院签署国务院令,于2020年1月7日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农民工为国家建设发展作出了重大而贡献,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及时足额的报酬。要在前期专项整治基础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
    2023-04-28
    246人看过
  • 深圳市司法鉴定条例
    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活动的公正性,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司法鉴定,是指司法鉴定人对涉及案件的有关证据问题所进行的技术性鉴别和判定的活动。第三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及时、合法的原则。第四条司法鉴定实行回避、保密和错鉴追究制度。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下简称公安司法机关)负责管理其内设的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第六条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进行司法鉴定,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第七条设立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由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司法鉴定工作。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
    2023-06-11
    145人看过
  • 深圳市社会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实行社会制度。本条例所指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支持企业和员工参加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三条本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特区内的企业(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及其员工。本条例规定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适用于依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特区内的企业及其本市户籍员工。企业及员工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第四条社会养老保险应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和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五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第六条
    2023-04-23
    187人看过
  • 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是什么?
    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是什么山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工资支付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企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企业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工作的领导,建立工资支付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工资支付中的突出问题。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国资、建设、经贸、税务、工商行政管理、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企业工资支付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工会组织依法对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实施监督,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提出改正意见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支
    2023-04-13
    393人看过
  •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废止了吗
    一、正常工资支付:1、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五日;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2、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工资支付表应当有支付单位名称、工资计发时段、发放时间、员工姓名、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加班工资等应发项目以及扣除的项目、金额及其工资账号等记录。工资支付表至少应当保存两年。3、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当向员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并由员工签收。工资清单的内容应当与工资支付表一致。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委托银行发放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账户。4、用人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应当由员工本人领取,并在工资支付表上签收。员工因故
    2023-06-04
    453人看过
  • 深圳市工资水平最新
    深圳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深圳市平均工资数据的说明》,深圳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2619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5218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深圳市平均工资标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订发布了《深圳市2020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整体平均值为7825元/月,比上年度增长了6.3%;高位值为27906元/月,比上年度增长了3.5%;中位值为6432元/月,比上年度增长了10.4%;低位值为3320元/月,比上年度增长了6.8%。
    2023-07-07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与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都有相同的规定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8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都有相似的规定。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