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9:30:14 347 人看过

一、征地和拆迁的区别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

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3、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条例出台后,“拆迁”这个不规范的用语应该逐渐淡出了,以后无论征地还是征房,都叫做征收。

二、征地的程序

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

(一)征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设项目为例)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

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

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3、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拟订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

(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5)报批:由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报市、县政府批准。

4、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确定和批准机关:市、县政府(并报省政府地政部门备案)。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组织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政府地政部门。

(2)费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侠客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1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协议拆迁与土地征地有什么区别?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该机关可以依法分别行使该两项职权,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征收土
    2023-08-05
    472人看过
  • 征地补偿和拆迁补偿有何区别?
    拆迁补偿不同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主要是指房屋征收补偿,主要适用于农村房屋和城镇房屋;而征地补偿是指土地补偿,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这是两种不同的情况。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一样吗各地林地其他承包征地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时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
    2023-07-01
    331人看过
  •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
    区别一: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以租代征”的实质是假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在农用地建设永久性建筑,对耕地造成很大的破坏。区别二:土地流转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经营,要有能力搞好农业生产、管理好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而“以租代征”的用地方大多是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工业制造企业,不具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区别三: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有权决定是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承包地,土地流转是完全自愿进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
    2023-04-16
    46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协议拆迁与征地拆迁的区别?
    本文主要探讨了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适用范围、行为指向、法律后果和法律程序,指出依法行政体现在每个具体行政行为上首先是依法定程序行政,强调了征收土地的行政管理职权和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职权不能混淆,实施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不能串用。(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相关规定。(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很显然,征收土地与房屋拆迁
    2023-11-17
    267人看过
  • 拆迁征收区别
    1、土地范围不同:征收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拆迁的意思是拆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2、利益需要不同: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一、拆迁赔偿的方式有哪些,拆迁赔偿的形式可分为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1、土地性质分类: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2、使用用途分类: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二、拆迁和搬迁的区别?拆
    2023-04-11
    457人看过
  • 拆迁中的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拆迁过程中的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拆迁是土地出让与划拨的区别,拆迁补偿是不同的。土地出让金按土地使用年限和开发利用年限计算,而土地划拨金仅对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进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国家不得收回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并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第四十七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搬迁、解散、注销、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根据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转让。无偿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时,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给予适当补偿。划拨土
    2023-05-31
    388人看过
  • 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区别是什么
    一、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怎么赔偿?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出让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3、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4、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
    2023-02-08
    205人看过
  • 占道征地拆迁间的区别有哪些
    占道征地拆迁间的区别是主要在于对象不同。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一、农家乐遭遇拆迁怎么维权在某些景区范围内,农民为了给游客提供更加便捷的住宿及吃饭条件,往往会将自家房屋改造为农家乐,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改善自身生活条件。那么这些农家乐所占用的土地在面临征收时,农家乐的拆迁如何进行补偿的,具体要看农家乐是否合法,如果是违法的建筑,拆迁时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在自家宅基地自建房屋上改建并且属于合法经营的农家乐,其拆迁补偿应当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程序依法进行,即征收单位应当取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的征地批文后依法发布征地公告,然后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告,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最终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如果是在耕地上违法建造的房屋来经营农家乐,在面临征地拆迁时,仅仅耕地可以获得补偿,耕地上建设的房屋是不能获得正当补偿的,因为该占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建造的房屋也应当
    2023-03-16
    159人看过
  • 小区征地拆迁什么时候公开征地拆迁公布时间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有公示责任,拆迁开始后仍未公示的,利益相关人员和社会大众可能向政府申请信息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本条例第13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取得政府信息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形式确实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或姓名、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说明(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形式要求。第二十一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四
    2023-08-16
    35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
    拆迁房屋与拆迁房屋的区别拆迁房屋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出售的住宅。拆迁拆迁房屋与安置房的区别在于,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产权调换,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安置房;但是,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果能原地拆迁,就是拆迁安置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在哪1、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
    2023-08-08
    469人看过
  • 征地拆迁有什么流程,征地拆迁的流程是怎样的
    1、颁发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2、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
    2023-08-17
    413人看过
  • 农村耕地征收和拆迁的区别及其政策解读
    1、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2、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3、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二者依据的法律规定不同,征地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各省土地管理条例。而拆迁主要依据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使用耕地的开垦费用征收标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10-1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按10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旱地的按12元/平方米收取,占用水浇地、灌溉水田、菜地的按14元/平方米收取。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20-24元/平方米收取。其中,占用望天田的
    2023-07-02
    444人看过
  • 征地和租地的性质有什么区别
    征地是征收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租地是场地的租赁。征用需要满足相关紧急条件,如抢灾救险,而临时租用不属于法律概念,租用就是租,本身就是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权属。租地:就是租借耕种的一块土地,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一、股东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是否合法1、股东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是合法的,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
    2023-03-12
    146人看过
  •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的区别
    政府拆迁和开发商拆迁的区别,具体如下:1、拆迁的主体不同。商业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政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行政级别为省级的直辖市北京也不具备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2、拆迁的目的不同。商业拆迁是盈利性开发,是一种有偿平等交易,以达到双赢的目的。而政府拆迁是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非营利性,需要给被征收人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的拆迁补偿。3、拆迁的范围不同。商业拆迁很多是针对一户或是几户的房屋的征收拆迁,特定性比较强;而政府征收拆迁一般都是一个村或是一个区域,涉及范围比较广,且除了包含国有土地上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还包含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的房屋;其被拆迁的人数和范围都要比商业拆迁宽很多。4、拆迁的意愿不同。商业拆迁是居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地位上的协商谈判,在一致意见下达成的民商事合同;
    2023-07-31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区别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4
      协议拆迁和征地拆迁在法律效力上有明显的区别,协议拆迁是没有取得批复的情况下先询问被拆迁人的意愿并与之签订安置协议,如果被拆迁人拒绝签订协议拆迁后也是不能进行强制拆迁的,那么征地拆迁是指在得到批复的情况下按照相关的规定与被迁拆人签订的协议。
    • 征用耕地和房屋拆迁的耕地有什么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0
      1、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2、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3、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4、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
    • 政府拆迁和征收是什么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政府进行拆迁的话,应该叫做征收。首先,征收和拆迁是两个时期的产物,虽然事情大抵相同,但是拆迁主体却不相同,前者是政府主导,后者是开发商主导,对应的法律分别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后者与2011年被前者取代,因而老百姓们在说拆迁时,要区分是开发商还是征收办。其次,征收中会涉及很多政府部门,分工各不相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
    • 城市房屋拆迁和征收征地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7
      依《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概念是指拆迁人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予以搬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的活动。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与征地拆迁行为相比,有以下四个不同的特征:第一、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第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
    • 协议拆迁和征地的区别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5-18
      (一)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 (二)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三)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四)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