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9:41:11 340 人看过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井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过失犯罪不影响工伤认定,比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2、醉酒或者吸毒的;

对于醉酒标准,可以参照《车辆驾驶人员血砸、呼气洒精含量i词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这一标准规定:驾驶人员血被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依法出具的检测结论、诊断证明等材料,可以作为认定醉酒的依据。

3、自残或者自杀的。

自践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伤害自己的身体,井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因此,不能认定工伤。但是,在实务中比较难做得到的是怎么证明自残或者自杀?

相关知识: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四个界限!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见条例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十四条、十五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职工因工伤害(含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和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十五日内(不论是否治疗终结)及时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申请工伤认定。(2)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单位工伤报告后,应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并在事实调查清楚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被认定为工伤的,签发《苏州市职工工伤认定通知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3)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取证时,单位和有关职工或者亲属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苏州市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登记表》;②工伤职工《身份证》;③《劳动合同书》或者证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材料;④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⑤伤害在事故前的健康状况材料;⑥医疗机构对本次伤情的诊断材料
    2023-06-09
    281人看过
  • 这四种情形属于工伤吗
    男子下班就餐途中摔伤法院判定属工伤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实施不过半月,我省就出现了“上班途中遭遇意外”的首起案例。人社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法院却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认定算工伤。多名专家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点评,认为法院判决彰显了人性关怀。下班后搭乘同事摩托车去公司食堂吃饭,途中不慎摔倒受伤,这种情形能否被认定为工伤?近日,韶山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当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但法院审理后认定算工伤。这是自9月1日最高法工伤认定新规实施以来,我省受理的第一起案例。男子中餐路上摔伤算工伤聂某是韶山一家公司的员工。前阵子,他上完上午班后,于当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搭乘同事的摩托车去公司食堂,途中被大风吹下的电线挂倒而致伤。随后,聂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多处损伤和骨折。由于事情发生在公司厂区内,聂某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方认为聂某受伤已经是下班时间,不在工作
    2023-05-05
    361人看过
  • 职工七种情形下的工伤认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受用人单位派遣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认定工伤的情形有什么认定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
    2023-07-03
    189人看过
  • 故意行为能否申请工伤,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行为能否申请工伤劳动者人身伤害是一方故意伤害造成的,并且故意伤害构成犯罪的,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劳动者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
    2023-04-18
    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
    2023-05-02
    433人看过
  • 这四种情形不能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签订等情况。当然,这种磋商应当是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目的的磋商。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所称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
    2023-04-22
    398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一、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
    2023-04-16
    73人看过
  • 以下哪种情形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劳动关系不存在能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的认定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2023-03-10
    374人看过
  • 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职工在哪些情形下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工伤报告程序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能进行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
    2023-03-03
    279人看过
  • 这不是一种可以被认定为残疾的工伤吗
    确认为工伤后,方可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一个是在无照企业的事故中受伤,另一个是16岁以下(童工)工伤和伤残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P>如果员工发生意外伤害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因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诊断、处理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总体规划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的鉴定根据本条第一段,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认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划分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用人单位未提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申请的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在此期间,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
    2023-05-07
    473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七种情形应当如何认定?
    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内部的,即自身或用人单位的安全条件;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员工受到外部伤害的原因,即自身或用人单位安全条件以外的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患者,所有职业病都与工作有关,因此被认定为工伤。职业病的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确定;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全部外出时间视为工作时间,外出地点和沿途也视为工作场所,但必须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的时间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所以是工作时间的延长。如果因事故受损,也认为是在工作时间内受损;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
    2023-07-05
    196人看过
  • 以下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逃逸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2023-03-19
    281人看过
  •  七种情形中被认定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工伤
    该段内容介绍了腰椎间盘突出的分型和临床表现,提醒患者不能仅以CT所见膨出定级,而应该结合临床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和确诊。对于外伤引发急性腰椎间盘突出症,必须符合有明确的外伤史、伤后出现了明显的腰神经根刺激症、CT所见与临床体征符合三个原则。腰椎间盘突出可依据临床病理表现分为四型,包括膨出、突出、脱出和游离型。正常人拍CT片多可发现间盘膨出,髓核与纤维环同时突出椎管者为突出;纤维环破裂仅髓核突入椎管者为脱出;髓核脱落游离到椎管者为游离型。对此应有明确的认识,不能仅以CT所见膨出定级,如此将导致误诊。对外伤引发急性腰椎间盘突出症必须符合下列三原则:1、有明确的外伤史2、伤后出现了明显的腰神经根刺激症,即腰腿疼并有下肢串痛感。3、CT所见与临床体征符合,如腰4—5间盘突出伴发腰与神经根受压体征。总之。应结合临床资料深入分析,并应在伤后一个月内确诊,否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工伤认定及临床
    2023-08-26
    426人看过
  • 职工什么情形视同工伤,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什么情形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4-2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对工伤认定为工伤属于哪种情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工伤应当认定为几种不同的法定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哪些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几种情形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03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工伤认定后,工伤应当赔付多久,这几种情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0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
    • 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的八种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01
      工伤认定情况如下: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完成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而造成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