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税的征收对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3:10:35 427 人看过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以土地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环境。税务机关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征收不同城市和县城的税额。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公共用地、农林牧渔业用地等。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面积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1.2%缴纳。

土地使用税是一种以土地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旨在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作用包括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调节不同地区因土地资源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竞争创造公平的环境。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以及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为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1.2%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它的目的是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并调节因土地资源差异而形成的差异收入,为企业和个人之间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税额根据土地所在地的城市规模有所差异。此外,土地使用税的减免范围包括国家机关、军队自用的土地,以及一些公共用地和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等。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计算方式,分别是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和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调节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为公平竞争提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条 耕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牧业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关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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