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常纠纷的表现形式
1、因土地出让合同的效力引发的纠纷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身是有效还是无效的问题,不仅是常常引发争议,为此形成纠纷和诉讼,而且合同效力的争议往往也是引发出让合同履行方面纠纷的诱因。
2、因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选择引发的纠纷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拍卖和挂牌四种。具体采用何种出让方式,其决定权一直掌握在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手中。
3、因不公平竞买(卖)行为引发的纠纷
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并不一定就能解决所有问题,市场化也不是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尤其是在我们实行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市场化的法律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公开的竞买方式也有漏洞。
4、随意废标、撤拍、撤牌,不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引发的纠纷
作为投标人或竞买人,一般在投标或竞买之前都要交纳一笔数额不低的投标或竞买保证金,如果在中标后或竞买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签订正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所交保证金就会被出让方没收。因此,发生投标人废标或成交后不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形很少。
在盐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自动续期吗
在盐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是自动续期的,只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是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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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需要交费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1-04-23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使用证本来就是个人办理的,当地政府在对申请的土地面积、地籍等各方面进行过调查以后,确认无误的情形下,就会给当事人颁发土地使用证的。不过,农村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就是代表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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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证续期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21、需要;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总结来看,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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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补交出让金征地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221、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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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承租房屋能得到补偿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20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未将承租人作为补偿主体。但承租人能否获得征收补偿,主要取决于征收补偿协议和租赁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对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结合租赁合同剩余期限和征收补偿范围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归出租人(房屋所有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归承租人(实际搬迁人、被安置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