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有权解除购房协议:
(1)商品房销售协议签订之后,卖主违规向第三方抵押该房产,致使买方预期购买房屋的目标无法实现,亦无望获取该房产;
(2)商品房销售协议签署之后,卖方擅自再度将该房屋出售予他人,使得买方原定购买房屋之期望落空,同样失去了获得该房屋的可能;
(3)卖方蓄意隐瞒已将所委托出售的房屋设立债务抵押的真相;
(4)卖方恶意隐蔽其已有将所销房屋出售给他人或者该房屋是为了补偿拆迁而设的事实;
(5)该房产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不具备交付使用的资质,或者即便交付使用,经过全面核实,发现其主体结构实际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
(6)由于房屋自身问题对正常生活及使用产生极大困扰和不便;
(7)房屋面积误差比率超过法定标准3%以上;
(8)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资格证书或者买方未能及时支付款项,经多次催促后,非但没有实质性进展,且时限长达三个月仍未有任何行动;
(9)开发商由于本身缘故,未能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长达一年时间未能解决此问题;
(10)合同明确规定买方需以贷款方式支付价款,然而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或由于双方都无法预见和控制的意外情况,最终未能成功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协议,从而直接影响到了商品房销售协议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是否可以退还已经签署的二手房合同
150人看过
-
房贷申请失败,是否可以退还已付首付款?
298人看过
-
已购房产,能否申请退房?
78人看过
-
公租房申请已经审核是否可以补充资料
411人看过
-
已签收保单是否可以申请全额退款?
330人看过
-
赠与房产已经过户是否可以撤销
253人看过
-
已经申请退房可以退回来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0一般情况下,提前退房属于违约,承租人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若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承租就不用支付违约金。(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
-
-
备案房可以退房吗已经网签了的房还能否退房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5办理过网签备案手续之后,也是可以退房的,但是有一个前提,需要双方自愿退房,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签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文件,去房屋管理部门取消网签手续,再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了。
-
已经冻结了房产是否还可以申请冻结账户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1如果房产的大概价值覆盖了你的债权,你就不能再申请冻结账户了。如果不能覆盖,可以申请冻结账户。但是冻结的房产是否是对方唯一的住房,如果是的话,申请解封房产冻结账户。
-
的房屋已经征收,还能申请建房子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1可以。如果你的房屋因国家建设被征收,且没有安置,你现在又没有住房,也没有宅基地,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