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死刑犯临刑前1小时检举一杀人嫌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24:02 445 人看过

1月13日,葫芦岛市一名将自己同学杀害想骗取保险金的女杀人犯,在被执行死刑的前一个小时,因检举一杀人嫌犯,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暂缓对这名女杀人犯执行死刑。目前,相关部门对女杀人犯所检举的内容是否属实展开调查。

■临刑前女死囚要检举

1月13日早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葫芦岛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葫芦岛市看守所,把即将执行死刑的罪犯从监舍里带出来,按照规定,将对他们验明正身。正当法官、检察官准备对一名叫胡×的女杀人犯验明正身时,这名女犯人高声说:各位法官,打扰你们一会儿,我要检举一名重大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法官当即对这名女犯人进行讯问,胡某检举出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现场指挥的法官经过分析,认为胡某检举的情况有可能成立,于是立即向法院领导汇报。随后,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用电话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对胡某暂缓执行。上级法院经过研究,同意对胡某暂缓执行的建议,胡某被送回监舍。

■生死难定全看检举案件

葫芦岛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介绍,胡某只是暂缓执行死刑,暂缓执行期间,胡某检举的案件将转交给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如果案件明显不成立,胡某还将在短期内被执行死刑。

葫芦岛市的一名律师说,胡某的命运与她检举的案件是否成立密切相关。如果经过公安机关侦查,胡某检举的故意杀人案确实存在,并通过胡某的检举破案,按照法律规定,胡某属有立功表现,法院可能根据胡某的立功表现,令其免于一死。但是如果经过调查,她检举的案件不成立,或者虽成立却无法破案,那么胡某的立功无法认定,她还将被执行死刑。

■罪行回放杀同学为骗保

2003年12月,27岁的胡某在保险公司为同学张某上了一份人身保险,根据这个保险合同,如果张某意外死亡,受益人将获得保险金10万元。胡某为张某上保险后不久,就伙同绥中县的男子薛某,并在丁某的参与下,将张某杀害,然后弃尸于绥中县的一个涵洞内。

之后胡某到保险公司索赔,说:张某在沈阳吸毒死亡了。但是保险公司要求胡某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胡某无法办到,结果没有骗到保险金。此案于次年被葫芦岛市绥中县警方破获。

胡某、薛某两人被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丁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现在,警方即将对胡某检举的案件是否属实展开调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四川广安抢劫杀害7人嫌犯被判死刑
    华西都市报消息:短短20个月,在广安境内抢劫金库金店、连续杀害7人的犯罪嫌疑人胡道平终于被押上了审判台!12月6、7日,广安市中级法院在市中院和岳池县文体广场,对胡道平系列抢劫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被告胡道平因盗窃罪、抢劫罪、放火罪和脱逃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其妻子朱埝琼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审了1天半凶犯不隐瞒6日上午8点,胡道平系列抢劫杀人案在广安市中院开庭审理,市中院院长滕明祥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红立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胡道平作案时间跨度长,次数多,所犯案件性质恶劣,当天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6点半。昨日上午10点,市中院又移师岳池,在该县文体广场搭建了一个临时审判庭继续审理。胡道平妻子朱埝琼一同出庭受审。上千岳池市民到现场观看了庭审。昨日庭审中,剃着光头的胡道平在2名法警押解下,穿着一件军绿色大衣首先出场。看着一脸桀骜不驯、歪着脑袋的胡道
    2023-06-11
    411人看过
  • 死刑犯临刑前家属能会面吗
    一、死刑的特点1、惩罚性: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2、威慑性: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3、安抚性:安抚受害者遗族。4、针对性:现代的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5、维护性: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6、残酷性: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7、阶级性: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二、死刑犯临刑前家属能会面吗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死刑前,死刑犯提出会见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死刑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应予以安排。省高院刑庭一位法官表示,允许双方会见,这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体现,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人文关怀。三、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或者适用死缓呢?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
    2023-06-15
    276人看过
  • 故意杀人人没死杀人犯会判死刑吗
    故意杀人罪的处罚上限是死刑。因此,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会判死刑。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判处死刑的几率极大;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8、因歼情杀人的;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15、杀死孕妇的;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
    2023-03-06
    202人看过
  • 上饶小学生被刺死案嫌犯一审,死刑要复核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适用死刑的情形1.适用条件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2.适用对象限制。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
    2023-06-11
    231人看过
  • 死刑犯死前流程
    1、对罪犯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认真查问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并将本人同案卷中被告人照片相对照,以验明正身。2、执行死刑,应依法进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不应示众。3、对罪犯执行死刑后,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和人民检察院的临场监督人员,应当验尸,有法医的可由法医协助验尸,以保证死刑执行的有效性。同时,临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4、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死刑犯是否可以结婚死刑犯可以结婚。法律对此并没有明令禁止,结婚是没有障碍的。触犯刑律,并不等同于触犯了所有的法律,也不等同国家剥夺了法律赋予公民的所有权利。只要双方符合条件,又自愿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结婚。死刑犯仅仅只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政治权利并不包括结婚权利。在国家倡导民主法制的情况下,当地司法机关应该
    2023-07-21
    83人看过
  • 江西入室杀两人嫌犯又杀一人,什么情况判死刑立即执行
    7月22日,曾某某曾潜入康女士家行窃,被撞见后,刺伤康女士哥哥后,威胁康女士家人:如果报警,就杀你全家。8月8日,曾某某潜入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康女士家中,将其父母杀害,并锤击其7岁外甥头部,致其外甥重伤昏迷至今。8月13日早上7点,警方搜山和道路盘查时,曾某某返回老家厚坊村,并住在该村驻村扶贫干部宿舍,将返回上班的该县医保局扶贫干部桂高平杀害。8月16日下午4点半左右,曾某某被警方抓获。一、什么情况判死刑立即执行?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不可逆转的刑罚方式,死刑的执行更加要谨慎。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执行也是慎之又慎的,但是也有些死刑是立即执行的。(一)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
    2023-03-16
    359人看过
  • 犯人检举立功减刑多少
    《最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3-06-12
    81人看过
  • 杀死死刑犯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如果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老丈人打老媳妇算是家庭暴力吗丈夫被老丈人打符合一定情形即算家庭暴力。如果丈夫是被经常性殴打,且受伤严重的,其老丈人的行为就算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行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家暴轻微伤怎么判刑和赔偿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有不同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不构成犯罪,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家庭暴力
    2023-03-24
    380人看过
  • 杀人犯行刑前是否通知犯人家属
    法院在什么时候对死刑犯执行死刑,以及采取何种死刑方式,我国法律对这些细节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这在立法上是一大缺陷。从人性化的角度讲,法院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时应告知家属,家属主张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消息的知情权也是有道理的。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的判定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
    2023-06-03
    480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16岁犯什么罪死刑
    犯罪嫌疑人16岁不论犯什么罪都是不会判处死刑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未成年人犯罪哪些行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1、故意杀人罪,这是犯罪者主观恶意性最强,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恶性事件,不管客体最终有没有死亡,犯罪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2、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者,这也是主观行为,带有很强的恶性。后果严重,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3、强奸,这也与主观恶性密切相关。如果与小于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幼女是否同意,都视为强奸,除法院认为不予立案的情况,其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4、抢劫,他是主观恶意的,通过暴力、胁迫获取他人财物。5、贩卖毒品,毒品极大的危害着社会,我国严厉打击贩毒行为,
    2023-03-27
    232人看过
  • 杀人犯75岁以上能死刑吗
    75周岁杀人一般不适用死刑,但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杀人犯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处死刑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免除罪犯死刑,只有不适用死刑和死缓变更的情况。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但是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
    2023-07-27
    214人看过
  • 何时可以对故意杀人罪犯判处死刑?
    故意杀人罪处死刑的情形有:1、为了财富、奸淫、报复正义行为、毁灭犯罪证据、杀害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2、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其残酷的手段杀人;3、杀害与之相处的亲人、著名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特定对象,造成强烈的社会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4、杀人,如多人死亡,导致受害者亲属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死刑缓期执行,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缓制度的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限制死刑的实际执行,二是预防犯罪,包括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由于死缓制度是以罪犯应当判处死刑为前提,也就是说,行为人所犯罪行相当严重,国家予以最严厉的否定评价,故具有相当的威慑力,具有一般预防的功能。同时死缓制度是附条件的不执行死刑,也即保留了执行死刑的可能性,这就促使犯罪分子必须改恶从善,从而达到特殊预
    2023-07-05
    216人看过
  • 女子报复丈夫杀三儿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冯某某于2013年10月杀死自己的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长女8岁、次女5岁、子4岁)后自杀未遂,被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韶关市中院9月11日通报称,案件起因是自2013年7月开始,冯某某联系上初恋男友廖某,之后两人曾发生性关系,事情被冯某某丈夫李某发现。冯某某供述称,丈夫提出离婚,后在家人的劝说下,虽然原谅了她,但夫妻之间产生裂痕。同年10月21日晚,冯某某和丈夫激烈争吵后产生带着孩子一起轻生的念头,企图让丈夫也痛苦一辈子。公诉机关指控称,22日上午,冯某某在韶关曲江马坝镇江畔市场购买了10瓶灭鼠药;当天晚饭后,她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鼠药和两把小刀,带着3个子女前往韶钢厂区西区一家旅店,试图在该旅店住宿,因未带身份证被拒绝入住。之后冯某某带着3个子女搭乘一辆摩托车前往韶钢厂区松山下水库,在水库北堤草丛中坐下后,先后将熟睡中的5岁小女儿和4岁的儿子放入水库中,再返回草丛,将灭鼠药倒入一次性塑料
    2023-06-11
    99人看过
  • 北京抢劫杀人犯获死刑
    凶犯张小飞在杀死被他绑架的被害人并焚尸后,居然在法庭上说被害人是死于心脏病,他这样荒唐的辩解当然不会被法院采纳。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张小飞涉嫌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该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判处张小飞死刑,同案犯姚晶被判无期徒刑。检方起诉称,张小飞、姚晶预谋抢劫后,于2011年1月26日晚将王某骗至大兴区青云店镇附近,张小飞、姚晶以持刀威胁、捆绑等方法,抢走人民币300余元及银行卡等。后恐罪行暴露,张小飞、姚晶驾车将王某带至大兴区青云店镇小张本庄村西南地,采取绳索勒颈、焚烧等手段,致王某死亡,又将王某驾驶车辆烧毁。作案后,张小飞家属明知张小飞、姚晶实施犯罪,仍为张小飞、姚晶购买前往深圳的车票,提供1000元,帮助二人逃匿。记者了解到,张小飞被抓获后,向警方提供了多起立功线索,包括一处赌场和两起抢劫案等。但是,警方侦查后,未发现张小飞提供的线索属实。今天上午,张小飞在法庭上申请调取新证据,
    2023-06-11
    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杀人犯和杀人犯死刑犯一样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关键看涉案情节,因为二者的法定最高刑都可以是死刑。最终如何定罪和量刑要由法院依照具体案情和证据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和如何定罪量刑应待律师会见和阅卷后综合判断。在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只有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和阅卷了解案情,制定辩护方案,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 死刑犯杀人犯家属的杀人犯有没有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作用很大。死刑案件慎重处理,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 死刑犯临刑前有权利起诉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法律分析 死刑犯临刑前有权利。具体如下: 1、会见其亲人或的权利。 2、留下遗言、信札的权利。 3、保持人格的权利等。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死刑犯临刑前立功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
      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家属后没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被执行,规定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命令后七天内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
    • 22年前杀人犯被抓会判死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故意杀人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予以处罚。而报复杀人,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