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撤销后有什么费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19:00:19 241 人看过

一、强制执行撤销后有什么费用吗?

强制执行撤销后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强制执行撤销后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执行费用不需要申请人预交的,都是执行回来第一笔款后,先扣除执行费,撤销执行申请就不会找要了,不过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请执行人应当递交书面的申请书来撤回之前在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如果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执行标的财产的交付,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申请执行费。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二、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的两年内申请执行,如果执行过程中未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一般采取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申请强制执行肯定是需要预交申请费用的,再执行到位之后就会由被执行人来承担这一部分的费用,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当要求撤销的话,这部分的费用就应当是由申请人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退还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n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n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撤销强制执行的步骤
    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1、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2、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度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3、注意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也不是撤销强制执行。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后多久解冻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后,应该立即解除保全措施,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机关收到通知书后,立即解除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
    2023-07-04
    374人看过
  • 强制执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强制执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
    2023-06-16
    54人看过
  • 法院撤销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的应当是财产或者行为。撤销权属于一种行为,通常是基于合同的财产或目标,因此可以强制执行。事实上,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当事人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问:申请强制执行是否有时间限制?答:申请执行期为两年。中止、中断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关于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规定。上述规定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当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离婚之后可以强制执行吗1、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支付抚养费,但该方未履行,另一方可否凭离婚协议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如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公证,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承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公证机关就抚养费的给付已经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则当事
    2023-08-18
    30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我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篇中并没有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只有撤销执行申请的规定。撤回执行申请的表述仅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正式提及。但是从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规定中可以看出,在立法层面上,对司法实践中对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这一做法是认可的。一、银行卡冻结多久可以解冻银行卡冻结了六个月可以解冻,因为《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终本案件什么意思?终本案件,是指法院的执行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不撤回执行申请,也不是已经执行完毕,而是暂时中止执行。如果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
    2023-03-29
    215人看过
  • 什么是强制执行提出合同撤销权?
    一、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二、合同撤销权《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可请求撤销合同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的合同。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
    2023-06-20
    479人看过
  • 对方起诉撤销强制执行后钱还能还吗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给钱了,自己不用去法院申请撤销,直接打电话过去通知执行法官就可以了。因为执行法官在知道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之后,就可以裁定终结执行。一、欠钱起诉中对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建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该房产后,无法交易。如果已经交易成功,可以申请冻结欠款人的账户和卖房收入。债务人追讨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欠款。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二、法院起诉一般是多久开庭法院起诉一般多久开庭,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后五天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的答辩期,期满后开庭,三个月内结案;2、普通程序审理的,立案后五天内送达对方当事人,十五日答辩期和三十日举证期
    2023-06-25
    132人看过
  • 撤销强制执行后多久不影响征信
    一、撤销强制执行后多久不影响征信征信上不会马上消除,必须到法院,让法人的人打报告,申请帮你提前消除。如果法院同意消除,从申请报告提交,到征信报告更新,还要大概一个月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二、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影响个人征信吗?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肯定是影响个人征信的。涉及到违反离婚协议或者条款的违约行为,一般可以由司法机关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个人征信系统又称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主要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分析产品。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已经不局限于信用记录等传统运营范畴,注意力逐渐转提供社会综合数据服务的业务领域中来。个人征信系统含有广泛而精确的消费者信息,可以解决顾客信息量不足对企业市场营销的约束,帮助企业以最
    2023-04-27
    137人看过
  • 强制执行程序撤销怎么申请?
    一、强制执行程序撤销怎么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撤销通过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撤销申请书来申请就可以了。强制执行从申请到执行十几天左右的时间,申请强制执行处理失踪,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不需要找到被执行人。如果法院经调查未发现被执行财产,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的,法院会终结本次的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或者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再恢复执行。执行时间不受限制。二、如何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线索?调查掌握被执行人的资产线索,是一项艰苦而细琐的工作。在明确了被执行对象之后,应对被执行人的情况作一基本的了解、分析,比如,被执行人的资产规模,资产主要形态,被执行人的性格特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如被执行人是法人,则要弄清基经营范围、业务规模、主要业务
    2024-01-30
    328人看过
  • 离婚强制执行怎么申请撤销
    一、离婚强制执行怎么申请撤销强制执行的撤销方式: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
    2024-01-16
    340人看过
  • 撤销强制执行的有效期是多久
    1、强制执行的撤销生效多长时间?如果法院取消强制执行,法院将作出裁决。超过上诉期限不上诉的,裁定生效。2。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本裁定适用于下列情形:(一)不予受理;(二)管辖异议;(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回起诉;(六)中止或者终止诉讼;(七)更正判决笔误;(八)中止或者终止执行;(九)撤销或者不执行仲裁裁决;(十)不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裁定,可以上诉。裁决书应当写明裁决结果和裁决理由。裁定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人民法院盖章。裁定为口头裁定的,应当记入笔录。第一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得上诉或者上诉期满不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2023-05-02
    409人看过
  • 强制执行撤销了之后能不能申请继续执行
    一、强制执行撤销了之后能不能申请继续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被撤销后,如果还在申请期限内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
    2023-06-16
    276人看过
  • 法制科可以撤销强制执行的案件吗
    法制科是能撤销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法制科依法对本局有关刑事案件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有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依法按程序撤销。法制科可以办取保候审吗是不行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
    2023-07-27
    183人看过
  • 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能撤销吗
    确实如此。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若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强制执行措施,那么法院便有权裁定并终止所执行之事项。因此,强制执行措施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或停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4-04-23
    71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强制执行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
    2024-04-06
    43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撤销强制执行费用有没有限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6
      法律分析 撤销强制执行不要费用。但是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撤销执行申请不会扣除执行费,但是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 撤销强制执行要费用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1
      撤销强制执行不要费用。但是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撤销执行申请不会扣除执行费,但是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
    • 申请人如何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1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
    • 裁决撤销后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上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的广泛性,不予执行制度对败诉方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不彻底的、人民法院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比较全面,不仅可以审查仲裁程序是否合法,当事人无法申请不予执行裁决,而可以通过申请撤销裁决以获得补救。二、在涉外仲裁中。四、《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六种不予执行情形与《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应当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基本相同,有所不同的是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裁决适用法律
    • 强制执行程序怎么撤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