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诉讼管辖权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2:14:46 382 人看过

债务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权限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纠纷如果是有签订合同的,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合同的,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债权纠纷的管辖限制
    债权债务纠纷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债务纠纷管辖如何选择要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需要明确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不同原因导致的债权债务对应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如果是合同之债,那么管辖法院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如果是侵权之债,那么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诸如此类的,需要根据债发生的原因的不同来确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
    2023-07-04
    178人看过
  • 债务确认书可以改变诉讼管辖吗,协议管辖的条件
    一、债务确认书可以改变诉讼管辖吗债务确认书只是对债务进行确认,本身不具有改变管辖权的效力,债务纠纷由一般由被告人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协议管辖的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
    2023-06-17
    110人看过
  • 职务犯罪刑事诉讼法院管辖权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由于级别管辖只是解决了哪些案件归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每一级都有许多人民法院组成,同一级的各个人民法院之间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仍然不明确。因此,只有规定了地域管辖,才能使各个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得到最终的确定。一、什么是管辖恒定,定义有哪些级别管辖恒定是指第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得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级别管辖。有关级别管辖之规定主要在《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由于“重大”、“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概念缺乏操作性,实践中,法院一般以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北京市规定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司依据此规定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W公司在
    2023-03-10
    260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法院会依下列标准处理: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债务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此时被债务人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支付令法院一般是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等方式强制执行支付令。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支付令的具体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
    2023-03-06
    475人看过
  • 股权确认诉讼的管辖权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决定法院管辖的权利,即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和标的物所在地在书面合同中,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中,双方在管辖法院有协议且协议有效的,适用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即:,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来说,被告的所在地并不含糊。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应当为标的公司的注册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转让行为需要到公司注册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手续(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则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否则股权转让合同不生效)。因此,以公司注册地为管辖地是国际惯例
    2023-05-02
    79人看过
  • 对破产债务人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
    一、对破产债务人的诉讼管辖地在哪里在确定破产案件的管辖时,应当遵守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同时参考《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二、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有哪些破产债务人是承担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我国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故只有这类法人才能成为破产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称破产人。破产债务人的义务是:1、提出破产申请时,须提交会计
    2023-06-06
    433人看过
  • 重庆婚前债务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
    重庆婚前债务纠纷诉讼管辖地在哪这一问题,解答如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管辖大致如下: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
    2023-03-04
    49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管辖地?
    债权债务纠纷起诉管辖地的确认方式如下: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什么是债权债务1、债权债务中的物权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债权行为之外还有物权行为。关于什么是债权债务问题。2、债权债务中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的: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债权行为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还是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3、什么是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区别:(1)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
    2023-07-03
    65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能否突破专属管辖
    一、债权人代位权诉讼能否突破专属管辖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代位权的,不能突破专属管辖。代位权标的是不动产的,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代位权行使条件有哪些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需合法或不属于自然债权,债务人与次债务的债权亦同。如果两项债权其中一项因违法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或已过诉讼时效,都不能行使代位权。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对于其已到期的债权只要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的,即构成“怠于行使”.仅向次债务人的代理人主张、发出催款通知、向有关行政机关请求处理,
    2023-06-16
    298人看过
  • 医疗侵权的诉讼管辖
    我国《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说,患者及其家属到甲区的A医院就医,但是,按照该A医院的规定,做手术应当到该医院设在乙区的分院治疗,结果在手术过程中生产医疗纠纷,那么,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选择甲区的法院,或者乙区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进行诉讼。选择甲区的法院是以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法律依据;而选择乙区的法院是以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作为法律依据;两家法院都有管辖权。需要注意的是关于“管辖”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医疗侵权的表现形式1、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事法律规范,过失地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因技术失当而违反医疗操作规范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3、医疗差错。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对医疗事故区别为
    2023-08-18
    417人看过
  • 财产侵权诉讼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也包括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在确定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时,特别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也就是说,在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案件中,其侵权行为地往往具有多样性。2、新闻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确定。在新闻侵权纠纷案件中,往往侵权行为地也具有多样性,也就是说,报刊、杂志的发行销售地均可以被理解为侵权行为地。3、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在同一纠纷案件中的并存。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是两种最为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两种法律关系经常并存于同一纠纷案件之中。一、侵权财产2年诉讼时效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有侵权之诉的诉讼
    2023-03-26
    406人看过
  • 如何确定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一致,那么问题很容易解决,如果出现二者不一致时,应如何确定呢?首先,借款合同中明确了履行地,双方争议应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如果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那么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即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可见合同履行地是在出借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的住所地)一方所在地履行。起诉到法院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出借人履行了义务后,借
    2023-08-06
    46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能改变原债权的管辖的诉讼
    基于原债权人与原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而产生的管辖不会因债权转让而改变。一、婚前担保婚后如何解决?夫妻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因为债的发生必须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意定或法律规定。债的相对性不会因为其他事由而发生移转。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如另一方在婚后没有向债权人作出承诺,便不会在原债务人的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合意,债权人就没有权利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合法理由和依据。因此,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负债务不能因婚姻关系的发生而转移,债权人亦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但是,作为例外,如果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联系,即若一方债务或婚前所负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则
    2023-02-25
    219人看过
  • 排除诉讼管辖权的含义
    仲裁协议有排除诉讼管辖权的效力,是指,如果仲裁协议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应当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而不应向法院起诉;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应不予受理。这样,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就没有了管辖权,该争议就不能以诉讼方式解决;即排除诉讼管辖权。一、工程承揽合同纠纷涉外怎么处理工程承揽合同纠纷,主要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第一、协商和解或者调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第二、仲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第三、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
    2023-02-27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的诉讼管辖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6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原则、特殊原则、协议管辖的原则。
    • 关于工程侵权诉讼处理,债务纠纷管辖纠纷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01
      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确定,即被告住所地和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哪个法院管辖,债权人代位权管辖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
      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外,代位权诉讼一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另外,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
    • 债权债务讼诉期限有新的规定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4
      想知道债权债务讼诉期限有新的规定吗的规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 行政诉讼中特殊地域管辖权限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9
      特殊地区管辖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当事人或者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行政案件的管辖。包括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辖。被告所在地是指被告行政机关主要办事处所在地;原告所在地是指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限制人身自由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l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2)房地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