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7:52:02 487 人看过

最高法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孩子的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其他女方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下归男方抚养。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具体有哪些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如下:

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如果是子女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并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则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则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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