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与假释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7:51:18 79 人看过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2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一、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
    2023-04-28
    179人看过
  •  减刑与假释的内涵
    减刑和假释是两种刑罚制度,其中减刑是对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是对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减刑和假释都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如减刑的考验期限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假释的附条件和教育改造等。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期的犯罪分子。它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限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就应依法撤销假释,将其前罪
    2023-09-04
    170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规定不能减刑假释?
    主要针对贪污受贿罪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同时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假释。在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必须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不能等到死缓判决期满再视情况,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浙江监狱网减刑假释浙江监狱网减刑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
    2023-08-05
    81人看过
  • 哪些人不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
    三种人不能减刑假释。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种人。属于这三种人的,不能申请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减刑有一定的程序要求。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减刑假释的条件减刑的适用条件: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的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上文对云南省减刑假释
    2023-07-02
    243人看过
  • 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假释吗?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假释吗?在司法实践中,不交罚金,不仅会影响判决,而且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有说明: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必须在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有所体现,必须在以后的实际执行中有所体现,即在假释、减刑必须有所限制。罪犯在服刑期间未缴纳罚金的,如果是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减刑、假释要从严控制,有可能会不予减刑、假释。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根据《刑法》规定,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减刑的条件有哪些?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
    2023-05-07
    205人看过
  • 减刑,监外执行有哪些,如何正确减刑,减刑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减刑,监外执行问题:(1)减刑:看守所办理减刑、假释,必须严格遵守管辖原则。对关押在看守所罪犯的减刑,由看守所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安机关审核、上级机关批准后,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阻止他人重大犯
    2023-02-23
    69人看过
  • 判刑之后办理减刑和假释的法律条件是哪些?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附条件,是指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适用条件:假释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因此,对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人,不得假释。判处管制的,因为并没有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不存在假释问题;被判处拘役的,由于刑期很短,适用假释没有实际意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也不存在假释问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将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具备适用假释条件的,才可以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这一方面是因为只有经过一定的服刑期,才能判断犯罪人是否具有悔改表现;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滥用假释,避免引起刑罚执行的混乱,避免损害刑罚的严肃性与
    2023-03-04
    54人看过
  • 从轻与减轻在量刑上的不同之处在哪里
    从轻是指在法定刑幅度之内判处刑罚;减轻则指在法定刑幅度之下判处刑罚。相关法律知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3.胁从犯(刑法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2023-06-12
    347人看过
  • 刑罚减轻与假释的对应
    减刑和假释的不同点在于假释的主体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就可以假释。而减刑的主体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在执行期间,符合法定情形的,就可以减刑。如何获得减刑、假释?以及减刑假释的程序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在改造期间违反监规,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理或在监内又犯罪的,视情节适当延长其减刑的起始时间
    2023-07-07
    73人看过
  •  假释出狱与减刑哪个更好?
    这段文字讲述了假释出狱的时间和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之间的关系。假释出狱的时间较短,但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相对较小。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再进行减刑,嫌疑人的假释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嫌疑人减刑后又要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两年或者三年的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嫌疑人,两种罪行的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两年。如果假释过程顺利进行,假释出狱的时间会较短,但获得假释批准的机会相对较小。对于那些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可以再进行减刑,嫌疑人的假释考验期也不可以缩短。嫌疑人减刑后又要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两年或者三年的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嫌疑人,两种罪行的间隔时间不能低于两年。 假释出狱时间与减刑间隔假释出狱时间和减刑间隔是两个与刑罚执行有关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期限以
    2023-08-30
    66人看过
  • 假释减刑适用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减刑假释适用的情形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的,可减刑。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一定刑期后,认真遵守监督规则,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减刑与假释的区别(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2023-07-12
    363人看过
  • 减刑与假释能不能一起执行
    减刑和假释可以一起执行,但是会有时间的间隔。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对一次减去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一、判刑十五年正常能减刑几年判刑十五年最多能减刑7年半,罪犯实际服刑期不能低于原判刑期的一半。期过半后可以办理假释,减刑之后也不影响,但是一定要符合减刑间隔期的要求和罪犯最低服刑期限的要求,也就是说你刚减过刑,需要在2年之后才允许呈报假释,而不能马上呈报假释。有些细致规定各省执行得都有差异,最好询问所在监狱的刑罚执行部门。二、接到起诉书后到开庭还需要多久时间民事案件从法院下达受理通知书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一般两个月左右。法律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1、简易程序三个月;2、普通程序六个月。假释不一定要开庭。1、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
    2023-06-25
    403人看过
  • 减刑假释法律监督之程序缺失与架构
    刑罚执行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承担着惩罚和教育罪犯的重要任务,关系到刑罚目的的最终实现。减刑假释能够直接产生变更原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法律后果,与罪犯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有利于促进罪犯改造和稳定监管秩序,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实践中,由于对罪犯的日常考评工作、减刑假释的呈报程序以及法院裁定程序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使减刑假释工作容易滋生徇私舞弊等腐败问题,这既不利于维护刑事司法判决的权威,也不利于实现刑罚的目的。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虽然法律赋予其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权,但由于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如侦查、起诉、审判那样的程序保障,使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往往存在很大的困惑。(一)罪犯日常考评法律监督之困惑在行刑实践中,刑罚执行机关确定减刑假释的呈报对象及幅度的主要依据是罪犯计分考核、奖惩的情况。1990年司法部制定实
    2023-06-02
    261人看过
  • 死刑犯减刑后的假释条件有哪些限制?
    死刑犯减为无期徒刑后假释的条件是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认真遵守监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无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的限制。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不得假释。死刑犯立功减刑案件的条件是什么?一、死刑犯立功减刑案件的条件是什么《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
    2023-07-07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减刑与假释的相同之处在哪适用的对象一样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
    • 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1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关于假释和减刑有哪些不同减刑的适用条件是哪些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判缓刑假释与减刑有什么不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6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关的刑期。
    • 减刑假释的后果有哪些哪些情形不能减刑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对于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累犯,不得假释:(1)无论罪犯被判处什么刑期,累犯都不得假释。对实施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并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得假释。除上述几种犯罪外,暴力犯罪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乱、武装暴乱、劫持飞机等。(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
    • 减刑释放与假释有什么区别,两者的本质不同于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5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