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愤及社会影响能否作为死刑适用情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5:31:19
214 人看过
民愤及社会影响能否作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尚有很大争议。
有观点认为,民愤的大小体现着犯罪对人们既存的价值观念的破坏程度,是人们心理上原有的价值平衡因受犯罪的冲击而失衡的严重程度的外化。同时,民愤大小也反映了人们对犯罪否定评价的严厉程度,蕴涵着人们要求惩罚犯罪以求恢复价值的心理平衡愿望的强度。同样,社会影响也是如此,社会影响恶劣往往是被告人罪行严重,社会危害程度严重的表现。因此,量刑应当考虑民愤大小和社会影响的程度。
但笔者认为,以民愤作为影响量刑的因素,实质上是要行为人对自己行为以外的事实负担刑事责任,而且,多数场合下与罪行的严重性有关的评价,大多在其他因素中已经被评价和体现,再次考虑社会影响这一因素往往有困难且会产生重复。因此,一般来说,民愤和社会影响不应作为死刑量刑情节的考量内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被告人的自身情况能否作为死刑适用的酌定情节
330人看过
-
能否因累犯从重情节而适用死刑?
250人看过
-
影响量刑的情节
473人看过
-
犯罪手段情节如何影响死刑裁量
365人看过
-
量刑情节的适用
209人看过
-
影响刑事犯罪量刑的情节
17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最新文章
#死刑
相关咨询
-
被告人的自身情况能否作为适用的酌定情节?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自身情况能否作为死刑适用酌定情节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要包括行为人罪前一贯表现及罪后态度,具体有被告人的成长经历、以前的社会生活状况、犯罪后的反省悔悟以及从中可能推测出来的改造可能性等主观情况。尽管刑事判决的一般倾向是重视犯罪事实本身的情形,但是也并不完全排除考虑行为人的自身情况。鉴于死刑这种刑罚的严厉性和执行不可逆的特殊性,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自身情况,考察其是否具有改造可能,适当给予从轻判决的机
-
死刑适用有哪些情形可能不适用死刑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2不适用死刑的几种情形如下: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有一种例外,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还是可以判处死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
死亡人社会保险是否能作为遗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2被继承人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该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
-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能否适用假释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02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假释。被判处死刑(包括死缓)的犯罪分子是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制度的。 2、死缓的考验期为2年,过了考验期减为无期徒刑或25年有期徒刑的,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假释。 3、但要注意,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