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争议仲裁的提起有哪些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4:13:28 118 人看过

提起工伤事故争议的仲裁程序:先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仲裁机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则裁定不受理;受理之后再开庭审理,由各当事人质证、辩论;最后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一、哪些案件是法院不受理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2)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二、公司间发生合同纠纷,如何走法律程序

公司间发生合同纠纷,法律程序应按照下列步骤来走:先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然后由上述机构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再进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裁判;最后由当事人依法履行生效的裁决;如果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企业违反哪些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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