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罪与故意杀人罪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7:03:48 116 人看过

故意杀人罪

1.注意相关条文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根据《刑法》第238、247、248、289、292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以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性质。行为人以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罚,而非一概按照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定罪量刑。

3.教唆、帮助自杀案件的定性。教唆自杀,是指行为人故意采用引诱、怂恿、胁迫、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自杀意图的行为。帮助自杀,是指在他人已有自杀意图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实现自杀意图。由于自杀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教唆、帮助自杀只能作为间接正犯(即利用被害人的行为实现犯罪)来处理。当教唆、帮助他人自杀的行为具有足以致人死亡的危险时,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才符合杀人行为的本质要求。相反,如果某种教唆自杀,在通常情况下不可能导致他人的死亡,就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例如,当他人站在20层高楼准备跳楼自杀时,过路人大喊“跳楼!”的,即使他人果真跳楼自杀身亡的,也难以对过路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以下两种教唆、帮助自杀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1)欺骗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儿童或者精神病患者等人,使其自杀的,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2)凭借某种权势或利用某种特殊关系,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心理强制方法,使他人自杀身亡的,成立故意杀人的间接正犯,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10月30日《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6月4日《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行为的,邪教组织成员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自杀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投毒罪的概念和特征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罪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投毒”是指向公共饮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投放能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的行为。不论投毒行为的具体方式怎样,也不论使用何种毒物,只要投毒行为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二)投毒罪的认定和处罚

1、投毒罪的认定

(1)投毒罪与以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如行为人为杀害被害人而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饮用水的公用水井中,就构成投毒罪。

(2)投毒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二都虽然在危害后果方面相似,但是却有着本质的区别:第一,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毒罪侵害的是公共安全;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投毒罪表现为行为人将有毒物质投放于饮用、食用等特定物品中,而且该投毒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物质等危险废物的行为,而且该行为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第三,犯罪主体不同。投毒罪只能以自然人为主体;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单位和自然人均可构成。第四,在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不同。投毒罪只能出于故意;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只能出于过失。

2、投毒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典第114条和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犯投毒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是: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方面一般是将被害人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的场所;故意杀人罪在客观方面则是将婴儿或行动困难的老人放置于不能获得救助的地方。一、一方遗弃孩子是否有罪?根据规定,如果遗弃小孩的情节恶劣的,是有罪的。可构成遗弃罪。该罪的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有能力抚养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符合上述要件的,就构成遗弃罪。二、抛弃孩子属于什么罪抛弃孩子属于遗弃罪。父母有抚养孩子长大的义务,如果父母遗弃孩子犯了遗弃罪。如果孩子因为父母的遗弃而死亡或伤情严重的,父母还会涉及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2023-03-27
    447人看过
  • 怎样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
    就一般情况讲,两罪并不难区分,但在碰遇故意杀人未遂造成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况时,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内容。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司法实践中,要认定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杀人,应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从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案件的起因、过程、结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一、故意伤害罪轻伤与重伤的界定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2023-03-26
    152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认定的标准是受害人的伤情,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在于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一、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
    2023-03-16
    268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一、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1、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司法认定是这样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应具有杀人的故意,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应具有伤害的故意。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杀人罪跟故意伤害罪的区别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2023-04-20
    50人看过
  •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一、如何对幼儿园持刀行凶定罪幼儿园持刀行凶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如果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会涉嫌故意杀人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国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持刀砍人的主观要件来看:要区分这个行为的主观动机是属于故意伤害案件,还是故意杀人案件;或是正当防卫行为。从持刀砍人的客观要件来看:要区分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和重伤,以及是否造成对方死亡来考虑量刑。二、杀死有打呼噜的舍友犯法吗会触犯故
    2023-04-03
    302人看过
  • 投毒方式故意杀人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什么区别
    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有什么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观与客体方面。第一,主观方面的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造成对公共安全的破坏,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杀人罪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的死亡,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二者在认识因素上的区别是:行为人所认识的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共安全的破坏,还是他人生命的终结;在意志因素上,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杀人罪可表现为希望或放任,其不同之处在于希望或放任的结果不同:一个是公共安全的破坏,一个是他人生命的终结。第二,客体上的区别。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包括特定多数人和不特定多数人;故意杀人罪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公共安全与人的生命权利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这就产生了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客体与杀人罪的客体存在交叉的情况,正是这一
    2023-05-01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投毒罪与故意杀人罪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3
      1、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2、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
    • 投毒罪与采用投毒的方式故意杀人罪有何不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不论在何种场合投毒,投毒行为的具体指向如何,只要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会引起不特定多人或者不特定多禽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就应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只是指向特定的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禽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这个局部范围内,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 投毒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8
      1、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2、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
    • 故意杀人罪和投毒罪的区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5
      1、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2、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
    • 故意杀人罪和投毒罪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二者区分的关键是看行为人实施的投毒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2、如果行为人只针对特定的个人投毒,如将毒物投放于被害人所喝的饮料中,不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的投毒行为虽然针对特定的个人,但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就构成投毒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