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适用意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5 07:50:11 326 人看过

1、对人的效力:我国的民事诉讼法适用于所有在我国领域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2、对事的效力:

(一)《民法典》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二)由《民法典》调整的婚姻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三)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四)由《民法典》调整的合同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五)由《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纠纷所发生的案件。

(六)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的其他案件。主要指特别程序和非讼案件。

3、只要在我国的领域,并涉及触犯法律的案件,并且是在1991年4月9日之后,都可以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一、被驳回上诉的情形有哪些?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辩期内以双方当事人曾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仲裁协议、仲裁条款无效、失效或者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发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者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处理。

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6: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部分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又称形式意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的专门性法律或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又称实质意义的民事诉讼法,指除了民事诉讼法典外,还包括宪法和其他实体法、程序法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民事诉讼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意见的部分内容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
    2023-05-04
    1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适用哪些法规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适用哪些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驾、无证驾驶等情形交强险如何理赔的司法解释》6、《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8、《民事诉讼法》二、交通事故诉讼流程(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2023-04-12
    237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适不适用自诉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适用自诉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一、自诉案件包括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公诉案件中犯罪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案件一经起诉人民法院必
    2023-02-19
    155人看过
  • 企业破产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吗
    一、企业破产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吗企业破产后,主要适用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企业破产案件涉及民事诉讼的,并且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二、破产宣告的程序怎么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应该宣告其破产。破产宣告应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破产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制作破产宣告裁定书,其内容包括破产人的基本情况;破产原因,宣告破产的法律依据;破产宣告应进行的其他事项;破产宣告日期。为了使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了解破
    2023-06-17
    431人看过
  • 经济仲裁适用的民事诉讼法吗
    经济纠纷申请仲裁并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适用《仲裁法》。《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民间裁决机构,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而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
    2023-06-25
    318人看过
  • 司法解释如何适用于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哪些刑事案件适用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不合符以下条件的案件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回答。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2023-07-05
    159人看过
  • 抚养权适用民事诉讼吗
    是的,都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一、离婚前藏匿孩子是违法的吗离婚前藏匿孩子是违返法律规定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在婚前,抚养权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不能被剥夺,若发现一方藏匿孩子,可以报警。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孩子的抚养权
    2023-03-15
    2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可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一、行政诉讼可否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不可以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因为《行政诉讼法》对于行政诉讼的程序有明确规定,因此行政诉讼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二、行政赔偿诉讼是否适用不调解原则行政赔偿诉讼不适用不调解原则。虽然法律规定行政案件法院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是对于行政赔偿诉讼,是可以进行调解处理的。对此《行政诉讼法》明
    2024-01-15
    4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如下: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的有效期限、鉴定人执业类别及有效期等进行质证;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包括是否存在有应回避而没回避情形;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一、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2023-04-04
    243人看过
  • 撰写民事诉讼书面意见的技巧
    民事诉状的格式标准,统一为标题黑体2号,行间距为1.5倍。诉状各部分要素表述完整、规范,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等部分标题需加粗,或者整体内容与上文主体部分空一行以示突出强调。最后尾部,一般可以表述为“起诉人”或者“具状人”,如果是劳动案件则特殊表述为“申请人”,同时,当事人签名需要手写且按手印。离婚诉讼的书面式怎么写?诉讼离婚的写法如下:1、诉讼离婚的标题《起诉状》;2、原被告身份信息;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要就财产、抚养权等争议一并请求,可以一并列明;4、事实与理由,载明起诉离婚的具体理由,可以结合有关法律规范;5、尾部,注明提交的法院并签字署名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3-07-14
    11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辩论意见有什么技巧?
    一、法庭辩护的顺序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
    2023-06-27
    253人看过
  • 行政诉讼能适用民法吗
    一、行政诉讼能适用民法吗行政诉讼不能适用民法。应当适用《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而民事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诉讼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办理民事案件,包括经济纠纷案件程序的法律。二、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判决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程序确定。行政诉讼案如果是按普通程序来审理的,要六个月才判决,该期限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按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由审判员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23-04-25
    19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形
    1.实体上的再审事由,诸如提出足以导致原裁判被推翻的新证据、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明、据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出于伪造以及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形;2.程序上的再审事由主要包括证据未经质证、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应调查收集证据而没有调查收集、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原判决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以及据以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等情形;3.主体上的错误指的是审判组织的组成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由于不能归责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参加、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适用法律错误与上诉不加刑原则相冲突时——如何适用法律被告人李某于2003年2月某日晚,伙同他人携带自来水管、木棍等械具聚众斗殴,在其他同案人归案并供述犯罪事实后,其于2003年10月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10月10日?煴桓嫒死钅骋蛏嫦臃妇壑诙放棺锉
    2023-07-18
    2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是否适用于离婚案件?
    是。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离婚纠纷属于典型地民事案件纠纷,有些离婚案件也涉及到刑事诉讼。如重婚罪。重婚罪属于我国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一个罪名,触犯重婚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一般的离婚案件都属于民事诉讼纠纷。民事纠纷最大的特点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一般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期间,可以起诉离婚吗?如果双方在起诉离婚期间达成离婚协议的,原告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起诉,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
    2023-07-02
    398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最高法院对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指导意见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2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主要规定了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和先予执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等内容。
    • 民事诉讼范本(成立意见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5
      【法律意见】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
    • 民事诉讼适用的法律程序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7
      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是: 1、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应的证据,并按法院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 2、法院受理后,将原告的诉状及证据材料送达被告。 3、被告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供证据,法院再将被告的证据向原告送达。 4、法院择期通知双方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或判决。 5、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五日期内上诉,由二审法院重新审理并调解或判决。 6、对方不按生效调解或判决履行的,另一方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若干意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注明:住所地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现居住地。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 民事诉讼法法律上的意见156是什么意思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单位已经终止,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继受人作出赔偿;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人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由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