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作为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四)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几名子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在一般情况下只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存在两种特殊情况,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也可以不受收养1名的限制。
-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216人看过
-
收养人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230人看过
-
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480人看过
-
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146人看过
-
收养子女时,有哪些条件是被收养人应具备的
284人看过
-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收养子女?
273人看过
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工作人员审核过材料,认为符合收养条件的,会予以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 更多>
-
收养人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1作为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领养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
-
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1-01-18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收养孩子: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若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除了以上条件,还需要注意的是,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同意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
-
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1(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即未患有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即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
养父母能收养养子女吗, 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5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七
-
养父母能收养养子女吗,养子女收养的条件有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3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