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其他债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1:22:58 392 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债务人其他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提供抵押担保的债务人可否起诉其他债务人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
    2023-03-29
    217人看过
  • 房子保全了其他债权人怎么办
    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的一般不能执行,保全在先不必然具有优先执行权,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的,其他有权申请参与执行分配。可以根据债务比例进行分配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采取平等主义。可以分为如下情形:(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规定》第八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可见,如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当事人通过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行分配。如债权人不申请破产,则按照《执行规定》第八十八条:“各债权人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而不按比例受偿。(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执行规定》第九十条又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取得金
    2023-02-04
    300人看过
  • 抵押可以为其他债务提供担保吗
    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能不能重复抵押民法典规定,按揭的房屋如果没有设立最高额抵押时,不能重复抵押。如果设立了最高额抵押的,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可以重复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二十条【最高额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
    2023-06-26
    154人看过
  •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其他连带债务人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一、共同借款人是否有连带责任共同借款人有连带责任:1、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还;2、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人超过两人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超过两人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每个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履行义务的义务。二、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在
    2023-03-15
    200人看过
  • 诉前保全后还能给其他债务人转账吗
    在我国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4-05-07
    78人看过
  • 可以对债务人未到期债权进行保全吗
    未到期债权的实现具有不确定性,原则上是不可以保全的,但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有该行为时,债务未到期也可以申请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
    2024-04-25
    363人看过
  •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替他收债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替他收债。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律师补充:1.代位权制度保护的是合法债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以两个债权均属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和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上两个债权任何一个存在无效情形,代位权都不能成立。2.即使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对债务数额存在争议,也不影响代位权的行使,人民法院可以在诉讼程序中根据查明的事实对债权数额作出认定。3.债务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避免形成“三角债”,作为“三角关系”的中间环节,债务人应当尽量努力促进经济活动的良好运行。4.在自身债权难以实
    2023-05-03
    292人看过
  • 撤销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分配吗?
    一、撤销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分配吗?撤销保全的财产,其它债权人可以要求分配。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二、同一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怎么处理?当遇到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的情形时,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另外一种情况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
    2023-04-27
    319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其余债权人能平分对应债务吗
    律师解答:能。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法律上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因此大家都可以分到相应的钱和物,不过在分的顺序上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十八条
    2024-04-14
    395人看过
  • 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2、这里所讲的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是指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抵押权人也不得单独将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而自己保留债权,抵押权只有在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时才有意义。3、由于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抵押权应当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因此本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这一规定,本条还有
    2023-06-01
    53人看过
  • 保全了的房子会被其他债务人分吗,财产保全担保形式
    一、保全了的房子会被其他债务人分吗被保全的房屋不会被其他债务人分,但有可能被其他债权人分,例如房屋抵押的,执行抵押房屋时,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二、财产保全担保形式1、实物财产担保,利用实物担保的形式主要体现在用住房、汽车、工厂或者土地等进行担保。这种担保形式在不利用现金做担保的前提下,避免了资金占用,以此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经
    2023-06-17
    398人看过
  • 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不可以向债务人讨债
    一、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不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债权人死亡其妻子可以向债务人讨债。因为如果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当然有权讨要。即使不属于共同财产,妻子作为丈夫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丈夫的遗产,这笔债务就属于遗产的一部分,继承后妻子也有权讨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债权人死亡后其妻子无权利要求债务人还款吗债权人死亡后其妻子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债权是可以作为
    2024-01-26
    477人看过
  • 债务人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以修改其他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付的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所得;债权人应当将债权的计税成本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最大的变动就是现值的计算和损益的确认,即规定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为市场参考价格或是现金流贴现价值。由于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没有市场价值可以参考,因此,采用折现的办法来确定公允价值。根据新准则第12号的规定:债务人根据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涉及了或有支出,应将其包括在将来应付金额予以折现,确定债务重组收益。实际发生时冲减重组后债务的账面价值,如未发生则作为结算债务当期的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根据债务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收金额的现值之
    2023-08-17
    71人看过
  • 已经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
    诉讼保全不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诉讼保全措施并非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而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因而,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民事诉讼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1)证据保全的措施1、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2、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3、录音,主要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的保全,在特定场合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4、录像,
    2023-07-2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其他合伙人可以以该债权抵销其对的债务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合伙人的债权人,是指合伙人个人在加盟合伙企业前所欠债务,或是在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的同时,从事其他经营或有关活动时所发生债务的债权人。合伙人的债权人对合伙人的债权是由他与该合伙人个人的交易或其他行为产生的。合伙人的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则是该“债权人”在与合伙人从事交易活动的同时,又与该合伙企业发生交易关系,在这种交易关系中,他是作为债务人出现的,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是由这种交易关系产生的。上述两重关
    • 除债务人可以担保外的其他债权可以申报执行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6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享有债务人担保财产的除权。在这种情况下,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别除权,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不按破产程序行使权利,自然不需要申报债权。一种观点认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否则不能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
    • 债权转让有其他债务人可以抵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27
      债权转让后,如果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债权,并且该债权先于原债权人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回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其他债权人可以参与分配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3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之规定,只要是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参与分配。
    • 债权人可以给其他保证人还款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15
      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要求还款;如果保证人提供的是一般担保的,则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要保证人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