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适用诉讼时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0:57:20 456 人看过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诉讼时效吗

适用。劳动合同解除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劳动争议中经济补偿金采取仲裁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那天起计算。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什么情况下有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怎么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依工作年限与月工资而定。每满1年支付1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年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算,高于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2024劳动经济补偿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劳动经济补偿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
    2023-12-05
    343人看过
  • 额外经济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所以,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操作指引】用人单位按应付经济补偿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适应是有条件的,即必须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
    2023-05-01
    45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有没有时效性呢
    因为经济补偿金引起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原因消除之后,仲裁时效继续计算。二、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都有哪些如果存在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再开始继续计算。
    2023-06-21
    243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仲裁经济诉讼时效
    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依照专门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经济仲裁的特点是: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经济性。一、经济仲裁时效多长时间仲裁期限由仲裁规则规定。而依照《仲裁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经济仲裁时效适用相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
    2023-02-24
    134人看过
  • 什么叫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方式:1、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违约金。2、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租赁房屋违约金如何赔偿房屋租赁违合同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数额限制,一般根据一方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确定。当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法院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法院减少违约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是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二、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违约责任的1、违约责任条款可由合同
    2023-06-25
    431人看过
  • 经济赔偿金适用情形
    一、经济赔偿金适用情形我国劳动法确立了经济补偿金制度,但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协商解除、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的终止,将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的随时解除也排除在外。该规定范围过窄,而且只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终止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变相鼓励了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短期劳动合同,不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补偿金的功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以下情形: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2023-06-15
    419人看过
  • 裁员的经济补偿的适用
    1、经济补偿的计算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
    2023-08-17
    55人看过
  • 扩展资料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解除的;4、经济裁员的;5、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并列起来,作为两种不同的制度来看待,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而该法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则没有作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是原劳动部1995年8月4日作出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却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一规定违背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是不合理的,至少对于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
    2023-08-18
    307人看过
  • 经济仲裁适用的民事诉讼法吗
    经济纠纷申请仲裁并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经济纠纷申请仲裁的,适用《仲裁法》。《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民间裁决机构,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3、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4、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而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
    2023-06-25
    318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哪几种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4、经济性裁员的;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哪些内容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9、其他:(法律
    2023-03-26
    321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哪些特定情况
    一、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哪些特定情况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如下: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的;2.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拉动合同的;4.经济性裁员的;5.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
    2023-11-03
    54人看过
  • 诉讼时效延长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吗
    一、诉讼时效延长适用于普通诉讼时效吗普通诉讼时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时效期间,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并经法院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二、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情形有哪些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有别于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其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具体规定有何情形,因其适用于诉讼时效届满后,且具体的理由需要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适用,因此,可能的情形并不具体。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它是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
    2023-06-07
    478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与一次性安置费能否同时适用
    经济补偿金是经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次性安置费是指国家为支持劳动合同政策性规定,无现行的法律依据,不属企业法定义务,是一项政策性补偿措施。根据对一次性安置费与经济补偿金的解释来看,这是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的两种方式,国家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主要体现对职工的经济补偿性,所以企业职工在接受国家补偿时,只能择其一种安置方式,而不能同时适用。
    2023-06-06
    11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分配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因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的,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的。一、拆迁款继承有诉讼时效吗?拆迁款继承有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土地补偿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的,诉讼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
    2023-04-01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诉讼时效经济补偿金时间是多久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
      诉讼效指民事权利受侵害权利定效期间内行使权利效期间届满民院权利权利再进行保护制度律规定诉讼效期间内权利提请求民院强制义务履行所承担义务定诉讼效期间届满权利行使请求权民院再予保护值注意诉讼效届满义务虽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请求权行使仅发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消灭事超诉讼效起诉民院应受理受理查明止断延事由判决驳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经济补偿金时间规定:向民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效期间诉讼时效为两年时间
    • 辞职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诉讼时效是几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3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时效具有强制性,任何时效都由法律、
    • 赔偿金经济补偿有时效性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0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时效性一般情况下不设上限,没有封顶。但是如果职工的工资超过上一年社会评价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以12个月为上限,也就是最多支付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在案件中经济补偿金可否同时适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金是指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惩罚性和补偿措施,其功能不仅在于弥补劳动者的损失和保护劳动者,而且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 辞退经济补偿金与代通知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2
      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既主张经济补偿,又同时主张赔偿金的仲裁请求,这样相互矛盾的仲裁请求必然有其中之一无法得到支持。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