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累犯的特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02:00:22 414 人看过

累犯有如下的法律特征:

1、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

2、累犯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

3、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一、累犯的构成法律后果有哪些

累犯应有的法律后果为:1、应当从重处罚。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对于累犯不得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有前科判刑怎么处理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前科实际上分为两种,一种就是构成累犯,还有一种就是不构成累犯,但之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累犯,需要从重处罚,现实中,累犯一般不判处缓刑。如果不是累犯,仅仅是之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会从重处罚,因为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认为该人属于屡教不改,一般也会从重处罚。

三、缓刑期满后犯罪构成累犯吗

缓刑期间满后犯罪不构成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其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所以缓刑期间满后犯罪不构成累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累犯相关文章
  • 哪些是累犯?构成特别累犯的条件是哪些
    什么是累犯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释放以后五年之内又故意犯罪的,但是过失犯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对于刑罚种类没有要求),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之人。构成条件(一)一般累犯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
    2023-02-18
    81人看过
  •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判断依据有哪些?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主要有:1、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别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中有一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就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2、一般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
    2023-07-23
    401人看过
  • 构成特别的条件有哪些,特别累犯与一般累犯的不同
    一、构成特别累犯的条件有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以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见,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犯罪,体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别累犯较之于一般累犯从严惩处的立法精神,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构成条件是:(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两罪都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有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就不能成立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至于说是否能够构成一般累犯,则应依据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予以判定。(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也就是说,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的成立。这就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任何时候
    2023-02-16
    483人看过
  • 累犯的特征有哪些,累犯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累犯的特点有哪些1、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累犯在客观上表现为再次犯罪(一般累犯两次必须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则没有要求),具有再犯罪的事实。犯罪人如果没有再次犯罪,就无累犯可言。因此,再次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累犯虽然是再次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它和再犯还是有所不预防累犯漫画同的。再犯,又称为重新犯罪,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再犯包括累犯。在一定意义上说,累犯也是再犯,是一种特殊的再犯,累犯是再犯中最严重者。狭义上的再犯是指累犯以外的其他重新犯罪的人。累犯作为一种再犯罪的情形,它与前科具有一定的联系。前科是指曾被法院认定有罪并被判处刑罚的情形。凡是曾被法院依法定罪并被判处刑罚的人,均是有前科的人。因此,累犯以犯罪人有前科为前提。当然,累犯必定是有前科的人,有前科的人却未必都是累犯,应当加以注意。2、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刑法上的累犯,经历了一个从注重犯罪特征到注重犯罪人特征的转变。最初刑法
    2023-02-27
    465人看过
  • 累犯和再犯的特点及区别
    关于累犯和再犯的区别问题,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且犯罪时是不是过失犯罪,年满十八周岁的。再犯并非刑法中的概念,是指重新犯罪的意思,任何时候再犯罪,都可以称之为再犯。并且,重新犯罪并没有对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和年龄进行限制。二者在外延上可能有一定的重合。缓刑之后再犯罪算累犯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充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2023-06-30
    370人看过
  • 累犯种类有哪些?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定义是什么?
    累犯一般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1、一般累犯犯罪分子前罪和后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特殊累犯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2、一般累犯是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特殊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和五年的限制。特殊累犯构成条件它具有如下构成条件:(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间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毒品犯罪的,都构成相应的特殊累犯。换句话说,构成特殊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第66条的规定,累犯又可分为一般累犯和
    2023-07-12
    230人看过
  • 特别累犯概念的含义有哪些
    特别累犯概念的界定是指前罪与后罪在性质上相同或触犯同一罪名的累犯,前后两罪是故意犯罪,并且在性质上相同或触犯同一罪名,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的任何时间。其种类的划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恐怖活动犯罪的特别累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别累犯。一、累犯计定怎么计算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累犯和再犯区别是什么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
    2023-06-20
    303人看过
  • 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特殊累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刑法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映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2、刑罚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
    2023-02-26
    279人看过
  • 累犯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累犯主要特点如下:1、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累犯客观上表现为再犯罪和再犯罪,如果罪犯不再犯罪,就没有累犯,因此,再犯罪是累犯构成的事实前提,再犯,又称再犯,分为广义和狭义,包括累犯;2、累犯是一种犯罪类型的刑法累犯,经历了从注重犯罪特征到注重犯罪特征的转变,刑法最初的累犯概念注重犯罪行为的特点,以刑事古典学派的客观主义为理论基础;3、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累犯不同于普通犯罪分子,这是犯罪被判刑后的又一次犯罪,说明犯罪分子有严重的人身危险,各国刑法对累犯从重处罚,因此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累犯的类型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类。1、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
    2023-07-03
    280人看过
  • 普通累犯和特别累犯有哪些区别,具体规定有哪些?
    普通累犯与特别累犯的区别:1.普通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特别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2.普通累犯要求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累犯不受是否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限制。3.普通累犯的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累犯不论何时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都构成累犯,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
    2024-04-25
    394人看过
  • 连续犯主要有哪些特征?
    连续犯具有的特征:1、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2、必须实施数个足以单独构成犯罪的危害行为。3、连续犯所构成的数个犯罪之间必须具有连续性。4、连续犯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触犯同一罪名。一、按份之债应符合什么条件构成按份之债的条件包括: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即按份之债的发生须基于同一给付原因,比如基于同一法律行为而发生债权债务。3、债的标的为可分,即作为债的标的的给付,可以分为数个给付,而不损害其价值。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在债的关系成立时,数个债权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数个债务人依一定的份额负担债务。二、逃税罪是连续犯吗逃税犯属于连续犯,连续犯是一种法理上的刑法概念,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但是也应该认识到有些时候符合上述条件但不按连续犯来处理而是采用
    2023-06-22
    415人看过
  • 累犯的认定要点是哪些?
    一、累犯的认定要点是哪些?1、累犯的认定要点(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2、累犯的相关规定《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再犯和累犯有什么区别?(1)累犯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的犯罪(特殊累犯除外);而再犯前后罪没有此种限制。(2)累犯必的须以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和后罪应受一定了的刑罚处罚为成
    2023-04-20
    406人看过
  • 累犯心理特点的成因分析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心理特点的成因分析如下:(一)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这主要表现在累犯与干警不是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也不是一般人与领导之间的上下级关系。一个是社会的罪人,被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强制地关押在监狱这一特定场所,接受改造。另一个是代表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行使刑罚惩罚职能,对罪犯依法惩罚和改造。二者的关系是被管理者与管理者,被改造与改造的关系。在这个矛盾之下,作为累犯,易产生敌意心理。(二)在罪犯的改造生活中,平时接触最多的就是和自己一样受到法律惩罚的罪犯个体和群体,而这样的个体和群体具有共同的消极心理因素,因此,在累犯的矫治过程中,累犯不可能不受到同类的消极心理因素的影响。而我们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必须限制罪犯的生活环境,制定罪犯的生活内容和生活方式,对罪犯施加良性的影响,这样导致罪犯总是处在被动地
    2023-06-11
    75人看过
  • 累犯是否有追诉期,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累犯是否有追诉期累犯也是有追诉时效的,累犯追诉时效依据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定,但该案件已经被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是哪些1、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或
    2024-02-04
    49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累犯
    词条

    累犯是指曾经受过相应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或者被赦免以后,在我国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内,又因为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其中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后5年内再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为一般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后,又再犯该特定罪的犯罪分子又... 更多>

    #累犯
    相关咨询
    • 特殊累犯特殊点在哪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2
      特殊点在于: 1、罪行的特殊性: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2、相对于一般累犯而言,前罪所判处的刑罚种类,后罪应当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前罪与后罪的相隔时间,都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但也必须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再犯罪)
    • 刑法的特别累犯有什么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刑法的特别累犯成立的条件如下: 1、前罪和后罪的罪名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2、前罪、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没有限制; 3、前罪、后罪的相距时间不受限制。
    • 特别累犯与特别累犯有哪些不同的根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构成特别累犯的条件有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以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见,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犯罪,体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别累犯较之于一般累犯从严惩处的立法精神,危害国家安全罪累犯的构成条件是:(1)前罪和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两罪都非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有其中之一不是
    • 累犯的定义和特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27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特征: 一、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 二、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 三、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制度。《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
    • 的特点有哪些,的特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有期徒刑的特点有哪些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名副其实的主刑。其特点与内容如下: 1、有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的自由。 2、有期徒刑具有一定期限。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有期徒刑的下限与拘役的上限相衔接,也使得有期徒刑与拘役相区别。正是由于有期徒刑有较大幅度的期限,所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