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不可忽视的基本条款是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54:15 417 人看过

签订合同时,应包括基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例如买卖合同中买卖的东西是什么;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包括这些条款,但不限于这些条款。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查的条款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查的条款有: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是否与所知信息符合;

2、标的的质量、数量是否与约定的一致;

3、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的约定是否明确;

4、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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