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由哪个部门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8:03:10 426 人看过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一、违章建筑的法律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说据此明确了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由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行使。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设施。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成为永久性的建筑。

二、违章建筑举报应该找哪个部门

(一)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12319。

(二)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依据:

(三)《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城建监察队伍的基本职责:

(1)实施城市规划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防洪堤坝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拆迁相关文章
  • 罚金刑由哪个部门执行,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罚金刑由哪个部门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解(2000)4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罚金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已无异议。但究竟由人民法院何部门执行却不统一,有的法院由执行局执行,有的由刑庭执行,有的由法警队执行,有的抽调各庭室的去突击执行。笔者认为,罚金刑由执行局执行较为妥当。首先,人民法院有内部分工,就应当各司其职,充分体现审执分离的原则,涉及执行的事项应由执行局负责;其,执行局在执行条件及实际操作方面均具有法院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有利于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资源和统一调度执行力量。但终究罚金刑由执行局执行无法律上的依据,故有必要对此予以立法加以明确,或者因这是法院内部的分工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有关司法解释。二、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如何强制追缴,
    2023-03-02
    298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找哪个部门
    一、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找哪个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应该找法院执行庭。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
    2023-08-30
    147人看过
  • 到哪个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一、到哪个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待时间是多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等待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三、申请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申请强制执行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
    2023-11-14
    15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哪个部门
    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哪个部门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251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1]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二、民事赔偿向哪个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庭。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发生法律效
    2021-12-15
    278人看过
  • 哪些机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拆迁
    一、哪些机关部门有权进行强制拆迁(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二、满足强制拆迁的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
    2023-04-16
    152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一、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由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
    2023-06-02
    205人看过
  • 福建农村拆迁安置地审批由哪个部门来执行
    福建农村拆迁安置地审批由谁来执行建设用地的审批权一般由县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执行。村民建房规划管理要方便群众,高效管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职权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管理具体事务委托镇乡人民政府实施。-福建省农村拆迁管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规定为了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农村住宅建设水平,促进集约合理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镇乡、村庄(不含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村民新建、扩建、改建个人住宅(以下统称村民建房)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开发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村民建房按照城市、县人民政府
    2017-09-27
    59人看过
  • 2020年拆迁补偿政策是由哪个部门制定
    一、拆迁补偿政策是由哪个部门制定?如果是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补偿的的政策由各地政府部门进行制订,但需要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
    2023-03-01
    209人看过
  • 应向哪个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一、应向哪个部门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应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申请强制执行的,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法律文书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哪些财产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是: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
    2023-12-18
    103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应向哪个部门提交
    一、强制执行申请应向哪个部门提交先交到人民法院立案庭。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尚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申请强制执行书可以邮寄到法院,但建议直接递交给法院立案庭。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具体可以到法院执行庭执行,或者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办理。找法院的执行局。经过法院判决胜诉的一方,在败诉的一方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工作由法院的执行局进行。已经立案的找执行庭,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立案庭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附生效后的判决书复印
    2023-06-29
    483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哪些部门?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既是会计主体又是法律主体的是什么既是会计主体又是法律主体的是子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1、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2、公司的章程要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3、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4、依法设立。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单位或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
    2023-08-08
    141人看过
  • 执行异议由哪个部门审查
    执行异议应当直接交由法院审查,而不是交给哪个部门审查。提出执行异议应当递交申请书,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材料,并附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2024-05-11
    100人看过
  • 行政部门是否还能够强制拆迁?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通过行政部门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要求医院复印病历并封存,以固定证据,然后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并申请处理,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患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
    2023-07-06
    141人看过
  •  行政许可由哪个部门制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的设定由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律没有设定许可时,行政法规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的设定并非由行政机关自行决定,而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实施。能够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律没有设定许可时,行政法规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2、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4、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
    2023-10-10
    7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拆迁是一种拆迁行为,即拆迁人未按照条例的规定给予拆迁补偿、未安置拆迁户,并作出书面决定后,由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房屋拆迁决定并组织实施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程序合法、公正、透... 更多>

    #强制拆迁
    相关咨询
    • 强制执行的强制医疗由哪个部门负责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6
      强制性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社会公共安全,由公安机关决定并实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可以继续危害社会的,可以强制医疗。第三百三条:精神病人按照本章规定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 行政强制拆迁应报经哪个部门批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具备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条件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呈文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法院不强制执行找哪个部门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19
      人民法院不强制执行的,可以找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察,人民法院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让监察部门对司法人员进行处罚。
    • 管制由谁来执行执行机关是哪个部门管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13
      1、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管制刑罚,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 违建房屋由哪个部门强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1
      成因不同,执法主体也会不一样。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管理局,有权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享有查处权。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即城乡规划局,有权对城市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行为和非法临时建设(建筑)进行查处。 (三)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行为查处主体。 (四)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