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物证注意事项,物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45:02 392 人看过

收集物证注意事项

1、取证检验的物品或车辆,应暂时扣留,待检验鉴定工作结束后予以发还。

2、微量物证及附着物的提取,一定要小心、细致,谨防遗失。

(1)某些微量附着物在提取前,应先拍照,以保留原始状态和位置,尤其是附着的少量纤维物证更应拍照,再小心取走纤维,妥善保管和送检。

(2)对于不易直接提取的事故物证,如有可能,可以连同载体一起提取。

3、法医物证的提取极易受环境气候的影响,勘查人员应事前准备好冷藏瓶等,防止受热易腐败检材失去检验价值。

4、要找准事故要害部位,尤其是事故接触点,在此处提取事故物证,才是最重要的。

物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物证:以其内在属性、外部形态、空间方位等客观存在的特征证明案件事实的物体和痕迹。

实物是指一切客观存在的物体,不仅包括可以看得见的物品,而且包括肉眼看不见、需要通过科学设备才能发现的微量物质;不仅包括有特定形状的物品,而且包括没有特定形状的无形物,如空气、水、光线、紫外线、红外线等。在这里,有必要注意区分物品和实物,物品通常是指有特定形状、肉眼可以看到的实物,而实物包括一切客观存在的物体。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痕迹也属于实物的范畴。而所谓痕迹,是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上遗留下的印迹。从刑事侦查学的角度上讲,当一个物体在另一个物体上运动时必然要留下印迹,而无论其形状如何,肉眼是否可以看见。

从表现形式来看,痕迹有笔迹、血迹、脚印、手印、车印、伤口等。

获取实物证据的审计证据的方法

1、审计物证要尽可能提取原物,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情况。不能提取原物的要拍成照片入卷,并注明出处和保存单位。

2、通过检查方法进行审计取证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3、向群众调查取得物证。在向群众调查收集物证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做好知情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愿意提供有关物证的线索或者提交他们持有的物证。

4、注意运用司法机关提取的物证。司法机关有法律赋予的侦查权,对明显违犯法律法规的案件,要争取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和配合,运用他们已掌握的物证。

5、对取得的物证必须妥善保管或封存,并适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固定和保全。对于物证,不得随意使用或损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计证据相关文章
  • 收集言词要注意什么事项?收集实物证据需要注意什么?
    就诉讼证据而言,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有一种就是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当事人在收集不同类型的证据时,肯定都是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的。那到底收集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一、收集言词证据要注意什么事项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等具体情节描述清楚,从而比较全面地证明案件事实,而且陈述人能在司法人员和有关(如、代理人)询问的引导下,补充、修正他所感知的事实,澄清疑问,从而更加全面地揭示案件的事实真相。2、言词证据容易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失实的
    2023-02-23
    473人看过
  • 实物证据的表现性有哪些
    一、实物证据的表现性有哪些(一)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二)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
    2023-04-22
    240人看过
  • 收集电子证据应注意哪些事项?
    利用计算机电子取证技术手段为办案服务,日益受到司法人员的重视。目前的侦查实践中,在计算机电子证据的取证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计算机电子证据的收集主体。鉴于电子证据易于删改和隐蔽性强的特点,对其进行收集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而非任何人员(包括一般办案人员)都可进行。这里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专业技术部门中能胜任具体案件办理、具有相关电子知识和电子技术的人员。(二)电子证据收集的取证权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部门有权检查、复制和调取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资料,从而为传统的侦查取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但对于计算机取证过程中所采用的一些取证方式和实施的一些取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需要有相应的授权和许可,还应该尽快明确。(三)电子证据的证明力。一般讲,与案件事实存在着直接的、内在联系的证据,其证明效力较强;反之,则较弱。由于计算机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而
    2023-04-22
    381人看过
  • 收集重婚犯罪证据有哪些注意事项?
    重婚罪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在重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时可自己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当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鉴于现实中存在大量的重婚受害人,因为经济上依赖重婚者,或者受到重婚者的人身限制、家庭暴力等,不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知情的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也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提出控告或检举。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能够确定第三者的身份,诸如姓名、样貌、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2、能够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可以通过调取双方聊天记录对彼此的称呼、取得二者共同买房或租房的合同、制作载有二者亲密行为的录音录像、走访二者同居住所的邻居获取证言等,同时尽量争取多个证人出庭;3、重婚者或第三者自认重婚的证据务必小心留存,包括语音、录像、文字聊天记录,如有保证书、悔过书、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尽量签字或捺手印,有较强的证明力。一、如果遇
    2023-03-14
    325人看过
  •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现场物证
    有些故意杀人案件,不仅有第一现场,而且还有第二现场,第一现场往往是作案现场,而第二现场往往是抛尸现场,有时第二现场又有好几处,所以针对不同的杀人现场应有重点地收集不同的物证。一般来讲,有第一杀人现场的应收集下列物证:(一)作案工具。杀人案件有不同的杀人工具,如刀、枪、棍棒、石块、砖头等。很多情况下,这些凶器都是留在现场的,所以在勘验现场时要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工具,也可与被害人身上的伤痕进行印证。(二)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留在现场的各种物品,既包括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有关的辅助物品,也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衣服、帽子、首饰,凡是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的一切物品都应收集。(三)收集现场所留下的各种痕迹,如擦干过的血迹(压痕、撞痕、碰痕等),现场留下的血迹、脚印、指纹、唾液痕迹,这些痕迹多是比较细微的,需要仔细分辨才能收集。(四)收集现场留下的其他物品,如毛发等物品。在第二现场要
    2023-06-01
    293人看过
  • 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和注意事项
    欺骗性交易行为的具体形式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竞争法》的侧重点在于制止市场混淆行为,《商标法》的侧重点在于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2、商品名称。《竞争法》禁止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而不论其注册与否。3、商品包装。《商标法》未涉及,只有在全包装注册或将包装视为装潢的情况下才予保护;《竞争法》则不论注册与否,只要是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都予保护。4、商品装潢。与商品名称的保护相同。5、企业名称。《商标法》只保护商品的标识,不保护市场主体的标识,如企业名称。《竞争法》除保护商品标识外,还保护市场主体的标识,即企业名称和自然人的姓名。6、商品产地。产地名称与原产地名称是两个相互区别又有关联的概念。《商标法》规定的地理名称,是原产地名称。《竞争法》规定的是产地名称,包括商品的原产地、制造地、加工地等产地,对于商品而言,不得对任何产地进行伪造。7、质量标志。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
    2023-06-07
    288人看过
  •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收集有哪些?
    证据有照片、录音、视频录像,以有现场造成的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
    2023-03-24
    415人看过
  • 言词证据有哪些分类,收集言辞证据注意事项
    言词证据的分类有哪些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收集言辞证据要注意什么1、言词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显,言词证据所反映的案件情况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通过人的陈述表达出来,它虽然不像实物证据那样是可见的,但也不像实物证据那样处于静止和被挖掘的地位,人们可以主动地提供他所感知的案件情况,从而对案件事实起到及时的证明作用。同时,言词证据是陈述人对他所感知的案件事实的复述,往往能够把刑事案件或窝事、行政争议发生的原因
    2023-06-01
    264人看过
  • 立功表现要注意哪些事项
    认定立功表现注意的情况:1、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罪犯的行为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协助公安人员抓捕成功的属于立功;2、共同犯罪人供述同案犯的户籍地址和交代自己窝藏其他人的等不认定立功;3、检举他人窝藏行为,是立功。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包括哪些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可以适用减刑的重大立功表现包括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
    2023-08-09
    164人看过
  •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2、如证据中含证人证言的材料,且已通知证人到庭参加庭审的,还需向仲裁庭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应写明出庭证人的基本情况,拟出庭作证的目的,此外还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提交仲裁庭的证据均为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如系部分摘录的复印件需明确说明,开庭时必须准备好原件备查。4、涉及电子类证据,必要时可提交由相关的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法律文书或当庭进行操作演示。二、劳动仲裁如何收集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
    2023-04-28
    384人看过
  • 诉讼离婚胜诉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1、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2、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3、异地“捉奸”可求助“1
    2023-03-23
    355人看过
  • 形式婚姻的一般注意事项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形式婚姻,即使双方签订协议,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假结婚”也是属于婚姻关系。双方结婚后必须履行夫妻义务。关于人身关系的法律行为不存在虚假的意思表示。一、婚前协议在婚后是否有效婚前协议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不涉嫌欺诈或胁迫,结婚后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案例】沈某与周某原系中学同学,后建立恋爱关系,2008年8月27日双方订立结婚协议书,约定结婚后沈某婚前购买的一处房屋和屋内所有东西为双方共有财产,货款余额由双方共同承担,并约定该协议在签订之日起生效。2008年9月10日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并择日举行了结婚仪式。但二人虽系同学,却性格差异很大,婚后12天就闹矛盾并开始分居生活。为此沈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周某依据双方之间所签订的结婚
    2023-03-03
    404人看过
  • 宠物物流托运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运输方式要求宠物托运(长途运输)一般用两种方式:航空托运和火车托运,航空托运较火车托运安全、快捷,一般狗主人都用航空托运。航空托运又两种:单独货运和随机行李托运,单独货运可以不要求狗主人随机,只需收货人到目的站凭身份证提取就行了。二、运输容器要求既要便于装卸又要适合动物特性和航空运输的要求,能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保证通风,防止动物窒息。包装底部应有防止粪便外溢的设施。一般情况下:南航航班必须使用塑胶航空箱,规格有:49*32*32cm、59*40*38cm、67*50*45cm、79*56*57cm、100*68*83cm;其它航空公司可使用铁丝笼或塑胶航空箱,规格有:46.5*30.5*39cm、59.5*43*51cm、75.5*46.5*55cm、90*57*66cm。按航空公司要求:狗狗在笼或箱内必须能直立,且能自由转身。三、证明要求狗狗坐火车或者飞机都需办理证明:动
    2023-06-07
    52人看过
  • 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证据收集注意事项有什么
    婚外情证据包括哪些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7、证人证言。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证据收集注意事项1、广泛收集间接证据
    2023-04-29
    164人看过
换一批
#审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在审计活动结束时,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其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正确,依照一定的审计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 更多>

    #审计证据
    相关咨询
    • 收集实物证据要注意哪些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9-29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
    • 证明的证据有哪些,收集婚外情证据的注意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对于婚外情的证据,以下五类证据可被法院采纳: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最后一条有可能会触犯他
    • 表现形式间接证据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8
      法律分析 间接证据有以下表现形式: 1、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因此,任何间接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2、间接法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的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方法必须是逻辑推理。
    •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主要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19
      1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
    • 抵押物的抵押方式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动产浮动抵押注意事项如下: 第 一、动产浮动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登记。 第 二、浮动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不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 三、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力存在例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