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费与房屋年限及地段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8:25:48 279 人看过

有关系,拆迁补助包括房屋补偿费和周转补偿费。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安徽省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5: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处理
    城市规划与城市房屋拆迁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了经营建设好城市,我们应处理好城市房屋拆迁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已于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指出,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文物古迹。这是城市房屋拆迁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因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批拆迁人的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实施房屋拆迁管理时,对其是否符合以上原则要进行严格审查。如不符合以上原则,那么即使拆迁人已得到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也不能核发拆迁许可证,不能完全排除拆迁人在获得有关批准文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作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有义务和责任把好这一关。(二)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必须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条例》规定,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
    2023-04-23
    471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与产权登记的关系
    在房屋拆迁工作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被拆迁的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存在着和房屋权属登记的结构、面积与实际不相符合等问题,还有部分房屋产权登记的记录不齐全,缺少建筑年代、使用性质,房改房登记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等情况,这些都给房屋拆迁补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使房屋所有权人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正确处理房屋拆迁补偿与权属登记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的感受谈几点粗浅认识。一、正确理解房屋拆迁工作中的各项业务与产权登记的联系在一个城市的房屋总登记后,新增加的房屋必须办理初始登记,取得房屋权利证书,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合法依据,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
    2023-04-22
    185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房屋拆迁是否有直接关系?
    房屋征收举行听证报政府批准同意能提高拆迁补偿。房屋进行拆迁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需报政府批准,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如何提高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执行力一、拆迁评估难,弱化了拆迁评估价格在安置补偿中的权威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上述规定明确了拆迁补偿方式、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强调了拆迁评估在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的核心地位及其权威作用。但在目前拆
    2023-07-06
    81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年限的关系
    不动产登记和户口无关,只要你是合法产权人,不动产登记农村房屋与户口的关系符合法定的登记要件,你都可以申请登记你的不动产。农村的住房也是要领取房屋产权证的,能否领取房屋产权证的关键问题不是户口,而是是否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
    2023-02-04
    419人看过
  • 房屋拆迁的阶段划分及其影响
    房屋拆迁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第一、建设单位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第三;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第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示安置补偿方案;第五、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第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第七、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应按照协议约定自动履行,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未做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的阶段?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
    2023-07-13
    136人看过
  • 房屋拆迁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与房屋面积有关吗
    房屋拆迁管理费,以城市拆迁规模大小,按照不超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0.5-1%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屋拆迁管理部门除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外,不得再另外收取拆迁许可证等其它费用。由财政金额拨给事业费的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收取拆迁管理费。各级财政拨付给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事业费,不得因本《通知》而减少或停止拨付。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到物价部门申领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对收费收入执行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各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开支者,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依
    2023-07-02
    187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与户口的关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1
      1、房屋拆迁与户口人头的关系是需要区分不同性质的拆迁而定,按现行政策法规拆迁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两种性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据这个法规在房屋征收时是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即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与户口和人头没有直接联系。对于不是产权人的实际居住人没有其它住所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政府给予廉租房解决居住问
    •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之间的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29
      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的区别:、 1、《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
    • 房屋拆迁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房屋拆迁过程主要存在两种法律关系,即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 房屋拆迁行政法律关系指在房屋拆迁中,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房屋拆迁当事人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服从与被服从、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律关系。具体包括: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拆迁人之间因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颁发而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被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之间因房屋拆迁公告而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之
    • 房屋拆迁与户口的关系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1、房屋拆迁与户口人头的关系是需要区分不同性质的拆迁而定,按现行政策法规拆迁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两种性质。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依据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据这个法规在房屋征收时是征收人对被征收人即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和安置,与户口和人头没有直接联系。对于不是产权人的实际居住人没有其它住所的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政府给予廉租房解决居住问
    • 非农业户口与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与房屋拆迁补偿款与房屋有没有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23
      是有关系的: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非农业户口的人员,不属于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不能参与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包括:拆、迁补偿);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主任等,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