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4:00:55 169 人看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一、劳动局调解不成的话应该怎么办

劳动局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具体内容如下:

1、劳动关系,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

2、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行政关系,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行政职能而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其他劳动关系相关人发生的社会关系。社会保险关系,一是基于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社会保险的,劳动市场服务关系,是指劳动市场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由于为劳动关系的运行提供社会服务而发生社会关系。劳动团体关系,是指工会组织或雇主团体组织与其成员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由于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争议处理关系,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与劳动争议参加人之间就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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