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中国法院网刊登了《盗拆他人车牌后诈取钱财构成何罪?》一文,案情如下:朱某因手头缺钱,决定搞点钱用。他从电视中得知盗拆他人货车牌照再留下联系方式向司机敲钱的方法,便买来假身份证开立帐户,购买手机卡,用于作案。自2005年7月至9月,朱某先后15次趁夜深人静之机,将他人的货车牌照拆下,将写有帐号、手机号码的字条夹在刮雨器下,次日再通过电话威胁受害人将钱打入帐户,否则毁掉车牌。因补办车牌费用高于朱某敲诈金额,且手续繁杂,受害人权衡后便会将钱打入朱某帐户。在受害人将钱打入帐户后,朱某再告诉受害人车牌藏匿地点。朱某通过此方法,向30位受害人各诈取100-200元的钱财,共得赃款4000余元。对于朱某行为的定性,作者黄文青同志认为,朱某的犯罪行为既有盗窃行为,又有敲诈勒索行为,这两种行为之间有牵连关系,属牵连犯,应从一重罪从重处罚。本案中,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更重,应以盗窃罪对朱某从重处罚。对此观点,笔者有不同意见,理由如下: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损害相胁迫,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的主要特征是: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侵害到他人的人身权利。犯罪对象具体表现为多种多样,有动产与不动产等。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迫使其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一特征具有以下要点:一是对被害人采取了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所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是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给予精神上的强制,造成其心理上一定程度的恐惧,以至于不敢反抗。敲诈勒索的行为人所实施的威胁和要挟,其内容可能涉及被害人诸方面利益,包括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通常表现为:以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人身实施暴力相威胁;以毁坏被害人人格、名誉相威胁;以毁损财物相威胁;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或者弱点想威胁、要挟;以其他方法进行威胁,如利用栽赃陷害相威胁、相要挟等。二是迫使被害人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主观目的,是意图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因而其客观行为除表现为采取了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外,必然要迫使被害人交付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三是实际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这是敲诈勒索犯罪对公私财产关系所造成的实际危害的物质表现,也是认定该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产、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
本案中,朱某盗取被害人的机动车号牌后,将留下写有帐号、手机号码的字条夹在被盗车辆的刮雨器下,并通过电话威胁受害人将钱打入帐户,否则毁掉车牌。朱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怕麻烦或怕报复的心理,从而达到勒索财物的目的。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虽然朱某的行为既有盗取行为,又有敲诈勒索行为,但朱某只有一个犯罪故意,其主观目的是明确的、单一的,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朱某盗取机动车号牌只是为了达到向被害人索要钱财的目的手段,其盗取机动车号牌并不是为了取得机动车号牌,而是通过此行为达到索要钱财的目的。如果认定朱某的行为构成牵连犯,依据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从重处罚,即以盗窃罪对其定罪处罚,显然有悖于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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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俗称牌照,也指车辆号牌,是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使用的材质是铝、铁皮、塑料或纸质,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 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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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如何构成敲诈勒索罪?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4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如果涉案人员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近亲属应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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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得他人敲诈勒索的钱款,构成敲诈勒索共犯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2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有: 1、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 3、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由此可见,第三人没有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人给钱的,第三人不以敲诈勒索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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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事实敲诈他人钱财是敲诈勒索罪还是诈骗罪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1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3、主观方面,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特征: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2、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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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会不会构成犯罪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4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行为人为一般犯罪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行为人必须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财物,这是敲诈勒索罪的最主要的特点。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等、等。其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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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盗窃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01虚假诉讼行为侵权的主要客体是产权。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还直接侵犯了受害者的产权,但从逻辑学中类比法的观点分析来看,将虚假诉讼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确定为产权是符合立法意图的。具体来说,根据正向类比,陷害和虚假诉讼都是以虚构的事实开始司法程序,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但陷害罪被侵犯市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即认定侵犯该罪的主要客户是他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与此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