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的时间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7:01:45 120 人看过

一、工程进度款申请的材料

工程报进度款需以下资料:根据施工合同应支付进度款完成部分的工程预算;经现场监理审核确认的审核结果;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监理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施工合同复印件。

二、什么时候开始工程结算

根据不同的结算方式,工程结算开始的时间有所不同。

(1)按月结算方式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方式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三、工程结算的时间如何规定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结算相关文章
  • 如何计算没有固定时间的工作时间
    如何计算没有固定时间的工作小时数?①经批准实行非正常工作时间制度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每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二)用人单位应当采取适当的休息方式,保障休息权和生产权对于不定时工作的员工。完成任务(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根据劳动部《企业实行非正常工作时间制度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审批办法》(劳办发[1994]503号)第四条规定,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包括加班,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业务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标准工作时间计量的职工(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车司机、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和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在移动机械上操作的工人(3)其他因生产特点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特殊工作需要或职责范围不定时工作制的最大特点是,实行这种工作制的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受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2023-05-07
    196人看过
  • 工程结算后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工程结算后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保证担保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保证担保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民法典侵权责任追究时效怎么算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2023-03-04
    56人看过
  • 如何规定工程索赔时效期限的计算
    确定索赔时效期间起算点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确定起算点是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还是索赔事件的结束时间。尽管任何事件的发生有长或短的持续时间,但索赔时效期间的开始时间应为索赔事件发生的时间。在上述仲裁案件中,申请人北京某建设集团公司称,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是一个连续事件,具体损失(即索赔金额)只能在事件结束后才能评估。因此,申请人主张,虽然提交索赔报告的时间超过了自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的期限,但未超过事件结束时计算的期限,因此认为该权利要求不超过索赔时效期限。仲裁庭指定的鉴定人指出,被申请人拖欠工程款是一个连续事件。即使将争议提交仲裁庭,该事件仍可能处于持续状态。如果按照申请人的逻辑,索赔时效期甚至还没有开始计算,索赔甚至不能提出。显然,申请人的理由具有自约束力,不能成立。从司法实践的认识来看,认为从索赔事件发生之初,当事人就应当知道自己有索赔的权利,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实际上,在合同的更为详细的规定
    2023-05-07
    261人看过
  • 如何规定涂装工程的质量验收时间
    1、适用于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艺术涂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1)装修工程验收时应核对下列文件和记录:①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②产品合格证,材料性能试验报告和现场验收记录;③施工记录。(2)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按下列规定划分:①室外装修工程,每500-1000m2将每栋具有类似涂料建筑的墙面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小于500m2的墙面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室内装修工程中同一种涂料墙面每50个房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装修面积3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而不足50间的房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3)检验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室外涂装工程每100m2至少检验一处,每处不少于10m2;②室内涂装工程每检验一处不少于10%,不少于3间,少于3个房间的,应检查所有房间。(4)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混凝土基层或新建建筑物的抹灰层涂饰前应涂耐碱封闭底漆;②旧墙的松散旧装饰层应在
    2023-05-02
    450人看过
  • 辞职结算工资的规定是如何的
    辞职结算工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
    2023-04-21
    279人看过
  • 规定结算提交的时间限制
    1.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纪委询问时间规定纪委询问时间没有固定期限。纪检委调查俗称双规,是党内调查机关干部违纪行为的一种方式。司法程序不能干预,调查期限无条不可查。一般要看被调查对象能否解释清楚纪检委关心的问题。如果解释不清楚,纪检委应根据调查的证据内容向当地党和政府领导汇报市委书记、市长。如果能解释清楚纪检委关心的问题,经核实后可以恢复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
    2023-07-07
    8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结算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费用进行最终结算的过程,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履行、工程量清单的核实、工程变更的确认等。 在工程结算中,需要按照合同条款、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结算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 更多>

    #工程结算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款结算时,如何确定工程的结算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9
      工程款结算的原则: 1、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但施工合同有效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若经修复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 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参照
    • 合同工程结算时间节点怎么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 何时结算工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
      没有统一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关于结算工资时间的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5
      【法律意见】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
    • 在工程上如何结算工程价格?合同如何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30
      合同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是如果施工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价款数额和方式结算;如果施工合同与备案的合同不一致的,按备案合同的约定结算价款;如果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