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款与合同违约的关系:探讨适用性及适用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2 09:01:10 484 人看过

合同违约是否适用定金罚款需要按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但未能达成协议,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则不适用定金罚款;

2、一方无故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商或者擅自变更认购书内容,导致买卖合同未订立的,适用定金罚款;

3、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政策调整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合同违约怎么处理定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适用定金罚则,物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定金相关文章
  • 延迟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惩罚性违约金的适用,与实际损失无关,人民法院不能根据实际损失来调整违约金的数额。我国法律规定了合同违约金的制度,从其逻辑关系来看,是以补偿性违约金为原则,以惩罚性违约金为例外。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一规定直接可以显示出,惩罚性违约金绝非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债权人除可以请求违约金外,还可请求本来的约定给付(继续履行债务)或代替给付的损失赔偿(填补赔偿)。须要注意的是,此处的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应当解释为针对迟延履行的纯粹的惩罚性违约金。法律在这里允许惩罚性违约金。因而在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在享有惩罚性违约金请求权的同时,还可以主张履行请求权,如果因债务迟延履行受到损害,则仍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迟延赔偿)。因此,就惩罚性违约金而言,由于并非为损失赔偿,所以违约金的发生不以损失的发生为必要,无需举证损失。更不能依据实际损失的多少,对违约金的数
    2023-02-27
    90人看过
  • 按劳分配的适用范围探讨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知识参与分配已经越来越普遍,并且也越来越得到人们普遍认同。知识是作为脑力劳动的成果参与分配的,也是一种按劳分配。人们知道,一般的劳动成果(产品或服务)只能使用一次(或曰一个寿命周期),只能供一人或一个社会群体使用,因而这种劳动成果也就只能一次性地参与按劳分配。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劳动成果,从理论上讲,其使用的范围、时间和频次具有无限性,除非有更新的知识将其代替、淘汰、推翻。所谓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劳动成果的享用者对劳动成果的所有者支付的报酬。享用者越多,支付的报酬也就越多,一般的劳动成果是以其数量来争取其享用者的,例如工厂可以造出成千上万台电视机,以争取成千上万的消费者,每个消费者都要向工厂支付报酬。电视机是复制的,每复制一次,都要支付相同的劳动,因而每一台电视机只可能获得一次报酬,企业和参与电视机制作的职工也只可能凭自己的劳动成果参与一次按劳分配。知识这种特殊的劳
    2023-07-05
    244人看过
  • 探讨近亲属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近亲属的概念,在我国不同的法律条文中有着不同法律范围。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解除收养关系的直接后果是养父母子女关系的终止,双方不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的近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也随之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2023-07-08
    380人看过
  •  探讨劳务合同违约金的合适金额
    劳务合同中的违约金数额由双方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若超过30%,则法院可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劳务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事先约定。不过,这个数额不能超过所遭受损失的30%。如果超过30%,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劳 务 合 同 违 约 金 多 少 合 适 ?劳务合同违约金的数额需要根据合同的性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合同标的的金额等因素综合考虑。违约金的目的是促使当事人遵守合同规定,以达到合同的目的。过高的违约金可能构成虐待,过低的违约金则可能无法达到惩戒违约的作用。因此,在制定违约金时应综合考虑,制定合理、适度的违约金。此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并在合同中明
    2023-09-10
    473人看过
  • 探讨专属管辖权的适用范围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房屋确权后房子是否需要专属管辖权房屋确权案是专属管辖,因为该案属于不动产纠纷。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
    2023-07-05
    435人看过
  • 上诉不判刑的适用范围探讨
    刑事诉讼中对于上诉不加刑规定的范围主要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只有被告人或其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进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而如果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或者在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也提出上诉的,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还包括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指的是什么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的一项原则。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
    2023-07-01
    405人看过
  •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规定的适用范围
    运输合同违约赔偿,首先要做好责任划分的工作,对于托运人责任和承运人责任进行划分,来明确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之后,再进行确定赔偿的金额等问题。(一)托运人责任常见的有: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百分比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承运人责任常见的有: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船舶运输合同履行的义务是什么签订船舶运输合同时,履行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而定,例如托运人要履行如实申报义务;提交有关文件义务等,承运人要履行按时运输、保障货物安全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06
    370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研究与探讨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履职期限的特殊性及其计算是什么“不依法履行职责”是不作为违法,是对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状况的一种拟制。因为行政机关的履职行为要遵守立案、调查取证、听取意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所以拟制的不作为违法应当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要的时间,只有期限届满仍然未全面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的,才构成“不依法履行职责”。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有两个因素可能影响被告行政机关的履职期限:一是“双阶构造”程序决定履职期限计算的时间起点;二是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调查取证的开放性与不确定性、调查对象的天然阻抗性以及“行刑衔接”的复杂性等因素,影响履职期
    2023-07-03
    270人看过
  • 违约责任的种类及适用关系
    有下列种类:一、继续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一、购买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算买卖合同,一方未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定或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2、支付违约金或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3、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的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继
    2023-03-13
    279人看过
  • 探讨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范围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有以下几项条件:第一,应有情势变更的事实,也就是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情况确实发生变化。第二,情势变更,须为当事人所不能预见的。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到相关的情势变更,即表明其知道相关情势变更所产生的风险,并甘愿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情势变更原则就并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法中的体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
    2023-07-04
    207人看过
  • 探讨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范围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1、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2、在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3、情势变更可以成为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原因,而意外事故常常可成为情势变更的原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区别: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
    2023-07-06
    406人看过
  • 探讨假释在法律上的适用范围
    假释的适用范围:(一)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中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才能适用假释,因为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刑罚执行,才能确切地掌握犯罪分子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会再危害社会。(三)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刑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法律上假释和减刑的区别是什么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是:(1)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2)对象不同。假释适
    2023-07-04
    300人看过
  • 探讨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及其限制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是什么不是所有侵权案件都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法律直接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023-07-06
    177人看过
  • 探讨刑事二审裁定适用范围的影响
    第二审刑事裁定的适用范围如下:二审法院在审理刑事上诉或者抗诉案件时,经审理发现,原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量刑适当的,可以依法制作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决的刑事裁定;经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刑事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驳回上诉、抗诉、撤销、变更原裁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二审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判决和裁定。刑事二审裁定和判决的区别包括什么(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
    2023-07-07
    8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定金
    词条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房屋租赁定金纠纷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 更多>

    #定金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的适用条件及适用范围及适用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的金钱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合同法中的违约金适用范围较广,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在劳动合同法中,违约金的适用范围被大大限缩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只能适用以下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用人
    • 解除合同的违约条款适用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9
      1、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此等违约责任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归于消灭。 2、实务中,在对合同条款的设置中经常援引这一句话:此等条款并不因合同的解除而消灭,正是保留了合同部分条款的始终有效性。
    • 想咨询定金法则与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违约金与定金是不可并用的,合同当事人在同时约定违约金与定金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时,只能就违约金与定金其中一项进行选择,不能同时适用。而且选择权在守约方,作为违约方不具有选择权。
    • 银行借款合同的法律性质及适用范围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2
      银行贷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借款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资格。 2、借款合同是转移货币处分权的合同。 3、银行贷款合同是有偿合同。 4、银行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银行贷款合同为双务合同。 6、银行贷款合同是重要合同。 7、银行贷款合同的目标只能是货币。
    • 探讨我国死刑适用范围是?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
      关于探讨我国死刑的适用的回答为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