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证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可以通过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证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没有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还可以参照这些凭证:
1、每个月或者定期发放工资的支付凭证,也可以是记录,还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给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之类能够证明该员工身份的证件。
3、单位在用人招聘的时候,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的记录。
4、可能有的公司每日员工会进行上班打卡,那么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
5、在劳动期间,劳动者可能会结识一些朋友,那么其他劳动者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
二、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特点有哪些?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但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是非常的灵活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类似于兼职工,因为很多用人单位雇佣非全日制用工的话,甚至都不固定劳动者的具体工作时间,只要在当天完成相应的工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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