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解除符合无过错性辞退的条件,劳动者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解除符合无过错性辞退的条件,那么劳动者将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 过 错 性 辞 退 : 劳 动 者 如 何 维 权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选择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不同的维权方案在法律上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如果被确认为是违法辞退员工,用工单位面临的法律后果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向员工补发工资,或是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如果被认定为辞退行为合法,用工单位要面临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及代通知金的法律后果。因此,劳动者应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维权方案,以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法的维权方案,维护自身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无过错性辞退条件,劳动者将获得经济补偿。被确认为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而用工单位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维权方案,以维护自身利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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