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于共用车位实施停车收费这个涉及到全体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原则形成决议通过,然后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车位费分成比例,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停车收费及管理事宜。
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也就是说,对于共用车位实施停车收费这个涉及到全体业主权益的事项,应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原则形成决议通过,然后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车位费分成比例,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停车收费及管理事宜。
露天停车费的收取需遵循哪些原则?
露天停车费的收取需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露天停车属于非机动车停车范畴,因此露天停车费的收取需要遵循非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其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并公布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但不得高于城市道路泊位合理使用费标准。第三,露天停车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不得存在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最后,露天停车费的收取应当用于道路维修、养护和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综上所述,露天停车费的收取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露天停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且应当用于道路维修、养护和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小区停车费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应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原则形成决议通过,然后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车位费分成比例,由物业公司具体执行停车收费及管理事宜。露天停车费的收取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露天停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且应当用于道路维修、养护和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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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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