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决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7:10:39 407 人看过

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徐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省贯彻实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两年多来,我省在贯彻实施《企业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企业法》的宣传学习还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对其重大意义和作用尚缺乏足够的认识,《企业法》规定的内容有些还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法》,特作如下决议:

一、《企业法》是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企业权利和义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是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和搞活大中型企业的强大法律武器,必须认真实施,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企业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作为考核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了解和检查《企业法》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把《企业法》列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执法好的典型经验,使《企业法》真正为全省广大干部、职工所掌握和理解,不断提高依法管好企业的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企业的自主权,积极为贯彻实施《企业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发有关文件必须符合《企业法》,对过去制定的文件要进行清理检查,凡与《企业法》相抵触的必须纠正。

三、各级人民政府经济委员会是贯彻实施《企业法》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行使自己的职权。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和督促经济委员会认真实施《企业法》。

四、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具体措施,坚决制止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企业负担。要尽量减少企业领导干部的应酬负担,以保证集中精力抓好生产。所有企业都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思想,发扬勤俭办企业的优良传统,抵制各种侵权行为,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跨国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93年5月29日经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17次外交大会通过的、2000年11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签署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同时声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公约》赋予职责的中央机关。二、《公约》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中央机关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中国收养中心履行;只有在收养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组织履行有关中央机关职能的情况下,该国公民才能收养惯常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国儿童。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明的出具机关为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其出具的收养登记证为收养证明。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义务承认根据《公约》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所达成的协议而进行的收养。
    2023-06-11
    365人看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作出如下决议:一、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四十多年来,在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计划生育取得了巨大成就,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资源环境压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人口众多是我国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必须认真贯彻宪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人口与计划
    2023-04-25
    343人看过
  • 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力探究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一般各有十几项。把这些职权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四大类,主要是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2023-07-04
    110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监察和违章处理办法》的决定[失效]
    四川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监察和违章处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十条“对于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三款的单位,在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可处以一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修改为:“对于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三款的单位,在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未改进的,可处以二百元至二万元的罚款,……”。二、第十九条第二项“对于第十四条一款(二)项所列的事故中,除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由市、地、州劳动部门批复,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由省劳动部门批复外,其余的事故,县属企业发生的由县劳动部门批复,市、地、州属企业发生的由市、地、州劳动部门批复,省属以上企业发生的由企业主管(或代管)部门征得该企业所在地区劳动部门的同意后批复”,修改为:“对于第十四条一款
    2023-06-05
    198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决定[失效]
    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提请决定关于安徽省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权限的通知》精神,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会议决定我省有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权限为:耕地十亩以上、一千亩以下的,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二千亩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耕地三亩以上、十亩以下的,其他土地十亩以上、二十亩以下的,由行政公署、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3-06-10
    284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
    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9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9月29日为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工作监督机制,保证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如下决定:一、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保证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民政、审计、卫生、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社会保障工作时,应当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社会保障工作时,应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群众和社会团体的作用。二、县级以上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2008年5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对《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一、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其中不是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列席会议。二、第十一条修改为: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社会有关方面人士旁听会议。旁听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和表决权。三、第十五条修改为: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四、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
    2023-04-24
    114人看过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土地执法切实保护耕地的决定
    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关于保护耕地、开展全省土地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加大土地执法和管理力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搞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地增加,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更趋突出。同时,在土地管理问题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较为普遍,有的地方还相当严重。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工作,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会议特作如下决定: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各地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入“三五”普法规划,通过各种形式,广泛
    2023-06-10
    395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为了进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柜台)、办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严格遵守房屋出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各自
    2023-06-10
    135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决定
    (2000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国家有关养老、失业保险的规定,现就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作如下决定: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国家现行的退休制度,暂停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的退休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再执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根据国家规定,调整本省养老、失业保险费率。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缴纳,从业人员按其月工资的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从业人员按其月工资的1%缴纳。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具体办法由省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四、本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依照本决定执行。五
    2023-04-23
    453人看过
  • 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0年9月20日发布施行。为更好地实施《办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法》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建筑活动的生命线,是建筑市场管理最重要内容之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应当贯穿建筑活动全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法》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学习《办法》活动,领会精神实质,强化服务和管理意识,建立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稳定的大局,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在建筑活动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足额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不得拒付和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让利;建筑施工企业也
    2023-06-09
    391人看过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2003-6-20执行日期:2003-6-20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省长王东华代表省政府作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建立健康文明的家庭关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省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我省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
    2023-06-11
    394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
    违法建筑行为侵占了国家的土地资源,侵占了社会财富,侵犯了公共利益,严重地影响了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目标的实现。为加大力度查处违法建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如下决定:一、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建筑包括:(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它建筑。二
    2023-06-10
    320人看过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议案的决议
    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议案1996-2000年办理情况报告》。会议原则同意省人民政府的报告。会议认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议案规定的整治任务仍未全面完成,新的险段又在产生,整治浪损堤围任务仍很艰巨。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关系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会议要求,在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议案结案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仍要把整治高速双体船浪损堤围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对已受高速双体船涌浪损坏的堤围继续增加投入,加速整治。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继续征收浪损堤围防护费的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追缴浪损堤围防护费,省财政每年要按原投入的渠道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各有关市县要落实配套资金,以确保遗留浪损堤围险段和新增险段的加速整治。要加
    2023-06-08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行使权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立法权限 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
    •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安排的规定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出修改(一)将第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主席团的安排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处理主席团的日常工作。”(二)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和若干事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2002年9月27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 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和行使法律责任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4
      《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 (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
    • 职代会是否有权解除职工劳动合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6
      职代会无权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二、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