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存在哪些法律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1:22:34 141 人看过

劳务合同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所以不能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合同一般是属于合同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进行。

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

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

需要明确的是,劳务合同不同于一般的交易合同,不允许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随便约定违约金,只能根据工作的内容及性质约定的违约金,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赔偿标准的,执行合同的约定即可,避免造成矛盾和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1日 08: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式合同相关文章
  • 多重劳动关系可合法存在
    日前,经江苏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调解,原告老王与被告单位达成和解,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书。2006年8月,老王所在的无锡市某纺织厂因生意不景气而破产,该厂于同年与老王签订了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约定双方社会保险关系一直保留到2017年老王退休。当时未满50岁的老王正值壮年,公司破产后,不甘下岗待业在家的老王,于2008年又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干起了保安工作。由于该物业公司是上一天休息两天,所以休息时间相对比较充裕。老王在物业公司做了两年后,感觉以自己的精力与体力完全可以再找一份工作。为了多赚点钱补贴家用,老王又到另一家电力公司谋了一份工作,负责看管电器设备。2011年2月,正在公司值班的老王意外地收到电力公司的辞退通知,公司明确告知与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原来,老王在工作期间曾多次与同事调班,影响了公司的值班安排计划,对安全生产也带来了隐患,因此公司决定辞退老王。但是,老王却对公司单方作出的辞退决
    2023-06-09
    337人看过
  • 劳动无效合同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存在。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合同有效力问题,劳动关系没有效力问题,劳动合同无效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同样,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样,第三十八条规
    2023-02-18
    323人看过
  • 如何确认劳务关系存在
    法律综合知识
    一、如何确认劳务关系存在证明劳务关系的存在的证据是:1.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是考勤记录;5.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哪些人可以签订劳务关系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签订劳务关系合同。劳务合同是各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等属于劳务合同,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报酬的协议则是劳动合同。三、劳务关系适用于工伤保险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
    2023-10-01
    67人看过
  • 合作协议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如果是合作关系,有合作协议无劳动合同合作关系。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行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督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一、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合法吗员工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其解雇的行为是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解雇。拒签劳动合同声明,就是在用人单位在提高或维持原有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的情况下,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该劳动者写书面声明,说明拒签合同的理由,保留书面证据。劳动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限期签定,仍不签定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自用工
    2023-06-25
    88人看过
  • 合同终止债务关系还存在吗
    合同终止债务关系不存在。1.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4-04-16
    305人看过
  •  存在事实关系但无合同关系
    这段内容讲述了合同成立的要件。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双方就应视为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而另一方也应承担起相应的合同义务。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尽管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合同,但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双方就应视为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与此同时,另一方也应承担起相应的合同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关 键 信 息 】 合 同 签 署 与 合 同 成 立 的 时 间 先 后 顺 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成立时间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而合同的签署时间则是指合同成立之前,当事人签署的合同草案。因此,合同签署在合同成立之前。从法律的角度来
    2023-09-09
    234人看过
  • 签署劳务合同的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吗
    一、签署劳务合同的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吗雇佣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务关系。实际上,雇佣关系乃是基于受雇劳动者在某一固定或者不定时限内在雇主指挥和管理下,提供特定或者非特定类型的劳动服务,雇主则对这些劳动服务予以接纳,并依照约定支付相应报酬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指两个或多个平等主体之间在进行劳务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承包人和个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企业能否与个体签署劳务分
    2024-07-19
    138人看过
  • 是劳动法律关系还是劳务法律关系
    ——申诉人刘XX与被申诉人四川省XX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XX总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仲裁委裁决两被申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编写人:杨长春案例评析人:杨长春[要点提示]劳动争议仲裁,是指由一定部门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及其他劳动方面发生的争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依照规定的程序作出裁决,从而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我国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即劳动争议首先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两审制最后裁决。[案情]申诉人于2000年1月28日被某办公室招聘从事某工作,但该办公室未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未经申诉人同意就与某总公司的分公司签定了服务合同。二被申诉人均不愿与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此后,某办公室每月向申诉人发放工资550元,某
    2023-04-22
    322人看过
  • 劳动关系挂靠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挂靠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并不具有经济、人身与组织上的从属性,并未构成劳动关系。一、挂靠运输公司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运输公司,服从挂靠单位的管理且以挂靠单位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是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挂靠单位,但是并不以用人单位名义对外经营的,且不受挂靠单位的管理支配,与挂靠单位不是劳动关系。二、交通事故中挂靠车辆对方承担什么责任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属于挂靠车辆的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三、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1.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2.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2023-02-16
    2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之间存在什么联系?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联系:从签订劳动合同那一刻开始,劳动者就与劳动者的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是确定劳动关系最主要的事实,劳动者有权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劳动者真正成为了劳动力的所有人,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劳动力获取相应的报酬。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和联系有哪些?(一)、联系两者都是合同,都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功能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都是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集体合同的标准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对于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详的事项,集体合同具有补充的功能。(二)、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
    2023-07-04
    157人看过
  • 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关系
    1、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两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区别2、从劳动法意义上讲,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没有必然联系并且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有异解除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与解除劳动关系基本没区别;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2023-07-09
    70人看过
  • 哪些证据能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所提交的证据多为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这些大都属于书证范畴。当然,债权凭证的表现形式不仅限于已列明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形式,至少还包括债权债务结算单、债权债务汇总凭证、委托理财合同、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合同等表现形式。再者,除了债权凭证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证据类型还包括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上述证据类型都可能成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其他证据”。一、欠款起诉需要那些材料欠款起诉需要以下材料: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借款合同、借条、合同等;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最高人
    2023-06-25
    328人看过
  • 存在劳动关系,必须要签合同吗
    一、存在劳动关系,必须要签合同吗确立劳动关系的必要条件之一即为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过充分商讨并达成共识之后,即可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劳动合同。然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晚不得超过自双方首次约定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如若超出一个月仍未签订,则未签约的一方将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存在劳动争议公司能注销吗存在劳动争议的公司是可以
    2024-07-10
    487人看过
  • 劳务关系与劳务合同
    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典》。劳务关系、劳务合同是一种顾名思义的通俗称呼,在《民法典》中是没有这类名词的。属于承包劳务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属于劳务人员输出情形的劳务合同,似可归属法定的“租赁合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没有固定的格式,必备的条款。其内容可依照《民法典》第470条规定,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随机选择条款,具体约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
    2023-03-17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式合同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应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如法律规定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就属于要式合同。对于要式合同,虽然其形式必须是法定的,但其内容还是由双方当事人合意决定的。... 更多>

    #要式合同
    相关咨询
    • 存在劳动关系还能签订劳务合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7
      签了劳务合同,当然就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了。 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第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
    • 法律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为哪些啊?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权利。本於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於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私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私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
    • 劳动关系存在哪些不存在的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0
      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只能通过事实来证明,如果有证据不符合事实也是无效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劳动关系存在哪些风险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属于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6
      事实劳动关系构成的风险如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能以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用人单位履行双倍工资风险;用人单位终止和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容易构成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 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说明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17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去遵守,不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违反签订的劳动和同,均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劳动者如果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辞退劳动者,并要求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合同,也要在一定情况下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在一定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