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51:14 142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一、双方写的换地合同生效吗

如果换地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双方写的换地合同只要符合生效民事行为的要件,不损害他人或集体的合法权益,换地合同有效。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土地承包后可以转租吗

土地承包后可以转租。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三、荒山承包合同无林权证是否有效

荒山承包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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