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担保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4:41:40 423 人看过

离婚财产保全需要现金、实物、信誉其中一种方式担保。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 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一、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具体如下: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保证书或者责令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3、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二、夫妻银行财产保全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财产保全的规定是根据具体情况看作为担保的财产还是查封对方的财产,财产保全时,是有不同的情况的,是作为担保财产还是要查封的对方财产,如担保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提交双方的婚姻证、户口本并夫妻双方在担保函上签字,即可查封,如查封的被告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查封,不受影响。离婚诉讼是解除夫妻关系的变更之诉,如果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

诉讼保全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审判实践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审查,被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实物担保,也可以是资信可靠的保证人出具的保证书。无论何种担保,要以人民法院易于控制和便于执行为标准。担保金额要与保全财产的价值或申请人请求的价值相当。实践中,担保一般是现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资信很好的大型企业出具的担保。另外,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应是无条件、无期限、不可撤销的,否则不予接受。若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不足的担保,可以接受,但仅对相应价值解除保全,而对与不足部分相当的财物,继续实施保全措施。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3: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财产保全相关文章
  • 我需要办理财产保全担保吗
    1、我需要办理财产保全担保吗?如果我申请财产保全担保,我就不用去了。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为办理财产保全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担任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公民。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能立即申请保全,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财产保全地人民法院申请,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保全。第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应缴纳
    2023-05-31
    112人看过
  • 财产保全担保需要本人去吗
    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并不一定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代为处理财产保全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要交多少
    2023-04-04
    64人看过
  • 财产保全需要担保期限多长?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财产保全担保费用1、如果仅保全10000元,保全费120元。具体是这样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2、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2023-08-04
    330人看过
  • 公司解除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方式
    财产保全担保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在申请人财产保全错误情况下,赔偿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请人损失,是取得财产保全的前提条件。所以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是:1、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的申请;2、被申请人已经履行义务;3、在诉前财产保全中,申请人在法定起诉期间内不起诉。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申请人应当尽快起诉。15日届满,申请人没有起诉的;诉讼保全的解除的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诉讼保全的法定解除条件是: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2023-08-16
    456人看过
  • 离婚的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要支付担保金吗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一)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交纳保证金;(二)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以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权证原件及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登记材料;以机动车担保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原件、汽车
    2023-06-13
    147人看过
  • 婚前财产保全的最佳方式
    要保障婚前财产,可选择四种方式。1、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对于产权容易发生变动的贵重动产,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公证处提出公正申请;2、签订婚前协议。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婚前财产范围和婚后共享比例;3、保存好婚前个人财产证据;4、购买婚前保险。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
    2023-03-22
    40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前,可告知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 更多>

    #财产保全
    相关咨询
    • 离婚财产保全担保的方式,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10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 1、当事人以现金担保的,应按财产保全标的额的30%交纳保证金; 2、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应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5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采取异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冻结被申请人股票帐户或资金帐户、期货合约等具有高风险性资产的,应当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额80%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担保。当事人以实物担保的
    • 诉中财产保全的申请方式是什么, 诉中财产保全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或依照职权,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避免财产在案件审理期间被转移、隐匿、损害,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保全,诉中财产保全向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提供财产线索,提供担保物。担保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保
    • 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是否需要全部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
      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使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对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决是否审查的决定。离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为当事人的案件申请人 2、因为有一个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执行的决定,或可能难以执行 3、财产保全的请求应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端各方的财产 4、有一个明确的财产线索及相关文件 5、及时缴纳申请费,并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 夫妻共同财产保全需要担保吗?我们做离婚财产保全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6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
    • 离婚时申请财产保全,应采取哪些方式,保全财产需要交纳多少保证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nbsp;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bsp;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担保可采用现金、实物、信誉三种方式。 1、当